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宋魂 >第16章 懶青天
    “還是一個女文青!問題是,你這樣寫信,讓韓某怎麼給你回?”心中的那點兒得意,迅速變成了爲難,放下“情書”,韓青哭笑不得地搖頭。

    上輩子做韓大“律師”之時,他過得也算瀟灑。肚子裏的土味兒洋味兒情話,裝了無數。

    卻沒有一句,可以用來回對方這組《九張機》。

    而讓他自己寫一組情詞來與這組《九張機》相和,怎麼可能?

    且不說他這個太學上舍生,乃是西貝貨。根本沒繼承身體前主人的那些吟詩填詞的本事。

    即便是全盤繼承了下來,一箇中二少年寫出來的詩詞,又怎麼可能及得上當晚那闕《臨江仙》分毫?

    被有心人拿去一比較,不是立刻驗證了那闕《臨江仙》是抄來的麼?

    自己毀自己人設的事情,韓青是堅決不幹的。

    更何況,他跟紫菱之間的感情,如果真的有那麼一點點的話,也沒濃到值得他不惜自毀人設的地步。

    當晚他和紫菱雙方,不過是在同一個地方,相互配合着唱了首歌,飲了幾杯酒,而已。

    以他在二十一世紀泡會所的經驗,哪怕當晚,有人藉着酒勁兒,說過一些曖昧或者挑逗的話,也全都是逢場作戲。

    酒醒後,雙方就理應忘得一乾二淨。

    更更何況,以目前的進度,他本人想要完全適應大宋的生存環境,至少還得一年半甚至兩年的時間。

    而他目前的攢錢速度,雖然已經遠遠地超過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同代人。想要給紫菱這個級別的歌姬贖身,卻至少還需要三年。

    在二十一世紀,三年時間,已經夠離婚結婚再離再結五六次了。

    韓青上輩子做離婚諮詢師之時,可是看盡了海誓山盟的情侶,最後如何變成你死我活的仇敵!

    所以,他根本不相信,男女之間的感情,能在一晚上就迸發,並且迸發之後,保鮮期能超過三年。

    如是想來,紫菱的這封信,他就愈發沒有回覆的動力了。

    然而,他的心情,多少還是受了一些影響,在接下來連續好幾天時間裏,都變得沉悶且煩躁。

    所以,應付完了竇家堡壽宴和劉司倉的楹聯,韓青立即騎上高頭大馬,跨上弓箭,帶領麾下弓手和鄉勇們,浩浩蕩蕩進了山。

    躲,躲,躲清淨,越躲越清淨!

    山裏的氣溫,遠比金牛寨涼爽。這個時代又沒有手機,可以隨時聯繫到他。所以,他這次一躲就是大半個月,玩了個樂不思蜀。

    可憐那山中的飛禽走獸,可是倒了大黴。本該是繁殖和漲膘的季節,卻被韓青帶着弓手鄉勇們,追得無處藏身。

    韓青的箭法,着實不敢恭維。弓手和鄉勇們,射藝也是一個賽一個爛。可架不住大夥有的是時間,箭矢供應也絕對充足。所以,最後倒也收穫甚豐。

    光是野豬,就被大夥硬生生累死了五頭。其他兔子,山雞,沙雞之類,也嚇死,累死了一堆,屍體多得需要用筐子來裝。

    安定縣靠近夏州,韓青手頭從來不缺鹽巴。他命人將獵物用鹽裹了,掛樹上被風吹乾,就又收穫了一堆純天然無污染的美味。

    所有收穫之中,韓青最滿意的,就是一頭金錢豹的皮。

    雖然被鄉勇們用弓箭和獵叉,戳出了七八個破洞,但是都傷在腰腹處,回去之後,找人高明裁縫處理一下,就能掩蓋這些缺陷。

    屆時,硝好了鋪在韓青自己找木匠定製的高背搖椅上,不僅舒服,而且能爲巡檢大人,平添幾分威風。

    要知道,在二十一世紀,甭說打只花豹,就是隨處可見沙雞,早就成了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打死兩隻以上,就足以被抓去喫上半年牢飯。

    ……

    日子過得安寧並且愜意。

    如果由着韓青自己的性子,他真的想在山裏躲到入秋再出來纔好。

    然而,心臟處的隱疾,卻再度限制了他的自由。

    從入山第十一天起,悶痛感就越來越強烈,中間還明顯伴着幾番刺痛,彷彿有人抓着他的心臟,屢屢對他做出嚴厲警告一般。

    “回,我再玩一天便回。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巡檢,又不是樞密使。我在外邊玩上幾天,大宋難道還能亡了國不成!”在野外的第十三天,趁着沒人注意自己,韓青躲在帳篷裏扒開胸前的衣服,對着心臟自言自語。

    上一次他的心臟似這般疼痛,還是在李德昭對太學出言不遜的那個晚上。

    那個晚上,他之所以決定出頭。一半是爲了楊旭,另外一半兒,其實是被自己的心臟折磨的無可奈何。

    而從那時起,他就愈發相信,自己的心臟裏,住着身體前主人的一部分殘魂。

    所以,在暫時找到一舉解決掉殘魂的辦法之前,他只能努力跟後者“和平相處”。

    “殘魂”彷彿能聽懂他的話,第十四天,他的心痛沒有繼續疼。

    入山的第十五天,韓青沒有如約返歸金牛寨處理公務,他的心臟又開始發痛。隨即,他又躲進帳篷裏,跟對“殘魂”擺功勞,講道理,最終,又爲自己爭取到了兩天的假期。

    入山的第十七天,心痛的感覺又開始加劇,韓青不敢再冒險。果斷下令收兵,帶着弟兄們和這些天來的所有獵物,返回了崗位。

    事實證明,他的判斷沒錯,在他“怠工”的這段時間內,他所管轄的範圍之內,什麼大事都沒發生。

    幾件積累下來等候處理的小案子,無非是東家和西家弄混了一隻豬崽;某人砍柴砍過了界,動了屬於別村的林木;某兄弟倆分家,長輩對財產處置不公;某村長輩,控訴晚輩不孝,或者寡婦偷人,令舉族蒙羞之類。

    這種案件,根本不需要動用身體原主人記憶裏的大宋律例,憑着韓青所熟悉的人情世故,輕而易舉就能讓雙方化干戈爲玉帛

    而這種偷懶以人情替代律法的行爲,非但沒有讓韓青被鄉親們鄙夷,反而替他贏得了很多讚譽。

    甚至有鄉親前腳剛剛離開了衙門,後腳就開始傳頌韓青天的名頭。

    “這年頭,青天大老爺,也太容易做了些!”從弓手們馬屁話裏,得知自己不小心竟然搶了眼下可能還沒出生的包拯的名號,韓青忍不住以手扶額。

    他病癒之後,判的最大一樁案子,就是侯張氏狀告周癩子偷牛案,其他那些,充其量不過是在調解鄰里糾紛!

    連調解鄰里糾紛,都能被百姓稱爲“青天”,這金牛寨的前任巡檢,得懶到什麼地步,糊塗到什麼程度,才讓其治下百姓,在他滾蛋之後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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