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詭祕:秩序陰影 >第四章 穿越(求收藏求推薦)
    阿德里安律師事務所三層,羅爾斯辦公室。

    羅爾斯側躺在長沙發上,一隻腳翹在一側沙發扶手上,法庭上發生的一幕幕在腦海中不斷回閃。別看他對洛克·格蘭特擺出一副智珠在握的樣子,羅爾斯心中清楚他今天差點就翻車了。如果不是他已經成爲了序列九“律師”,今天這件案子肯定是要輸了。

    他原本是想通過話語先讓勞爾·亨德勒情緒失控,就如同他剛剛對洛克說得那樣,只要情緒失控,就會被善於抓住漏洞的“律師”所利用,那樣這件案子就會和之前那半個月所處理的案件一樣,快速取勝。

    可惜的是,羅爾斯剛剛在引導亨德勒情緒上有所進展,只需要再多說幾句話,他的目的就達成了,就被伯頓·切斯特所打斷,使他不得不轉移問話對象,開始詢問自己的當事人—伍德·約翰遜。

    無論是前身還是自己,都不喜歡詢問自己的當事人,畢竟有些當事人是捲毛狒狒,他們只要在法庭上說錯一句話,就會使羅爾斯自己陷入被動。

    而且受限於魯恩王國的法律規定,身爲大律師的羅爾斯必須保持客觀的態度,只能通過事務律師,來完成情況的蒐集,不能直接與當事人接觸。就算接觸,也要事務律師的陪同,在開庭前與當事人短暫溝通幾分鐘。這點時間完全不夠羅爾斯與自己當事人“溝通”,所以他總是通過對另一當事人的“情緒引導”來取得勝利,前身更是被許多人讚揚這一點。

    可今天羅爾斯卻不得不詢問自己的當事人,也幸虧約翰遜先生足夠“狡猾”。他很清楚法庭上約翰遜那副老實善良,飽受惡劣主人欺凌的樣子,並非是其真實面目,不過是僞裝罷了。

    “律師”魔藥不但給予了他口才、說服方面的非凡能力,能於一定程度上扭曲或引導目標的思維,令人感覺親切,願意相信,還給予了他非凡的洞察能力。雖然沒有“觀衆”那麼神奇,可以洞察人的真實想法,但足以感知目標的一些情緒波動,從表情中判斷目標是否說謊。

    陪審團的那些人本身就不怎麼樣,一羣無所事事還有錢無腦的傢伙罷了,加之伍德·約翰遜演技不錯,自然輕鬆騙過陪審團,但瞞不過服食魔藥後的他。

    但今天差點翻車的原因是伯頓·切斯特打斷了他的情緒引導。

    根據我的觀察,伯頓·切斯特應該只是個普通人,至於爲什麼能恰好打斷我的“引導”,應該只是憑藉着多年從事大律師的經驗,律師這一職業對經驗的要求一向很高。伯頓律師從事大律師的時間超過二十年,有這樣的經驗應該是很合理的。

    這不是羅爾斯疑心太重,而是這個世界太瘋狂了,作爲一名穿越者的羅爾斯必須向還未到來的主角克總學習,決不能莽撞行事。

    是的,穿越,又是穿越,在這個年頭,穿越已經是極其平常的事情了。看過許多穿越小說的羅爾斯在穿越後,很快就接受了現實,畢竟前世屬於一人喫飽,全家不餓,穿越到另一個世界後說不定還能走上人生巔峯。

    可在羅爾斯逐步整合自己前身記憶和初步瞭解穿越世界詳細情況後,立刻就後悔了,他穿到了《詭祕之主》的世界。《詭祕之主》作爲烏賊娘最出彩作品,羅爾斯自然是拜讀過的,也曾設想過自己能服食魔藥,只要不是“魔女”,“深淵”那幾個“恐怖”途徑的魔藥,就算是“母親”和“月亮”途徑的自己也能接受,畢竟羅爾斯並不想往上走太遠,越強大就越瘋狂的道理他還是知道的。

    可無論怎樣,羅爾斯從來沒有想過要穿越到這個世界裏來,在其他世界裏穿越者尤其是知道劇情的穿越者是及其幸運的,那意味着整個世界的祕密宛若一絲不掛的少女,任你蹂躪。可在這個世界知識是有毒的,越是含有祕密的知識就越危險,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到現在羅爾斯還心有餘悸,在瞭解到自己所處的世界後,那些在他腦海中閃過的一個個祕密與陰謀足以讓他爆頭或者畸變成爲怪物。不過在羅爾斯提心吊膽幾天後,發現自己身上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就明曉了自己身上應該有能阻隔內心祕密的存在。

    可在羅爾斯穿越半個月後,卻仍然沒有發現自己身上有什麼特殊的存在,索性也不在思考這件事。他現在完全是屬於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愛咋地就咋地吧。而在這半個月裏,雖然在這件事上沒有進展,但他也摸清了自己這個身體的前身的祕密。

    羅爾斯·阿德里安,今年二十三歲,畢業於廷根林肯律師學院,父親梅森·阿德里安兩年前因心臟病去世,留給前身一筆豐厚的遺產,其中包括七千鎊以上的存款,貝克蘭德房產三套,廷根房產一套,迪西海灣一套度假別墅以及梅森畢生的心血——阿德里安律師事務所。

    而前身也很努力,先是以優異成績提前五年從律師學院畢業,然後飛快成爲大律師,打贏了多起訴訟,不僅成功接手了因爲梅森的去世而有些人心不穩的律師事務所,還使得事務所名聲大振。

    但這些僅僅是前身明面上的東西,否則羅爾斯就可以喜滋滋地接手前身所留“遺產”,最多不在從事律師這一職業,安心發展事務所就行。正因爲前身留下來了一堆麻煩,所以羅爾斯纔不得不去繼續當律師。

    前身並非是一個普通人,而是服食了序列九“律師”魔藥的非凡者。這也是爲什麼前身能提前五年從律師學院畢業,而一般人需要在律師學院就讀七年才能順利畢業,還要當一年的實習律師,後者更是因爲前身作爲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老闆直接選了一個工具人,又通過梅森的關係,加之捐了一大筆資金給律師協會才順利跳過。

    這些並不是很麻煩,麻煩的是魔藥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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