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什麼時候了?我昏迷多久了。”張茂並沒有安分,迫不及待的問道。

    劉若曦臉色一沉,語氣不善的說道:“能不能好好休息,問那麼多幹嘛?”

    “我好了!”

    張茂直接從病牀上下來了,並且將身上的管子全部拔除。

    這一幕,可把劉若曦給嚇壞了:“你不要命了?”

    張茂眼神堅定的道:“來不及了,洛小姐與華小姐都被劫匪抓走了,我必須去救她們。”

    劉若曦一把拉住了張茂,嚴肅的說道:“發什麼瘋?你現在受了這麼重的傷,最該做的事情,就是躺在病牀上好好休養,至於救人,還是交給警察吧。”

    然而,張茂偏偏油鹽不進,就是要出院,而劉若曦也是一個性子剛烈的女孩,就是不讓他走。

    “姑奶奶,你放100個心好了,我沒事的。”

    張茂一邊說,一邊將自己的病號服脫了下來。

    見狀,劉若曦趕緊捂住了眼睛,尖叫道:“張茂,你這個王八蛋又在幹嘛?”

    張茂沒有理她,將病號服脫光之後,又把身上纏繞的繃帶,也全都扒了下來。

    “你睜開眼看一看!”

    劉若曦嗓音尖銳的罵道“我不看,我不看,你這個流氓。”一邊罵,一邊將頭轉了過去。

    張茂強行將她遮眼的手扒了下來,一本正經的說道:“你老子你在胡思亂想什麼了?我是讓你看我的傷。”

    “你的傷有什麼好看的?”

    劉若曦嘀咕了一句,眼角的餘光一撇,剎那之間,她頓時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眸子當中,滿是難以置信的目光。

    “這……這,怎麼可能?”

    張茂原本被砍得遍體鱗傷的身體,已經沒有了任何傷口,皮膚白淨得宛如美玉,讓人忍不住上手去摸。

    堅硬如鋼筋水泥般的肌肉,充斥着男性荷爾蒙的氣息。

    劉若曦感到震驚的同時,呼吸也隨之變粗了,臉蛋一片通紅,耳垂也隱隱發燙。

    “我都說了我沒事,你還偏偏不信。”

    “怎麼會這樣?我明明看到你……”劉若曦欲言又止了,滿臉的匪夷所思。

    “我能把你的胸變大,那把我自己身上的這些傷口變消失,那還不是小事一樁嗎?”張茂笑道,又將病號服給換上了,之前穿的衣服不知道丟哪去了,既然要出去,那肯定不能光着身子。

    “張茂!”劉若曦憤憤不平的嗔怪道:“你能不能別張嘴閉嘴就拿我的胸說事,我的胸招你惹你了?”

    “抱歉,以後不會了。”張茂哈哈一笑:“現在你總該不會攔着我出去了吧?”

    劉若曦神色一動,並沒有立即回答,眼神閃爍了一下,隨後開口說道:“你要出去也行,但是你必須把我也帶上。”

    “啊?”

    張茂臉色驟變,苦口婆心的說道:“姑奶奶,我是去救人啊,不是去玩,如果把你給帶上,那不是自討苦喫嗎?”

    劉若曦想了想,確實是這麼一回事,她沒什麼本事,如果跟着張茂一起去,既提供不了任何幫助,還很有可能成爲累贅。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爲什麼會突然之間,冒出這樣離奇的想法。

    難道是不放心張茂?

    不可能,不可能,我又不喜歡這個傢伙,他的死活跟我無關,我能有啥不放心的?

    一定是錯覺!

    爲了否認自己心中的這個念頭,劉若曦咳嗽了一聲,鄭重其事的說道:“你要去送死那就去吧,我懶得管你了,不過,你最好還是給我活着回來,別英雄當不成變成了狗熊!”

    “你是在擔心我嗎?”張茂斜眼一瞟,

    劉若曦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貓,當即矢口否認道:“你不要在這裏癡人說夢了,我怎麼可能會擔心你,我是怕你掛了之後,沒人給我治病了。”

    “哦,原來是擔心你的胸啊……”

    頓時,張茂假裝一副很失望的樣子。

    劉若曦抓狂了,歇斯底里的罵道:“張茂,你去死吧!”

    幾分鐘後,張茂獨自從醫院出來了。

    雖然擺脫了劉若曦的控制,但是爲了出來,也不得不與她約法三章,必須在明天早上七點回到醫院。

    他的住院信息已經錄入系統,明天早上醫生要查房。

    普通人如果像張茂一樣,捱了那麼多刀,別說跑出來了,估計從牀上爬起來都費勁。

    但是,張茂自從服用靈液,身體得到改造之後,丹田之內的靈氣已經匯聚成流。

    如果身體陷入疲憊或者受傷,這些靈氣會迅速遊走周身百骸,修復或者補充各個受損或殘缺的部位。

    這也正是張茂,一覺醒來便傷勢痊癒的原因。

    時間緊迫,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了。

    張茂看了一下手機,此時已經是凌晨一點了,離案發他已經睡了足足四個多小時。

    本來,張茂是沒有必要來管這件事的,畢竟,他不是警方,沒有義務與職責去救援。

    只是,這一切的因果關係都是因他而起,如果不是他答應華雯珺今天見面,那她們兩個也不會來到時代酒店,更不會被那羣蓄謀已久的劫匪抓走。

    所以,歸根結底,張茂需要爲這一次綁票,承擔很大的責任。

    何況,洛輕塵既是他的朋友,又是他的金主,無論於公於私,他都必須把人安然無恙的救出來。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那就是報仇!

    張茂不是惹是生非的人,但是有人惹了他,那他肯定也不會輕易善罷甘休,那些劫匪不僅打傷了他的同學,其中一個還險些害了他的性命。

    此仇此恨,焉有不報之理?

    張茂先是來到了案發現場,雖然已經過去了好幾個小時,但是這個地方,仍然聚集了不少的人,不過,警戒線已經撤去。

    張茂回到這裏,是過來找線索的,他跟其中某一個劫匪,發生的激烈衝突,肯定在現場留下了什麼東西。

    對了!

    那把刀子。

    張茂眼中閃過了一抹精芒,那個劫匪爲了脫身,將手中的短刀投射了出去,這才阻止了張茂的追擊。

    想到這兒,張茂開始在腦中重構之前的畫面,不一會兒,目光便鎖定到了某個地方。

    隨後,他徑直走了過去,在牆角的垃圾堆裏翻找了一下,竟還真的找到了那把刀子。

    之所以這麼好運,主要是這個案子是綁架案,不是兇殺案,警方並沒有地毯式的搜索現場,不然,像這證據,也不可能成爲落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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