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安靜得令人感到可怕。那兩個相對而立的身影中間,彷彿有着強烈的漩渦氣流在不斷颳起,“滋啦啦”的作響,只要膽敢靠近他們,就會被紊亂的氣流撕扯得粉身碎骨。這兩個大律師的氣場,在這一瞬間,震懾了幾乎在場的所有人,除了還手握權柄的法官,還能夠安坐於審判席之外,其他人莫不被這氣勢所壓住。

    旁聽席上的聽者已經徹底迷失在兩位律師的巧言令色之中,像是誤入了茂密的巨大森林,鳥叫、蟲鳴、令人眩暈的日光,讓人徹底失去方向感,永久的困陷在無法尋得出路的林海之中。市民已經分不清楚,究竟何者的看法纔是正確的。

    單獨地拎出任何一方的看法來,他們都覺得是無比的正確,像歐式幾何的公理,都推演出了唯一正確的結論。然而,偏偏這兩個彼此之間矛盾的看法,卻是這樣同時出現在大家的眼前。不少人越是細加品味,越是感到頭疼,彷彿眼中存在了一個內角和大於一百八十度的三角形,衝擊着腦部的神經。

    此刻,許多聽者已經沉浸在了大律師的碰撞之中,竟甚已經忘了原告那邊的那位男律師,僅僅只是一位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在場的聽者都生出了一種錯覺,剛纔那場碰撞彷彿都是由兩位資深的大律師在對峙。

    只要少數的聽者,回過神來以後,看着原告席的那位男律師,才驚詫的發現這位年輕人所完成的壯舉。

    旁聽席上,今西的眼角因爲緊緊注視着法庭上的身影,現出了更多的皺紋,他的瞳孔內倒映着北原的身影。今西是真的沒想到,那個小子居然能夠再度反應過來。平心而論,如果將他換到北原的那個位置,面對古美門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區分,他多半就可能就此卡殼,說一些庭後補充書面意見云云。

    然而,那個小子還是做到了。

    從川本高速案,到現在,這個小子一直都在做到。

    今西發現他真的看不透面前這個叫做北原的年輕人。

    法庭上的時針,不斷在以一種微小的角度在旋轉。今天上午10點半開庭。沒想到,僅僅只是開頭宣讀起訴狀和答辯階段,就已經發生了如此激烈和漫長的駁火。在經歷了同真知子和古美門的交鋒之後,午日的猛烈陽光已經照射在了審判大樓的外牆,激起了強烈的反光。

    江田法官看了看庭上的時鐘,又和身邊年長的裁判官交頭耳語。那低沉的談論聲不斷從高聳而立的審判臺上傳來。手握權柄的裁判者究竟會做出怎樣的決斷?這個問題牽動着法庭內的聽者。在低語聲結束之後,江田法官望向法庭上的兩邊代理人,宣佈道:

    “現在法庭宣佈休庭。下午2點30分,再度開庭審理。”

    隨後,法槌敲下——

    “咔!”

    法庭沒有就高井的訴權做出任何判斷或者決定,只是宣佈下午再度開庭審理。從理論上講,即使裁判所在法庭辯論結束之後,再駁回起訴,亦不存在問題。一時之間,法庭的真實想法頓時讓人捉摸不透起來。

    他們究竟是認可高井的訴權?還是不認可?繼續開庭,只是爲了照顧這樁案件的輿論關注度,讓庭審的流程全部走完,還是說他們真的認可高井的訴權?

    此刻,一切都像是一個謎團。

    像是一陣巨大的迷霧,籠罩着這間607號審判庭。

    法庭那近乎故意閃躲的姿態,更加激起了在場人士的極大好奇心。在法槌砸響的瞬間,整個審判庭,便立刻喧囂起來。市民之間彼此高談闊論着對於方纔兩位律師的看法,不斷地交流自己的想法。有的人,甚至一時之間被激發起了想當律師的癮,直接你一言,我一語的辯論起來。此起彼伏的議論聲迴響在法庭內,一些氣度不夠大的市民,則因爲彼此不同的意見而爭得面紅耳赤。而少數一些同爲法律業界的人,則已經顧不上欣賞庭上精湛的法律論述,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禱,在今後的庭審,不要對上那猶如惡魔般的兩位男律師。

    法庭沒有宣佈訴權問題的結果,固然是激起了聽者的好奇心,使他們更加饒有興致地談論問題。然而,這種祕而不宣的姿態,卻對雙方的律師來說,是一種高度重壓的心理折磨。尤其是對於原告律師而言。

    如果,法庭已經否認了他們的訴權,但是依舊進行法庭調查,依舊進行法庭辯論,那無異於是在耍猴。一般而言,這種狀況並不會發生。因爲對於法官而言,可以駁回的起訴,但依舊進行開庭審理,那無異於是在浪費他們的時間和精力。

    然而,偏生眼下,這種情況卻有可能發生。

    考慮到這樁案件的影響力,法庭不會草草地直接駁回起訴了事。

    至少也要等戲全部做完以後,才進行駁回。

    這種壓力像是鋼絲一樣,絞向原告席的那對年輕男女。

    原告那邊的女律師,她的面龐的肌膚本就已經白皙,此刻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之下,那張頗動人和漂亮的臉龐,此刻竟也顯得有些慘白,失去血色。

    然而,即使是如此,也必須得接受。

    法庭的威嚴,無人能夠挑戰。

    只要是在程序允許的合法範圍內,法庭就可以自由的進行裁量。

    當它要你承擔這樣的精神折磨時,那你便只能默默地忍受。

    此時此刻,對於三方的律師而言,沒有一方是輕鬆的。原告方的律師,必須要頂着可能訴權其實早已被法庭否決的精神壓力,繼續開庭。而第三人的律師,則必須要頂着他們亦有可能因爲參與本案而要承擔的不利法律責任。而對於被告方的律師而言,案件也即將進入對於他們來說,最爲不利的實體審理階段。畢竟白紙黑字,還有公證書公證的土地侵權,已經近似於鐵證如山。

    這個世界便是這樣。

    它從來不會讓凡人過得輕鬆和愉悅。

    哪怕是在他們最爲恣意和放縱的時刻,也要想辦法生出一些亂子,擾亂他們難得的享樂時刻。

    如山一般的壓力,就這樣傾倒在每一位參與訴訟的律師之中。

    只有到最後判決的時刻,在這種緊張達到前所未有的密度和烈度,纔會迎來它正式結束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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