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妖嬈?
唔?怎麼說呢。
“祈娜只比我大兩歲,可以當他女兒了。”
好吧,就是沈欽楠說的那樣,且祈娜的樣子比實際年齡還要年輕。
“老頭子以前做任務得過她不少幫助,後來又總有業務往來,一來二去,兩人熟悉起來。也不知道祈娜咋想的,看上老頭子了,非他不可。而且祈娜這人有點瘋狂,喜歡了就想死磕下去。但老頭子最多隻把她當女兒看,這不爲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尷尬,老頭子能躲着她都儘量躲着。”沈欽楠說到那個人時也是無奈,有好幾次居然問他,當他後媽他介不介意?
他無所謂,反正他不會喊媽就是了。至於老頭子再娶什麼的,他不管。他是不管了,偏他們沈家男人都是癡情種,他家老頭子心裏只有他那早早沒了的媽,要不也不會十幾年來都獨身。
“她不死心所以想從你這裏入手?”煊朝朝想想有點好笑,要是那個女人真當了沈欽楠後媽,他要不要叫人一聲小媽呢?
“可不是,因爲她幫過老頭子,她找我喫飯我一般都會答應。關鍵是她找我喫飯只是想從我這拿點老頭子的近況。”所以他纔不介意跟她喫頓飯。
“你說她接了電話那次可是你在酒店門口等我那次?”那時是他心裏最矛盾的時候,既惱她在自己面前裝深情,又惱自己捨不得說她一分,還怕說穿了她便跑了。
看到她在酒店門口還以爲是茶壺跟她說了自己的位置,也沒多想其他。
“那次有個笨手笨腳的服務生,端湯時灑了點到我身上,你打電話來時估計我恰好去換衣服了。手機可能在外套那,她聽到就接了。”
說到這裏,沈欽楠咬了下牙,“不過老婆,她太不講究了,下次她可別想從我這套消息。”
“……”煊朝朝可什麼都沒說,都他一個人說完了。
既已查出腦子裏被人偷偷放了東西,事情就好辦多了,有仇報仇,誰做的,沈欽楠總要挖出來抽一抽。
不過一時半會也挖不出來,他偶爾就有點忙。
煊朝朝倒也習慣,只要沈欽楠不提開腦殼的事,她也能安安心心養胎。
其間姜奇有約她帶小土塊一起出來喫飯,煊朝朝想起安主廚說過的話,心裏對他總有些芥蒂,再說她肚子月份大了怎說也不方便,便也推了。
後來聽他說他回了f國,煊朝朝莫名的鬆了口氣,好像那人在雲城她不去招呼人就會過意不去一般。
這什麼心理?煊朝朝自己都想不通,或許是那時在f國多得了他幾次熱心對待吧。
想約煊朝朝出去的還有任利,自上一次鬧不愉快後,隔了幾個月她再次來雲城,第一時間便給煊朝朝打電話。
事情過了,煊朝朝倒也接了電話,只是她再要約喫飯什麼的,煊朝朝都拒絕。
然後任利就說,她沒有跟煊朝時在一起。家裏前段時間給她介紹了幾個男人。有一個本來已經談婚論嫁,也不知道怎麼的,她總懷疑那個男人揹着她腳踏幾條船。在訂婚前一天,她還聽閨蜜說那個男人約了個小姑娘去酒店,結果她找過去鬧了個烏龍,人正在談生意呢。
不用說,這婚事吹了。後來又看中了一個,又給閨蜜吹吹耳邊風,疑神疑鬼的,鬧得那男人說她有神經質,搞得人特煩心,又分了。
聽任利這樣說,煊朝朝莫名有點熟悉感。想了會,發現她會疑神疑鬼的原因不正是因爲閨蜜在一邊吹耳邊風麼?
就像當時的任利,不也老在她跟前說沈欽楠,讓她防着沈欽楠,怕沈欽楠早晚會嫌棄她……
不得不說,閨蜜的言語殺傷力超級大。不對,是讓情侶分手的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