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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就到了集合日,向陽花小隊全員先在大城集合,然後就來到了雪山腳下的一座小縣城。

    從這個小縣城到雪山腳下還要開一個多小時的車,之後就要靠走了。

    有急事會有直升飛機,但沒啥事的時候也不能隨意浪費資源,再說以覺醒者的體力,爬雪山很輕鬆,爬就是了。

    小小的邊陲縣城,算不得多繁華,但也熱熱鬧鬧的。

    縣城一週也築了護城牆,不過比起魔都那足以震撼心靈的宏偉高牆,這裏的城牆看上去更像風景區裏的景點。

    但走進細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城牆該有的法陣、魔紋、機關之類的並不少,都挺全乎的。

    城中往來的人很多都穿着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飾,大街上各類商鋪都有。

    這小縣城雖然偏遠,但因爲挨着雪山,歷史上曾大力發展過旅遊,所以並不貧窮。

    現在城裏一樣也有很多來這兒旅遊的,也有專門來爬雪山的。

    異界入侵後,覺醒者誕生,個人單體實力較之從前暴增,而這附近並沒有什麼可利用的超凡資源,沒有祕境、沒有一個可探索的時空門,曾經也沒有兇獸。

    藝高膽大又有些抱負的覺醒者們就紛紛離開小縣城,去到大城市尋找晉升之路,現在這裏留下的本地人多是普通人和僞覺醒者。

    往來於縣城的覺醒者過客很多,但長期留守此地的覺醒者比較少。

    現在縣城附近的廣闊荒野上已經出現了兇獸,卻又受到了保護,因爲數量還少,不保護保不齊哪天就滅絕了。

    並且,歷史上這裏就有保護區,一直都存在着,只不過是現在保護區裏的保護對象又多了一些而已。

    因爲距離報道的期限還有好幾天,衆人便準備在縣城裏轉轉玩玩,住一晚,次日再上山。

    旅遊城市都有個特點,就是必有一處賣各種工藝品和小喫的街道,而且工藝品除了個別一些土特產外,到處的工藝品店賣的東西都很相近。

    這個小城也不例外,小工藝品店門口都掛得滿滿當當的,什麼貝殼、飾品、玩具等,進門就是玻璃櫃臺,不過除了來自於小商品批發城的東西,這裏也的確有一些頗具當地特色的東西,還是有點兒看頭的。

    在向陽花小隊看風景的同時,他們其實也被人當成了風景看。

    萌萌騎在林小宇肩膀上,一對熊爪子開心的指指點點,小剛有些害羞的跟在謝星身後走着,眼睛也滴溜溜的到處瞅,小皮就很有範兒了,就跟這地方它來過了很多次一樣,拽拽的走在前面。

    蟹蟹在路寬的時候會放它出來,人多路窄就得收進農場,誰讓它個子大呢。

    其他人寵還好,萌萌一出,誰與爭鋒,來旅遊的人,自拍的,拍景的,看到萌萌,自覺不自覺的都得拍幾張。

    對於一般的寵物人們倒沒有多大反應,見慣不怪,雖說在這偏遠小城還是稍微有點兒稀罕的。

    路邊一水果攤後的大叔還招呼衆人,問要不要買水果。

    顧忠笑着調侃了一句說沒錢怎麼辦,那大叔意外的豪爽,說瓜果都是自家種的,家裏幾十畝地,沒錢也給隨便喫。

    衆人笑着走過去,天兒都聊了,還不得多少買兩個瓜。

    大叔指了指衆人的制服,又指了指遠處的雪山,問,“山上下來的?”

    顧忠笑道,“你怎麼一猜就能猜出來?”

    大叔嗨了一聲,道,“這地方穿你們這制服的就是兩個地方來的,一個是山上,一個是地上,麼別的,你們一看就是山上的。”

    地上指的是縣城外的一個小型的軍事基地,平時訓練,也負責周邊一大片區域的巡邏,還兼顧着瞭解周圍已知兇獸、獸羣的動向,發現有遊蕩到人類居住區附近的就進行驅趕,或者抓起來。

    這附近保護區的範圍當地老百姓都知道,沒事兒都會遠離那一帶。

    但兇獸這東西它是個活物,有時天性使然,有時爲了追逐食物,有時是被其他更強的兇獸驅逐,因此總有兇獸會離開劃定區域,這就需要巡邏和監管了。

    而山上自然就是雪山哨所了,這一帶離邊境線還有些遠,真正的邊防哨所還在更遠處,近處的就一個雪山時空門哨所。

    地上那個的基地裏多是正規軍,少數覺醒者小隊,而雪山哨所的駐守人員則都是覺醒者,幾個管理職位也是小隊隊長兼職,或是軍校畢業的覺醒者擔任。

    顧忠笑道,“老哥好眼力。”

    大叔有些得意的擺手道,“看習慣了麼,就能分出來了,你們的眼神兒不一樣,你們是新來的吧?”

    顧忠奇道:“這你都能看出來?”

    大叔豪爽的大笑,道:“這不是看出來的,山上他們每星期都有人下來發快遞、取快遞,順道還會轉一轉,喫點兒小喫,回回還要帶一堆小喫水果回去。

    旁邊那家麪館他們就常來,我這裏他們也是常客。

    這小縣城就這麼大地方,你們穿制服的又顯眼,我雖然認不出每一個人,但你們看着就眼生,所以猜你們是新來的。”

    說完大叔又指指萌萌,“何況還有這熊貓,人我或許記不住,但它我看一眼就記住了。哈哈哈。”

    顧忠一豎大拇指;“老哥牛,您這還是民間的福爾摩斯呢。”

    都聊半晌了,不買點兒啥都不好意思,顧忠就挑了兩個大西瓜,老哥可能也覺得跟顧忠聊的投緣,就是不要錢,倆人讓來讓去,老哥怒了,吼道,自家的瓜,給你你就拿着,這樣像個老孃們兒似的就沒意思了。

    把顧忠都說的不好意思了,看向衆人,於空想了想,覺得白拿肯定不行,便讓夏至拿出一葫蘆高粱酒來作爲交換。

    這高粱酒是孟凡釀的,品質也不錯,還有點兒增益效果,不過這賣瓜的大叔是普通人,只能喝個味道。

    葫蘆個頭還行,細腰大肚,是沒長出內部空間的,最重要的特性沒有,生長期也不達標,屬於瑕疵品,但其本身還是能當普通容器用的,能裝三斤多的酒,即好看,又結實。

    葫蘆腰上拿皮繩一綁,方便提着掛着,也能拴在腰上,很有些俠客風。

    這些零七八碎的東西平時全都在夏至這擱着,因爲就她空間大。

    顧忠把酒往前一遞,道,“老哥,這瓜我收下了,旁的你也不一定稀罕,但這酒你肯定喜歡,我哥們兒”顧忠指指孟凡,“自己釀的,這也是自家東西,這個給你。”

    賣瓜大叔一聽是酒,果然來了興趣,這地方在雪山腳下,寒冷乾燥,當地人對酒還是比較喜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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