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遠峯頭疼。
他就知道要想從於嵐這裏搞錢,那簡直就是比去銀行打劫還要難。
於嵐這人又有能力又強勢,她不會因爲江遠峯是老闆就妥協。
不合理的事,她是不會答應的。
要想用老闆的身份壓她,她就不陪你玩了!
所以現在江遠峯是既然搞到錢,那還不能得罪於嵐。
“這樣,我把我的車和房都質押給你,要是一週內我還不上錢,你就把的車和房都賣了維持公司運轉行不行?”
沒辦法,江遠峯只能用這種方式來試圖說服於嵐了。
於嵐見江遠峯竟然連自己的愛車都拿出來作抵押,心裏也奇怪,他到底急需用錢幹什麼?
“你真的不是拿去賭?”
“當然不是,我是那樣爛賭的人嗎?”
“倒也不像。行,如果你非要這筆錢,我可以給你。但我醜話先說在前頭,如果一週後你還不上錢,我真的會賣你的車和你的房!或者我會把新天地的某些項目先轉讓出去,以換取現金流週轉。你也知道公司一但現金流斷了,那就會死掉!再大的公司也不例外!”
江遠峯一聽於嵐鬆口了,終於是鬆了口氣,“謝謝於總,我要是一週後還不上錢,您把我賣了都成!”
於嵐冷哼一聲,“你又不值錢!”
江遠峯笑了笑,“謝於總成全,對了,於副省是準備明天就出國了嗎?”
“對,今天就去了京城,明天由上面統一組織安排出國。”
江遠峯心裏着急,難道自己那些郵件沒有起作用?
難道是因爲的原因,所以相關部門認爲是造謠,不予受理嗎?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自己要不要實名舉報?
可是如果一但實名沒用,自己還得賠進去。
“你怎麼又神思恍惚的樣子?你最近狀態明顯不對,你到底有什麼事?”於嵐問。
“啊?噢,沒事,就是沒休息好,那我先走了。明天麻煩你讓財務把錢轉到我帳上,我急用的。”
“行,那也麻煩你明天把車和車的手續給我,寫一個委託書,讓我有權處理你的車和房。”於嵐還真是動真格的。
“行。委託書我現在就寫給你,車就停在停車場,鑰匙給你就是。”
......
江遠峯和於嵐聊完之後,又把何弘偉給約出來喝酒。
順便還讓何弘偉把陳姿蘭給約了出來,想看看陳姿蘭會不會把馬文華給帶出來。
結果沒有,陳姿蘭一個人來的。
不過看她的樣子,也沒有什麼失戀的跡象。
想來馬文華和顏如玉就算是勾搭上了,也不會和陳姿蘭提出來分手。
原因很簡單,他還需要陳姿蘭給他提供資源,讓他步步高昇。
陳姿蘭直接進入正題,“找我們有什麼事?是不是想借錢?”
江遠峯也是服氣,這直接就被點破了,還怎麼聊?
“爲什麼會這樣認爲?”江遠峯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