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宦明 >25、巧舌如簧、簽字畫押
    “嗯,當是如此!”

    章爵不但沒有反駁百姓的話,而且還一幅極爲認同的表情。

    這也是正常現象,法律並不曾規定,晚上不可以打漁,有人去晚上加班,那也無可厚非。

    可同意歸同意,他現在是在公堂,不是談及家長裏短的時候,於是又問:“你如何知曉,別人晚上出船,便一定是個打漁?”

    “太爺直是說了笑,那打漁之後,不得拖到縣裏頭賣不是?

    從湖裏往縣裏有,只有經過我每歸仁鄉,纔是最近的路,揹着魚我們怎麼會看不見?

    除非有人捨近求遠,大熱天不怕魚臭了,跋山涉水的彎幾十裏山路,轉道往縣城來。”

    村民的話說的是條理清楚,正如對方說的,從歸仁鄉到縣衙,只需要最多不會超過一個半時辰。

    如果不從歸仁鄉過,那麼就需要多走幾十裏的坎坷山路,換誰也不會這麼選擇。

    一來夏季天氣炎熱,而魚則是越新鮮越好,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會選擇走歸仁鄉抵達縣城這條最近的路。

    不然的話,哪怕晚上再涼快,在路上顛簸幾個時辰,再帶到縣城進行售賣,只怕那時早就變得不新鮮。

    若是魚變得不新鮮,誰又會選擇去買?

    或許有人喫臭魚,但還不至於是個人都喫臭魚,如此一來不走歸仁鄉定然無法講得通。

    其次如果不走歸仁鄉,那麼無疑是給自己添麻煩,一旦繞路那就多幾個時辰,既是坎坷,又是遙遠的山路。

    無論從天氣、亦或貨物、或者體力,沒人會頭腦有病,捨近求遠。

    既然不可能,那就會一定按照村民所說,必須經過歸仁鄉,這點是不可能有變。

    至於說拿到府裏買,這就更不合情理。

    上猶縣由章爵命令照顧,給各個散戶的小商販劃分了銷售區域,如此一來在上猶賣魚,雖然不可以發家致富,但起碼的沒人明目張膽欺壓魚戶。

    只要有人欺壓魚戶,被人告上官府,那麼就會吃不了兜着走。

    反而去府裏,不但沒有半點照顧,反而還會收當地人的排擠,如此誰又會吃了沒事,貿然跑到府城賣魚?

    即便是往日上猶縣的商販去府城售賣,那也是在章爵和府裏商量好了,給予那些商販一些幫助,這纔有了商販將東西販賣到府裏。

    如此有理有據的話,聽的章爵連連點頭:“言之有理!”接着又問:“那可記得,去年盛夏初十、初十一,誰的漁船不在湖邊停泊?是否見到有人挑着魚經過歸仁鄉?”

    衆百姓低頭細思一番之後,便站出來:“啓稟大老爺,是我每歸仁鄉的賴二,不曾經過!”

    “那賴二可在今日來的鄉民之中?”

    村民一指賴二,接着再稟報:“便是此人!”

    “賴二,你還有什麼話說?難道還要我找城門吏確認,你不曾來到縣裏賣魚嗎?”

    “大老爺卻是不該,這算的個什麼?小人漁船便是初十、十一不在,又能說明什麼?”

    本以爲賴二恐於見官,事情到了這般田地,他會如實認罪,沒想到他不但不認,反而還繼續耍刁。

    他刁任他刁,但章爵卻依然沒有決意放棄,眉毛一挑,從鼻子哼出一聲:“那你能說得清楚,去年盛夏初十、初十一去了哪裏嗎?”

    按照上面村民說的,只要是打魚,那麼就必然經過歸仁鄉,然後抵達縣城,而且在來回之時,經過村莊就一定會被村民看到。

    可賴二並沒有!

    那麼唯一的可能,那就是賴二根本就不是出船打魚,而是幹別的去了。

    如果是幹別的,那麼按照章爵開始說的,他就怎麼也不可能逃脫得了嫌疑。

    故而章爵信心十足的盯着賴二質問。

    章爵信心十足,賴二同樣表現的鎮定自若:“小人便是沒有去打魚,難不成還犯法?”

    “不打魚不犯法,可要是做了見不得人的事,那可就犯法了!”

    見到賴二如此鎮定,章爵也知道對方是快難啃的石頭,故而也沒有着急,繼續抽絲剝繭,慢慢將對方帶入佳境。

    “老父母這番話小人卻是個不明白,不去打魚便是要去做見不得人的勾當?

    小人便不能是去窯子找姐兒尋歡,難道這庶民狎妓也犯了法?如果犯了法,小人甘願領罪,卻是不該這般東拉西扯。

    話又說回來,小人出船不是去打魚,難道不能去府裏找人博戲?難不成只有我每上猶賭坊可以賭,其它賭坊、或者人不能一起玩?”

    章爵是循序漸進,可賴二這是常年遊逛於市井的潑皮無賴,根本就不是大家想象中那麼簡單。

    賴二不但心智堅毅,說了這麼久,除了先前因爲銀子有字的事,顯得有些緊促之外,其餘的時候都是心頭明亮。

    與章爵對話的時候,絲毫不落下風,而且按照邏輯思維,他的回答那叫一個滴水不漏。

    章爵旋即臉上一陰,心中暗道:“幸虧我準備做的足夠,不然只怕今日,還真就被這廝給玩了。”

    隨後咬咬後槽牙,再一次頓頓氣拍:“傳,魯初七上堂!”

    賴二是市井老油條,幾十年的經歷,讓他能夠在一些場合之下,依舊處變不驚是沒錯,可章爵難道就是易於之輩?

    章爵自上任以來,各色人種見了不知凡幾,任他狡猾刁鑽,機敏過人,最後不是依舊躺在刑罰之下?

    多年的爲官經歷,早已經讓他熟悉了,面對不同的人,該用什麼方法面對。

    任他狡猾似水,但只要有足夠的證據,便是煩人渾身上下長滿着嘴,那又如何?

    該如何判,就得如何判!

    因此章爵便不再和對方耍嘴皮功夫,而是要將案子,開始一一揭露。

    故而他首先就將魯初七傳上大堂。

    “草民,魯初七拜見大老爺!”

    經過皁隸再三唱名,臉色蒼白的魯初七,哆哆嗦嗦走進大堂,隨後大禮參拜。

    章爵一指賴二,便問魯初七:“起來!你可認識此人?”

    魯初七看了賴二一眼,仔細辨別之後,練練點頭:“認識!認識!此人名喚賴二!”

    “如何認識的,且將說來!”

    魯初七想了一下,然後如實相告:“去年盛夏十一夜,此人去了我家大官人的綠蔭小築,起初小人並不識得他,只是我家大官人喚他個賴二,因此小人便曉得了。”

    “那賴二去綠蔭小築所爲何事,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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