飄天文學 > 一槍刺回大唐 >後記(四)
    後記四:貨幣與律法。

    唐代以開元通寶的流通爲主,這種制式銅錢很精美、華麗。

    與大唐武德五年開始使用後,這個銅錢就從未斷絕過仿造及濫用的現象。在唐代,就此區別爲“好錢”和“惡錢”。

    惡錢之惡,實在令人氣憤:薄如榆莢,其中沙礫隱現,甚至還有砂眼。

    這種挑戰朝廷威信的行徑,當然應該予以懲治。

    好了,大唐朝廷與惡錢的戰鬥就此開始。

    先是打殺等嚴懲,再就是重罰。

    結果怎麼樣?

    令人目瞪口呆的是,皇帝無奈地最終宣佈:以一個好錢換一個惡錢!

    不僅如此,最終更是無奈地宣佈:惡錢也可以流通。

    這裏面,有當時經濟繁榮,但是朝廷管理卻跟不上來的緣故,比如錢幣使用量不足。

    也有某些官貴參與其中的原因。試想,惡錢居然能夠在長安的東西市公開流通,甚至買賣,最起碼也有市場管理員的責任吧?

    除了開元通寶的流通,境外的高質量錢幣,也可以參與境內的貨物買***如,粟特人帶來的銀錢。

    這種銀錢從西域境外而來,規制也並不一致,有大小之分。但據敦煌遺書記載,一枚銀錢折算成開元通寶,大致在五個以上。

    除此之外,流通最多的就是絹帛。

    唐制,大量的交易比如宅院的買賣,是不能使用緡錢的,以免被大量囤積。

    另外,普通百姓的手裏,能夠擁有隨時可以使用的緡錢,也是一件不能完全相信的事。

    白居易的《賣炭翁》裏,也明確說“一車炭,千餘斤,宮使驅將惜不得。半匹紅紗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直。”

    這就是說,即便是皇宮出來採買,也多是使用絹帛的。

    絹是初級的絲織品,可以有相對清楚一點的兌價。

    但絲綢的品種還有很多,比如綾羅綢緞什麼的。當時這些不同紋路、色彩的絲綢,到底是什麼樣的使用價值,似乎沒有明確可考的標準答案,只能是模糊着猜測。

    緡錢不夠用怎麼辦?

    現在很難想,拿着一尺布,或者一尺絹,去東市買點酒,西市買點柴。或許,有過用雞蛋換醬油鹽經驗的人,可以試着想象一下。

    大唐律。

    威名赫赫。後世,甚至倭國、高麗,也是模仿這個制定本國律法的。

    現存的大唐律,各條都很清晰。從懲戒到贖銅,甚至笞杖的規格,都有嚴格的要求,顯得既威嚴又很人性化。

    弱者不用多期待,要看執行律法的人。

    大唐除了大唐律,還有格、式、條、令等不同的要求。這裏面,既有皇帝隨時下發的旨意,也有各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

    皇帝隨時下發的旨意,遠大於大唐律的效力,這是毋庸置疑的。

    清楚了這個,也就明白:律法是刻板的,要看施行律法的人。

    史書記載中,的確有遵照大唐律來審案斷案的實例。比如著名的一個例子,就是一個幼童在城門處玩耍,被一個莽撞的趕車人趕的牛車軋到了的事。

    這個案件的判詞很完整,關聯到的幾個人,都比較滿意:趕車人負全責,受傷的先看病。事後再有什麼病情加重的情況,趕車人依然要負責。

    但不要因爲有這個事情,就忽略了大唐律的實質……。

    官員對於違法的人直接杖斃的事,屢見不鮮于史書;本應到期的徭役,官員一句話就要繼續執行……

    基於此,看書的人也就應該懂得:天底下沒有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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