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嶼初居高臨下的看着她,“她只是我妹妹,你非要嚼舌根,我就讓你說不出話來。”
景嬈哭着搖頭,抓住他的褲腿,“不要,不要,主人,我真的錯了,求你饒過我這次。”
他從西裝口袋裏拿出一個瓷瓶,抖了一顆藥出來,要灌到景嬈嘴裏,嘴裏不依,一直在反抗,但還是沒用,藥丸被吞了下去。
女人難受的摳着喉嚨,想要把它吐出來,但無濟於事,“嶼初....嶼...呃....”
她發現自己真的說不出來話,滿臉的不可置信,一直搖頭,跪在樓嶼初腳下,祈求着什麼。
樓嶼初一腳把她踢開,“若是再讓她聯繫你,下一次,你就去見閻王。”
看着男人絕情離開的背影,景嬈躺在冰冷的地磚上,眼淚從眼尾滑下,滿臉的狼狽,看起來十分不堪。
殺手本該無情,是她動了情,纔會如此。
洛塵煙好聰明,她就知道這個道理。
墨染努力把那句話理解爲,樓嶼初喜歡她聽話的樣子,想景嬈也變成她那樣,才漸漸入睡,她真的不希望自己陷入在這種禁忌的感情裏。
睡到半夜,噩夢驚醒,還沒緩過來,手機就響了,是個陌生號碼,位數很少,還有好幾個八,她皺了皺眉,坐起來,滑動接聽,並沒有說話。
那頭的聲音很是沉厚低醇,“小傢伙,做噩夢了嗎?”
“king,你是不是有病,大半夜不睡覺給我打電話,我不想聽你說話。”
嘟嘟嘟,墨染罵了他一頓,直接給他掛了。
“......”
king碰了一鼻子灰,臉色十分難看,他站在陵宮的三樓臥室,看着樓下的霓虹閃爍,有人說,有了錢權,就要歸隱山林,遠離喧囂,至少,在夜晚的時候,可以有一隅之地是靜謐的。
但他不,他就要在這喧囂的商業中心,佇立一座宮殿般的陵宮,讓往來的人都看看,什麼才叫真正的錢權盡握。
什麼叫做,廟堂江湖,隻手遮天。
然而,翻手爲雲覆手爲雨,仍然有得不到的東西,或許,這就是人生。
翌日,墨染醒來的時候,看了一眼通話記錄,有些微妙,一是景嬈,二是king,這兩個人昨天晚上,都讓她腦子裏不斷浮現着令人厭惡的畫面。
揉了揉眼睛,去洗漱之後,下樓喫早餐了。
沒想到樓下有客人,正是她討厭的叔叔菲爾斯,跟她媽媽聊得火熱,看見她,才稍微收斂,站了起來,熱情的招呼着,“小染回來了,快去喫早餐。”
墨染皺了皺眉,搞得跟他家一樣,雖然這個男人很有錢,也有權,但她就是不喜歡,沒有爲什麼,如果非要說的話,那就是討厭他的兒子,一個自大又自傲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