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要做皇帝 >第六百八十六節 平律(1)
    等到擅權們都坐下來後,劉徹就對汲黯吩咐一聲:“尚令,去將擬好的平律拿出來,分給千石以上朝臣以及諸列侯勳貴、博士官六百石以上,以及特進元老!”

    “諾!”汲黯恭身一拜,緩緩退下。

    所謂平律,其實就是換了個馬甲的商律。

    不!

    更準確的說,這部律法,並不僅僅只是商律。

    它更是一部商人規範和指導性的法律。

    收稅,只是次要目的,它的主要目的,潛藏在條款跟各項有關規定之中。

    半刻鐘後,汲黯就帶着數十位尚郎跟侍中,捧着一冊冊裝訂印刷好的小冊子走進殿中,然後,依照地位高低跟職位排序以及爵位,依次放給在場貴族大臣。

    丞相周亞夫是第一個得到平律的大臣。

    雖然,作爲丞相,周亞夫早就知道尚臺在忙着辦這個事情,也看過一些草稿跟送到他面前審覈的意見。

    但,這部全新的法律的全貌,周亞夫卻還是第一次窺見。

    因此,他端坐於席位上,輕輕翻開了面前的冊子。

    這本裝訂好的冊很薄,大約也就三五頁的樣子,但它相當的寬。

    用的是漢室律法傳統的標準寬度三尺規格。

    因此輕輕翻開頁,入目的就是一行行豎排的整齊小纂。

    “居然還有序言”周亞夫掃了一眼,露出笑容。

    自近代以來,文人墨客,已經開始流行給自己的文章跟著作做序,闡述自己爲什麼要寫這本(賦),以及希望看到的結果。

    但,作爲國家,‘序’還是第一次被應用在法律政策的制定之上。

    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能讓天下士民知道,國家、天子和朝堂,爲什麼要這麼做。

    “洪範曰:天子做民父母。以爲天下王。誠哉斯言!漢興,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寬仁之厚,總攬英雄。以誅秦、項。任蕭、曹之文,用良、平之謀,騁6、酈之辯,明叔孫通之儀,文武相配。大略舉焉。

    天下既定,生民即安,乃許天下休養生息,使民得便。

    自太宗孝文皇帝以來,國家已興,生民已安,天下已康,此先帝及太宗之大德也!

    然,近年以降,御史大夫所遣采詩御史。於郡國奏報:天下安康,商賈大興,富者阡陌連野,出行比擬王侯者,比比皆是。

    士大夫公卿列侯,無不痛心疾。

    昔者,賈長沙奏太宗皇帝曰:不幸有方兩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卒然邊境有急,數千百萬之衆,國胡以兵饋之。

    御史大夫臣錯亦奏太宗曰: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

    又曰: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而農夫已貧賤矣。

    今上即位以來。常懷天下,憐憫百姓,憂苦萬民,乃詔天下:永不加賦,又出內庫錢,以振元元。

    命內史、大農、少府,行糧食保護之政,定鹽鐵官營之策。

    此古之聖王所不及,三皇五帝所不能之聖政。

    然,當今天下,郡國之中,商賈豪富之人,厲行兼併。

    富者阡陌連野,貧者無立錐之地,小民嚎啕啼哭之聲,自關東向南,無縣不存。

    地方郡國,本末倒置,貴賤倒移之風,日盛一日。

    中朝士大夫屢有上疏奏曰:請陛下刑商賈,制兼併,平天下之難,解生民之難。

    臣尚令黯、尚丞異等,乃受命於陛下,與廷尉臣禹,御史大夫臣錯及少府臣舍等,上取三王以來之律令,下采地方郡國百姓之疾呼,乃定平律百十七令,願以此律,約商賈之行,定本末之序,中得人和”

    輕聲念着這篇序言,周亞夫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旁的不說,這篇序言,真是濃濃的今上味道啊。

    看樣子,這汲黯跟顏異,真是深知今上喜好,故而洋洋灑灑的,寫了這麼多。

    從這序言來看,汲黯跟顏異,也是知道分寸跟輕重的。

    所以,在這序言裏,對商賈真是威脅利誘恐嚇無所不用其極。

    就差明白的告訴天下商賈:你們必須服從平律,這是天子和朝廷和天下對你們的容忍底線。不然,就讓你們知道國家暴力機構的厲害!

    將視線從序言移開,映入周亞夫眼簾的,就是這平律的第一條律令:市籍及行賈所得之利,不得與民購地,不如令,田租以五倍之。

    然後,就是第二條:賈人有罪當贖,家貲十萬以上,臧他令之上,加以黃金二兩,百萬以上,加以二金,千萬以上,以二百金,貲不及十萬,不用此令。

    只看這兩條,周亞夫立刻就撫着鬍鬚滿意的點點頭。

    這纔是國家該有的對商賈的態度!

    其他大臣在看到這兩條後,也紛紛點頭,覺得正該如此!

    叫你們有錢,叫你們炫富,叫你們仗着有錢跟老子搶地,現在煞筆了吧!

    五倍的田稅跟更加嚴格的對商賈在法律上的歧視,讓無數的仇商者紛紛開懷大笑。??

    法家跟儒家,簡直都快笑的在地上打滾了。

    黃老派則是無所謂的態度。

    只有一些跟商人牽扯過深的人,感到有些頭疼。

    但既然他們跟商人往來甚密,自然,不會是主流。

    接下來十幾條,也都是殺氣騰騰的對商賈和行商的限制。

    譬如,有一條規定:賈人之田,百畝之上,田稅倍之,千畝,三倍,百頃以十倍之,百畝及百畝以下不用此令。

    又有一條規定,賈人奴婢假如過十人,那就在原先的五算的基礎上。再加徵一算,五十以上,加徵三算每人,百人以上。加徵五算,但假如是夷狄或者蠻族之奴婢,則不用此令。

    這一條條看下來,商賈們幾乎已經被這些律法綁住了手腳,堵住了嘴巴。

    很快。大家就現,現在的商賈們,似乎除了繼續經商之外,再幹其他事情,譬如想專職做個莊園主、奴隸主啊,那這些律法馬上就會像緊箍咒一樣,制止他們這樣去做。

    不會有人能在承受別人一倍甚至好幾倍的稅賦的情況下,還能繼續營生。

    哪怕這個人手眼通天都不行!

    他只能在商賈這條路上繼續前行。

    當然了,他也可以選擇出錢,走貲官或者讓自己的後代參加考舉。擺脫商賈的身份。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