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蛇王纏上身 >第一百八十三章 買走你的命
    越是危險的地方,我覺得越安全,或許是因爲我沒有去處的原因,我總覺得有一股神祕力量,告訴我必須去樹洞屋。

    其實,順着張阿姨指路的方向,我似乎一點點想起來,若有似無的看向天空,曾經有個天使,她帶我飛向天空,找到回家的路。

    走了很久,我幾乎都沒停過,肚子餓的時候,就翻出揹包裏的乾糧,這是我從李家那拿的。

    自從報警後,爲了洗白自己,我就開了飛行模式,提供了攝像記錄,讓警方自己查,不參與。

    眼看手機沒電,天色很晚,我始終都找不到樹洞屋在哪的時候,一陣陰風颳過,我看到一些紙幣順着小路飄來。

    我撿起來的看,這裁剪的手藝,怎麼像我的手法?小時候,我跟着奶奶剪窗花,別人剪窗花二十分鐘纔出一個,而我最多兩分鐘,學了很多技巧,徒手就可以剪一個圓形。

    這是記憶的味道,我順着紙幣方向,我看到一個窯洞,窯洞那有一扇大門,大門外放着好多花圈,旁邊就是院子,院子還放着疊落在一起的棺材。

    我想應該就是這裏!沒有誰會把窯洞屯放棺材,安裝着的門,旁邊還裝了一個壁燈,供人住的感覺。

    蹲在草叢裏,一直蹲到手機沒電,差不多三點左右,螢火蟲飛在我身上,我都不敢打噴嚏。

    觀察着沒人,才走到樹洞屋,看着一具具落灰的棺材,很久沒人清理的樣子,我更加確定就是這裏。

    因爲窯洞在戰爭時期,是作爲生存轉移地點,還有就是屯放糧食的地方,現在用來棺材的,沒有幾個人。

    按照我的習慣,如果這樹洞屋是我的,那麼我一定會藏備用鑰匙,就像爺爺家,我屯放的一把,就在門外茅廁的屋檐上,踮着腳尖的地方就可以找到。

    於是,我找了找,發現腳踩的地毯,有一塊硬硬凸起的地方,掀開地毯,我找到了鑰匙。

    打開燈,裏面和我想象的一樣,有火炕,有書桌,有木桶,有水缸……等等,特別大一百多平左右,可以住人,也可以屯放這些死人用品。

    這屋子很久沒有被人打開,桌上有厚厚的一層灰,我就打了一盆水,一邊擦一邊手機充電,手機電都充滿了,天也亮了。

    我想起張阿姨的提醒,就將樹洞屋反鎖,造成沒有人來過的樣子,不打掃外面,就打掃裏面。

    累得我靠在,書架旁休息,錘了錘腰,一本書掉下來,恰好掉在我頭上,書裏還掉出一封信,落款人是葛三叔。

    我拆開信件一看,是一封遺書,葛三叔死了,把客戶檔案給我,我又想起什麼來。

    站起來,開始一本本找書,每本書,似乎都有人打理一樣,屋內很髒,可是書的封面卻很乾淨,一定有人來過!

    就在這時候,門外就有人說話。

    “你說那小子是不是騙我們金主爸爸?不死之身,鬼才相信,天天蹲點這個地方,晦氣。”

    “你還別不相信,我聽說咱們金主親手殺死那個男人很多次,那男人都原地復活,買地?呵呵呵,不過是給那個男人面子罷了,我估摸着他們的交易,就是不死之身的辦法。”

    李富貴追求我的時候,他告訴我,他擁有不死之身。

    沒想到,他爲了幫我,就利用不死之身的祕密換做籌碼,跟這有錢人做交易。

    金主?

    呵呵,果然不是什麼好人,一個連人都敢殺的人,的確惹不起。

    我脫掉了容易發聲的旅遊鞋,光着腳丫,一直等,等他們離開。

    我以爲這蹲點的人,會站很久,可惜也就四個小時,四個小時候他們牢騷幾句,就走了。

    這麼多天,我聯繫不上李富貴,找不到人,很有可能被這所謂的金主給扣留住。

    我在樹洞裏隨便找了一點喫的,墊肚子,然後換了一身衣服,就站在書架上觀察。

    進來打掃書籍的人,不打掃其他地方,就打掃書架,那麼書架裏的書,一定有更多祕密。

    於是,我一本本的翻閱,其中我找到一本《陰陽蛋》,這個本書特別怪,描述的鬼就跟我冥界看到的鬼魂一樣,有五顏六色的。

    突破點在這裏後,我突然想從書裏,找到我丟失的記憶。

    看着看着,我睡着了,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又聽見門外有人說話。

    咚咚咚

    說話的人,先是敲門,沒有闖進來。

    “少爺,你知道鑰匙放在哪,可是爲啥每次,你都要敲門。”

    “我敲門,是想確認她在不在,她個性倔,明知道有危險,想來沒誰可以攔的住。”

    我屏住呼吸,光聽聲音,我就知道是誰,他回來了!李富貴。

    我沒有主動開門,是張阿姨告訴我,通過面相來看,李富貴不是什麼好人,不可信,自己想想他能認識什麼金主,這一類壞人,的確也好不到哪,沒有無緣無故的幫忙。

    我看着門外的影子,彎腰俯下身,似乎是在找什麼東西一樣,我手心都在出汗,壞了……鑰匙還在我兜裏,穿幫了。

    半晌,李富貴緩緩起身,我看着門外那團人影,聽見他說,“初七,我知道你回來了,回來就好!別被他們發現,他們要買走你的命,我家的事我聽說了,不怪你!我會去處理,在此期間你哪裏也別去,藏好。”

    噠噠噠,腳步聲遠去的聲音。

    消失了那麼久,他也一定東躲西藏,我居然還那麼小心眼,不肯開門。

    自責涌上心頭,我看了一天背痠痛,站起來的時候,平視我看到了一本,特別薄的書,與其說是書,更像一本軟抄本。

    這裏怎麼會有這樣一本書,可能歸類錯了,我抽出來一看,原來是《不死之身》。

    李富貴之所以能夠擁有不死之身,我想一定看過這本書,於是我拿着這本書,走到檯燈下,一頁頁翻看,找到了驚天的祕密。

    不死之身,首先必須是一個死人,然後人不能死太久,間隔時間不超過三天,而這三天,靈魂必須找到一個替身,那替身必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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