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凌安和元姝回國的第三天。
出門前,阮卿接到夏明之的電話。
夏明之向來是八風不動,天塌下來眉毛也不會擡一下的,此刻卻有點緊張。昨天晚上,他就提前跟阮卿打聽了凌安和元姝的口味與習慣。
阮卿聽見夏明之在電話裏說,“阮阮,你的朋友要是不喜歡我,你會不會選擇跟他們走?”
他問得傻里傻氣的,難得有點惴惴不安,甚至不太像他了。
以前阮卿坐在臺下,看他上臺發言領獎,演講稿都沒有拿一份,面無表情地致辭,別說是緊張了,根本就是走個過場。後來被媒體痛批張狂,又挖出他的家世,暗指他是因爲夏家在背後撐腰,誰也不知道他的作品是否有水分。
可如今不過是普通的一次見面,他卻像個不安的大金毛,恨不得出去轉兩圈。
夏明之以前一直不懂,爲什麼他遇見阮卿的事情,就失去了從容淡定,失去了那份冷眼旁觀的冷靜。
他從來沒有深入去想過,只是像個天真孩子,本能地去對阮卿好,把他覺得阮卿需要的一切捧到他面前,就爲了看阮卿笑出來,露出小小的虎牙。
他那時候太愚鈍了,從來沒有思考過這就是愛。
如今他懂了,他開始患得患失。
而阮卿靠在客廳的沙發上,擡眼看見元姝跟凌安也在準備,嚴正以待的樣子,元姝換了三個口紅顏色都不滿意。
阮卿不由笑了笑,“不會的,他們從來都不干涉我的選擇。”
他們只是一直在我身後,陪伴我。
“那你快點過來。”夏明之戀戀不捨收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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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的氣氛比阮卿想的要好一些。
凌安跟元姝都沒有表現出什麼,彷彿他們和夏明之真的是不熟悉的陌生人,因爲阮卿,才坐在一張桌子上,有了認識的機會。
包廂裏很安靜,卻能聽見外頭流水的聲音,花木的影子映在玻璃窗上,地板也是玻璃做的,踩在上面,能看見透明水面下紅色的金魚搖頭擺尾。
夏明之細心地照料着阮卿,他倒不是故意表現給凌安和元姝看的,只是習慣了把阮卿放在身邊照顧。
元姝看見這一幕,眼簾垂下來,把一個蝦扔進了凌安碗裏。
夏明之倒是真的不認識元姝和凌安,但他知道這兩個人是一直在國外照顧阮卿的朋友,也知道他們對於阮卿的重要程度非同一般。
他真的想討人喜歡是很容易的,一開始都是他在說話,態度聲音都很溫和,看不出一點壞脾氣,跟凌安聊起他們都認識的一個文學大家,聊着聊着,凌安情不自禁就回應起來。
一頓飯沒什麼波瀾就喫完了。
阮卿到最後才悄悄鬆了口氣。
出了餐廳的門,在夏明之過去開車的時候,阮卿和元姝站在屋檐下,他跟元姝說,“我其實挺擔心的,我怕你是因爲我勉強自己。”
“元元,無論什麼時候,我不希望你勉強自己。”
阮卿認真道,“我做出什麼選擇都是我自己需要承擔的,你已經幫過我太多了,所以不要再爲了我,爲難你自己。”
元姝默默看着眼前的噴泉,不知道該如何說。
“但我又希望你能擁有你想要的一切。”
她努力地對着阮卿笑了笑。
“你跟我保證,你永遠,永遠都不會,再因爲他而放棄自己。”元姝說道。
“我保證。”阮卿鄭重說道。
他把手上的手錶解了下來,讓元姝摸着自己手上那個紋身,振翅欲飛的黑色蝴蝶,翅膀底下埋着兩道淺淺的傷疤。
“元元,你看,傷已經癒合了。”
元姝輕輕碰着那兩道細細的疤,即使這傷疤已經被掩蓋住了,但她還是清晰地記得它們的位置。
在國外最初的兩年,她曾經無數次,在阮卿去接受心理輔導的時候,握着他的手說我相信你。
“那我再信你一次。”元姝輕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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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幾天,元姝和凌安都各自搬去了新家。
阮卿陪着他們搬東西。
凌安住在一個街道的小別墅裏,別墅外頭是一條鬧中取靜的馬路,種着高大的梧桐,夏日裏面天然灑下了一片清涼。
元姝則是公司給準備的高層公寓,更靠近市中心,離她上班的地方也很近。
他倆的家離的不算遠。
阮卿不由問,“你們倆爲什麼不住在一起?還能互相照顧。”
元姝正在開車,聞言翻了個白眼,“誰照顧誰?我工作可忙了,別來添亂了。”
凌安更加直接,“我可是要帶人回來玩各種play的,嚇到這個單身狗就不好了。”
有那麼一瞬間,元姝很想帶他一起同歸於盡。
夏明之知道元姝跟凌安今天搬家,還特意送來了花跟禮物,直接送到門上,順便幫忙聯繫了專業的搬家安置公司。
所以凌安跟元姝只用翹着腿在沙發上啃蘋果。
他們都是剛回國,夏明之考慮到他們對這個城市還不熟悉,安排得很是周到。
凌安咔擦咔擦啃着蘋果,說道,“算他多少還有點用。”
等搬家公司一通忙活,最終凌安的小別墅已經變得很是溫馨。
三個人開了一瓶酒,算是慶祝。
慶祝凌安搬家成功,元姝升遷,也慶祝阮卿在這個城市裏,不再是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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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安跟元姝剛搬走的那兩天,阮卿還有點不習慣。
他原先並不覺得自己的公寓空曠,如今乍然又回到了一個人的時候,卻也多少覺得有點落寞,走在屋子裏,都能聽見腳步的回聲。
不過他們都不是非要與朋友捆綁的人,彼此都是成年人,都擁有各自的生活,沒有幾天,也就都步入了正軌。
元姝每天忙得飛起,小師父依舊過着浪蕩美好的生活。
阮卿跟夏明之也恢復了約會。
他最近在夏明之家裏留宿的次數也增加了,夏明之大概是有幾天沒見到他,心裏頭若有若無的,總有點患得患失,因而加倍地粘着他。
眼下夏明之正在浴室裏洗澡,阮卿靠在枕頭上看手機,看着看着,他就看見某條本地新聞裏出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