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夕之所以喜歡來這裏,是因爲這裏的行人足夠多,多得寸步難行,但是每一個人臉上都洋溢着自由的笑容,在這裏,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沒有卑微和貴族區分。
她喜歡這種感覺。
聽着地攤上播放的音樂,聞着四處飄蕩的混亂香味,看着擁擠的人羣,舔着手上的冰淇淋,明夕覺得自己像他們一樣,也是自由快樂的。
尊王一直緊握着她的手,五指穿插,十指交纏,掌心相貼,這種感覺,這麼踏實,這麼溫暖。
明夕對他笑,將手中的冰淇淋遞到他嘴邊,他猶豫了二秒,伸出舌尖舔了一下,眉頭皺起來,臉上出現難看的表情,但最終還是喉嚨蠕動,將那團甜得發膩的東西吞下去。
“真難喫。”尊王搖頭感嘆,“虧你喫得下去。”
“我覺得很好喫呀。冰冰的,甜甜的,直膩到心裏。”明夕繼續舔冰淇淋。
“你不是不喜歡喫甜的東西嗎?”尊王掃了一眼四周,所有人都在看着他們,從他們下車走進這條狹窄的街道,就是所有目光的焦點。
“是啊,不過冰淇淋除外。因爲喫冰淇淋可以讓我的心情變得好起來。”明夕無視路人的目光,拉着尊王走進一個照大頭貼的自動機。
“來照張相吧,我們還從來沒有合過影呢。”明夕拉他坐下,從口袋裏摸出最後幾個硬幣塞進機器。
尊王腦海裏晃過一個警示,暗夜的人,都不能照相。可是,看着明夕如此興致勃勃,他還是聽話的站到棚子裏去。
“嘻嘻,你還挺上鏡的。”明夕看着機器裏出現的兩人的樣子,笑眯眯的看着尊王,“如果你去當明星,一定大紅。”
“我好像,有二十多年沒有照過相了。”尊王的脣邊銜着一抹微笑。
“不會吧?好奇怪。”明夕吞掉最後一口冰淇淋,用紙巾擦了擦手,正準備擦嘴,尊王突然深深吻住她的脣,連同那些冰淇淋的奶漬也一起含進去,纏綿的吮吸……
“咔!”一個聲響,一道閃光,照片就定格在了這一瞬。
明夕從自動出口拿出照片,幸福的笑了,她會永遠記住這一刻,美麗的瞬間。
“我看看。”尊王拿過照片,照片上的兩人閉着眼睛,深情的擁吻,兩張完美的側臉,在這一刻都流露着深深的情感。
“呵呵。”他突然傻兮兮的笑了,彷彿純真的孩子。
他從來不知道,原來自己也會有這麼深情的一面,照片上的人那麼深情那麼甜蜜,好像不是自己。
明夕看着他臉上傻傻的笑容,心裏的傷感又涌了上來,如果不用分離,該有多好?她真的,好不捨。
“我們去喫點東西吧。肚子好餓。”在尊王看過來的前一秒,明夕臉上又涌現了開朗的笑容。
明夕從來都不知道,原來自己這麼會虛僞,將悲傷掩飾得天衣無縫。
“好。”尊王將照片放進口袋,牽着明夕的手走進人羣。
“去那一家吧,那家的牛雜麪很好喫的,特別香,我每次路過那裏都流口水,可惜以前風……”
那時候,明夕想要在這裏喫一碗麪,夏風怎麼也不同意,他說不衛生,而且環境也很差。強行的帶她離開,去高級餐廳喫意大利麪,可是她喫得並不開心。
“這裏有位置。”尊王似乎並沒有聽見明夕話中的異樣,而是在靠廚房的攤位邊找到了一個位置,拉明夕坐下。
餐桌是一個小小的木桌子,上面還有客人喫剩的碗筷沒有清理,地上還有垃圾。這裏條件有限,的確沒有那些高級餐廳優雅清淨。
明夕環視了一圈,老闆和夥計忙得不可開交,根本沒空來整理,而且周圍也沒有其它的位置了。
“算了,我們還是換一家吧。”明夕知道尊王一向有潔癖,並且很講究。
“沒關係,就在這裏吧。”尊王知道明夕喜歡這裏。
老闆是一個年近七旬的老者,也是廚師,兩個年輕的小夥計給客人端面,收拾衛生。等了十幾分鍾,夥計才抽空過來收拾了一下他們的餐桌,並將旁邊清掃了一下。
明夕要了兩碗牛雜麪,還要了十串牛肉丸和兩瓶汽水,食物很快端上來。看着熱氣騰騰的食物,明夕有些發愁,皺眉看着尊王:“怎麼辦?這裏的食物都是熱的,沒有冷的。”
“沒關係,等涼冷了再喫吧。”尊王喝着汽水。
“其實你應該嚐嚐熱呼呼的食物,比冷的好喫多了,而且對身體也有好處。”明夕將一碗牛雜麪推到尊王面前。
尊王看着牛雜麪上冒着的熱氣,想起小的時候,他還沒有被迫服用“殭屍之淚”之前,他是不喜歡喫冰東西的,因爲他的胃不好。
被神父擄到暗夜之前,他和母親相依爲命,日子十分艱苦,母親要出去工作,由於他的雙腿癱瘓,直到四歲都是每天呆在家裏,飽一餐餓一餐,小小年紀胃就有了毛病,所以他一直都不能喫冷的東西。
但是後來,進了暗夜,胃痛已經不能算是痛了,爲了活下來,他必須忘了那些小傷痛,用一種超出常人的堅韌活下來。
直到“殭屍之淚”的毒液與他的血液溶爲一體以後,爲了讓血液保持平穩,他開始真正進入黑暗冰冷的世界,不曬太陽,也不喫熱的東西。其實他並不是不能喫,食物的熱量根本不足以讓血液升溫,只是他已經漸漸養成了冰冷習慣。
“在想什麼呢?”明夕的聲音打斷了尊王的思緒。
“我在想,是不是應該嘗試一下。”尊王看着明夕,發現她一直在給他攪拌碗裏的面。
“可以吃了,已經不燙了,溫熱的應該沒關係。”明夕將筷子遞給他。
“嗯。”尊王嚐了一口,溫熱的,喫進胃裏很暖很舒服。
“怎麼樣?是不是比冰冷的東西好喫?”明夕笑眯眯的看着他。
“嗯,原來這種感覺,這麼好。”尊王開始大口大口的喫着溫熱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