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修羅大帝 >第九十二章 血狼王!
    時間一晃。

    半個月過去。

    這天清晨,莫無神和金大圓終於走出大山,遍體鱗傷,鮮血淋漓。

    一路上,他們不光是在趕路,還在歷練。

    武者,歷練必不可缺少。

    一來可以練就膽魄,二來可以培養戰鬥意識,三來穩固修爲境界。

    穩固修爲境界,暫且不說。

    因爲但凡是武者,都知道穩固修爲境界的重要性。

    而膽魄,戰鬥意識,也非常重要。

    如果沒有膽魄,遇到敵人,遇到困難,遇到危險,你能做什麼?

    什麼都做不了。

    就說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膽小怕事的人,永遠成不了大器。

    也會被人瞧不起。

    因爲這是懦夫的表現。

    至於戰鬥意識。

    戰鬥意識,是指在戰鬥中的應變能力。

    因爲在戰鬥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不確定的因素,隨便一個因素,都有可能讓你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所以。

    面對這些不確定的因素,你得有能力去應對。

    一個戰鬥意識足夠強大的人,不管在戰鬥中面臨什麼變數,都能及時做出反擊,或防守。

    甚至有時候。

    面對敵人出其不意的襲擊,下意識的就能做出正確的反擊。

    而戰鬥意識從何而來?

    最直接的一個辦法就是,多去經歷戰鬥,多去磨礪自身,累積自己的戰鬥經驗。

    等到你的戰鬥經驗,遠超其他人的時候,便能在戰鬥之中,依靠着豐富的經驗,碾壓對方。

    比如。

    兩個修爲一樣的人,一方身經百戰,一方從未經歷過戰鬥,那麼最後勝利的人,絕對是身經百戰的一方。

    ……

    “好累。”

    “短短的半個月,就跟半年一樣漫長。”

    走出大山,金大圓便絲毫不顧及形象,一屁股坐在地上,四仰八叉的躺了下去。

    但莫無神,精神面貌很好,沒有半點疲憊,反而是鬥志昂揚。

    渾身上下,也散發着一股肅殺之氣。

    “瞧瞧莫無神,再瞧瞧你,真不是一個檔次。”

    大黑狗仍舊趴在莫無神的懷裏,一邊悠閒自得的搖着腦袋,一邊鄙夷的看着金大圓。

    “貧道這小身板,能跟他比?”

    金大圓的臉皮也足夠厚,毫不在意。

    “小身板?”

    大黑狗一愣。

    一個都快肥得流油的人,居然還自稱什麼小身板,有夠不要臉的。

    毫無疑問。

    大黑狗眼中的鄙夷之色更濃。

    這一路,大黑狗雖然很閒,但時不時的也會提點莫無神和金大圓一兩句。

    特別是在與兇獸廝殺的時候。

    本來,莫無神和金大圓處於下風,可經過大黑狗一提點,兩人就有一種醍醐灌頂,豁然省悟的感覺,直接扭轉局勢,反敗爲勝。

    可以說。

    大黑狗這一路,教了他們不少東西。

    金大圓從芥子袋裏,掏出一個酒壺,咕嚕咕嚕喝了一大口,問道:“莫道友,還要多久才能到混元宗?”

    “不知道。”

    莫無神搖頭,取出一株三葉草放進嘴裏,掃視着前方。

    雖然走出了大山,但眼前這一幕,仍舊陌生。

    眼前是一片遼闊的平原,沒什麼參天大樹,但滿地都是灌木和野草。

    平原的盡頭,則是一條寬闊湍急的河流,如一條蜿蜒的巨龍。

    對岸,又是一望無際的山川,懸崖峭壁,看上去兇險萬分。

    或許。

    他們根本就沒有走出大山,還是在大山深處。

    金大圓聽聞,翻身爬起來,將酒壺送到大黑狗面前,嘿嘿笑道:“狗哥,要不還是你帶着我們飛吧!”

    “一壺酒就想收買本皇?”

    “本皇有這麼廉價嗎?”

    大黑狗不屑一笑,仰頭看向別處,顯得極其傲嬌。

    金大圓神色一僵,悻悻的轉身看向平原,頓時不由得愁眉苦臉。

    都是柳雲煙這個小娘皮乾的好事。

    有大路不走,偏要走這樣的荒山野嶺。

    ……

    “抱怨什麼?”

    “走吧!”

    “只要方向沒錯,早晚能到混元宗。”

    莫無神瞧了眼他,便邁開腳步,小心翼翼的進入平原。

    嗖!

    剛走進去,足有一人深的草叢裏,突然就躥出來一個血影,直奔莫無神而來。

    一股致命的危機,席上心頭。

    不假思索,莫無神側身躲避,血影當即就跟他擦肩而過。

    這就是半個月曆練的收穫。

    要換成以前,他肯定來不及反應,更別說躲開。

    “什麼東西?”

    血影偷襲莫無神失敗,又朝後面的金大圓撲去。

    表面看上去,金大圓似乎很慌張,然而他的動作卻很麻利,很從容,輕鬆避開血影的襲擊。

    血影落在後方的草地上。

    莫無神和金大圓轉身看去,原來是一頭三尺長的狼。

    三尺長,就只有一米。

    這種長度的狼,說實話在莫無神和金大圓如今的眼裏,那就是一條小狼狗,根本不足爲慮。

    畢竟。

    他們已經是開脈小成期的修爲。

    但是!

    看到這頭狼,他們臉色當即一變。

    這狼,渾身毛髮一片血紅,甚至連眼睛,也猶如血染,散發着可怕的兇光。

    最詭異的是。

    它的頭頂上,有一根血紅色的犄角。

    “血狼!”

    金大圓驚呼。

    血狼,是所有狼族裏面,最可怕的一種。

    其生性兇殘,血腥。

    它頭上的犄角,堅硬程度,更是堪比鋼鐵,能輕鬆洞穿人的身體。

    別看它個頭小,但殺傷力極其強者。

    並且,莫無神和金大圓分辨出,這頭血狼的修爲,跟他們一樣。

    換而言之。

    如果之前,他們沒有避開,現在他們的身體,肯定已經被那犄角洞穿,變成一具屍體。

    “怎麼會碰到這玩意?”

    “這傢伙,不但兇殘,速度也極快,同境界裏面,根本沒人能跑得過它。”

    金大圓一步退到莫無神身後,眼中滿是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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