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昌南玖事 >那年那蟬那些事(九)
    從鬼哥的語氣中,阿玖感覺不像假,“好,走。”

    “真搞不懂你們,沒談戀愛的時候又要去舔,談到了又不快樂”

    阿玖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鬼哥繼續說着,“這種快餐式的戀愛,那樣子跟我去外面嫖有什麼區別?至少我肉體還能快樂。”

    阿玖沒有直接回他的問題,反問着,“陽總,怎麼了?”

    鬼哥說的很簡便,“表白,被拒,想死,沒死成。”

    #彆着急,慢慢說,我一直都在聽

    他假裝把話說的含含糊糊,這樣就沒有人發現,他的心早已碎成爛泥。

    瞎子的電話打來,他說攔不住了,陽總剛剛告訴小鄧,他要跳樓自殺。

    阿玖搶過電話,大聲的喊:“一定要攔住他,我們馬上就到。”

    噼裏啪啦的酒瓶倒成一地,地上髒兮兮的酒水灑滿了整個房間,一股刺鼻的酒精沖天而起。

    阿玖看見倒在趴在地上的陽總,開始有些可憐他,他渾身已經溼透,沒勁的倒在空啤酒瓶堆裏,手上抱着一罐空瓶子,不肯撒手,不停的往自己嘴裏灌,可他不知道的是,酒瓶裏的酒早就灑出一地。

    隨處一扔的手機,被地上的酒水浸泡,咚咚咚的響,他撿起一看屏幕顯示屏已經碎的不成樣,按下顯示鍵,是小鄧打來的。

    還沒等阿玖放下手機,陽總一瓶酒砸來,嘴上說着:我他媽叫你們滾啊,別接她電話。

    阿玖的腦袋被重重砸向,他沒有吭聲,眼前一黑,疼痛感讓他陷入沉思,腦子一片空白,哐哧倒地。

    “快躲開啊!”鬼哥看着這一幕,還是慢了一步,歇斯底里的怒吼,一拳打在地上的陽總,“曹樹陽,我他媽警告你,你別胡來,我就你們這幫兄弟,誰都不想誰出事。”

    被鬼哥一拳掄過,陽總在地上哭着哭着就笑了,看了一眼倒地的阿玖,掙脫鬼哥的束縛,他緩緩走向陽臺。

    領導提醒發呆的磊哥,拼了命的喊:“磊哥,快攔住他,把推拉門鎖死。”

    磊哥回過神來,“哐。”陽臺的推拉門被鎖住。

    “哐哐哐…”這是陽總用腦袋砸出的聲音。

    “哐哐哐哐…”砸出了血,他還在砸。

    “哐……哐……哐……”聲音斷斷續續,他太累了,眼前看不見,什麼都看不見。

    一旁的阿玖滄滄涼涼從地上爬起,往自己頭上摸索着什麼,好在沒有流血,鬆了口氣。

    “哐…”過了很久又“哐…”看的出來,陽總已經沒有力氣。

    “爲什麼,我連死都沒有選擇的權利?”

    頭昏腦脹的阿玖示意大家只要他沒有生命危險,就不要動他,讓他自己清醒過來。

    阿玖一點點靠近陽總,把他的吉他放在面前,“我們理解你。”

    “你們真的理解我?”

    大家都沒想到,鬼哥搶先回答,“真的。”遞給他一張紙巾。

    陽總擦掉頭上的淤血,看了一眼紙巾上暗紅的血漬,有些害怕的抱着吉他,他開始大聲的哭,一陣後,他哽咽着聲音,說的含含糊糊:“我……我真的……我…”

    室友圍成一圈,把他放在中心,阿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不着急,慢慢說,我們一直都在聽。”

    遇見小鄧,是我一生中最美麗的時刻。

    那時我還是在念大一,剛剛來到校園。

    雖然我那時的我,和我現在一樣,是個廢物,最大的愛好是在黃昏的時候去階梯教室聽那幫女生抱着吉他唱歌,這支吉他隊附屬於校學生會,第一次去,她們沒有注意到我,後來我每天都去,她們漸漸的開始調侃我,給我取了個外號,“曹老闆”。

    我不知道爲什麼是這個外號,起初我還抗拒,後來聽她們的領頭說,是自己給她們送過一箱水,她們就記住了。

    我回想起來,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不過我也好像只送過那麼一回。

    看到我一進門就會拿着吉他一陣猛敲,然後問道:“曹老闆,今天想聽什麼歌?

    我被這幫女生們搞的害羞得有些不像話。

    聽歌的時候我喜歡坐到桌子上去,頭一點一點的,看她們纖細而有力的手指在琴絃上彈撥,她們的聲音溫柔極了,也純粹極了,像是踩在棉花糖上輕飄飄的感覺。

    只是她們的歌聲,用吉他來伴奏的歌總是有那麼一點憂傷,我就那樣淡淡地沉浸到一種我喜歡的情懷裏去,直到晚自習的鈴聲不近人情地響起。

    我從來不唱,我知道我五音不全。但是每次她們總有人帶頭起鬨說“曹老闆,來一個”的時候我都會顯得特別的羞澀,一點也不像那個平日裏揮灑自如的我。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漸漸變的傷感了,但我又不敢,因爲我怕我會喜歡自己喜歡的女孩子,雖然這句話並沒有歧義,但對我的人生來說,開始漸漸出現裂縫。

    我一直沒有時間問過小鄧,你有沒有男朋友,我猜她應該是有的,在我眼中,她是那麼的優秀,學校出了名的吉他手領頭人,像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天使,而自己卻不過是一個到處亂竄的廢物,連惡魔都算不上。

    但我認爲這個對我不重要,對我重要的是,從看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歡上了她。

    大家都說我眼光高,因爲直到大二我還沒有戀愛過,但是無可否認的是我對愛情有過無數美好的遐想,在遇到她以後,這些遐想就和她綿綿密密地纏合了起來,怎麼分也分不開。

    比如她的容貌,一頭黑髮溼潤、柔軟而美麗,彷彿被晨露沐浴過,她把頭髮披散下來是叫太陽的光芒都要忌妒的。

    我從來沒在生活中見過長得那麼好看的女生,好像她的眉毛鼻子都會說話一般,我一看她心就止不住的狂跳。

    再比如她的才華,她的隊友都說她是天生的吉他手。

    後來我把自己的蘋果手機賣掉,省喫儉用三個月,終於可以買的起兩把吉他。

    那天,我站在女生宿舍樓下,親手把吉他送到她的手中,自己也留下了一把,我開始學着如何去彈吉他,後來我才發現,拋開自己慘淡不堪的人生不談,我不僅歌聲毫無天賦,在吉他方面也是一塌糊塗。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裏,我真的很快樂,很幸福,即便那時候,我們也只是朋友,像是古代時期的無名無分,但是我活的非常自然,非常舒適。

    我們經常飯後走在湖邊,吹吹江邊城外的晚風,在灰暗的路燈下照出我們的影子,我回頭看了看,那影子真像一對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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