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如酥似寶 >第十二章 愛你,是一種瘋魔 【1】
    那些被深埋的祕密,此刻,在秦言的言語之下,全部攤開在了衆人面前。

    蘇淮望着秦言,眼中沒有了倉皇與不安,有的是如濃墨一樣的憎恨與寒意。他精緻的臉龐蒼白得宛如一張即將乾裂的白色面具,那平日裏隱藏在演技之下的面孔,此刻變得猙獰怨毒。他森冷地盯着秦言,道:“秦言,你沒有資格教訓我,你說是我害了喬笙,是我謊話連篇,可是如果不是你,從一開始,我跟喬笙就不可能在一起。”

    秦言諷刺地看着他,冷笑一聲。

    蘇淮繼續道:“當年,在KTV裏,我要告白的人是唐酥,你比誰都清楚。如果不是當時你拉走了唐酥,我不會錯把喬笙當作唐酥,更不會和喬笙在一起。我想要告白的對象是唐酥,是你導致了悲劇的開始。我的確有錯,錯在吻錯了人之後,沒有及時地澄清,而是在你們的起鬨之下,騎虎難下地將錯就錯。可是,秦言,我的錯,你難辭其咎。”

    秦言冷漠地看着蘇淮,聽着這些像是狡辯一樣的話冷笑一聲。他比誰都清楚,當時若非他拉開了唐酥,蘇淮強吻的那個人便是唐酥。

    蘇淮對唐酥的心思,秦言比誰都清楚,所以他對蘇淮纔會如此耿耿於懷。

    蘇淮對他的人虎視眈眈,就像一個隨時可能攻入他的城池的對手,他得小心地看着唐酥,再小心地看着蘇淮,唯恐一不小心,她就被蘇淮這頭裝成羊的大尾巴狼給叼走了。

    可是,秦言不覺得自己錯了。

    他沒有錯。

    他所做的,是每一個男人都會做的事情——保護自己的女人,捍衛自己的城池,他的領土、他的唐酥,不容別人覬覦半分。

    “蘇淮,若是論詭辯,這世上無人能與你媲美,可是,錯了就是錯了,我不會爲你的錯誤埋單,更不會爲你揹負那一身的罪孽。無論你的理由有多麼冠冕堂皇,都不足以成爲你傷害別人的理由。”他說着,將雙手揣在口袋裏,居高臨下地睥睨蘇淮,道,“你還不明白嗎?你已經輸了。”

    蘇淮的臉瞬間蒼白,狠狠地盯着秦言,道:“我還沒有輸。”

    秦言俯身過去,冷漠地盯着他,道:“從我抓住唐酥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輸了;從她叫出我的名字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一敗塗地了,可這並不是你的錯。即便我不對她講你那些骯髒的祕密,你也已經輸了。她喜歡我,與你的成功、你的手段,都沒有關係,因爲她喜歡的人是我。”

    秦言的話令蘇淮崩潰,他渾身的血液彷彿要凝固了一樣,他望着秦言,渾身上下彷彿冰冷刺骨。

    秦言說得沒有錯,從唐酥與秦言重逢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輸了。

    他不是輸給了秦言,而是輸給了唐酥。

    似乎從一開始,無論他做什麼,他始終無法取代秦言在唐酥心中的地位。她可以給他親情、友情,待他如同手足,可是,她無法把他當作秦言。他們說,她對他很好,可是她給了他那麼多的好,卻唯獨不給他愛情。

    她什麼樣的好,他都不想要,他唯一想要的,是她的愛情。

    可是,她的愛情給了秦言,從給出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是一生。

    冷漠地掃一眼一敗塗地的蘇淮,秦言收回目光,轉身看向唐酥,微微一笑,道:“出去喝一杯?”

    唐酥沉默地站在那裏,一動不動,像是沒有回過神來一樣。秦言走過去,扣住她的手掌,牽着她往外面走去。

    身後的屋子裏,葉琳眼神複雜地看着蘇淮。待秦言與唐酥的身影消失在門口,她走過去,靜靜地坐在蘇淮的身旁,看着他,張了張嘴,不知該怎麼安慰他。

    蘇淮俊美的臉變得扭曲,臉色陰沉。他單手捂住了臉頰,諷刺地笑着,聲音低沉地道:“你是不是也覺得我很卑鄙?”

    有些事情,他的確是卑鄙了一些,可是,他做的那些,都是爲了唐酥,他錯了嗎?

    葉琳不知該說什麼,她眼神複雜地看着蘇淮。

    她想,聽完秦言的那些話,她應該是討厭蘇淮的,應該是鄙視他的,可是,她看着他,心裏生不出半點厭惡來。他蒼白狼狽的樣子,讓她感到心疼。

    她怔怔地看着他,緩緩地伸出手,拿開他捂着臉頰的手掌。隨着那隻手掌的移開,她看見了他眼淚滾落的模樣。他痛苦悲傷的樣子,像一把刀一樣,狠狠地紮在她的心上。

    她有一個祕密,一個從不被別人知曉的祕密,那個祕密的名字叫蘇淮。

    他像一個仰望星星的孩子,將自己的祕密藏在心裏,用充滿愛慕的雙眼仰望唐酥,可是他永遠不會知道,在他的身後,她如一株向日葵仰望着太陽,以熾熱的目光,仰望着他。

    他應該是驕傲的,是張揚的,是如太陽一樣璀璨的,可是現在,那個如太陽一樣驕傲的男人,在她面前哭了。

    她的心於是也跟着疼了,跟着碎了。

    “蘇淮,沒有關係,無論你是什麼樣的人,我都知道,你是蘇淮。”葉琳心疼地抹去他臉上的眼淚,紅着眼睛,心疼得就要哭了。

    那一刻,她終於明白了那時候唐酥說的話,唐酥明知道秦言並非善類,可是唐酥依然義無反顧地撲向他,如撲火的飛蛾。

    一如此刻的她,她知道蘇淮做了什麼,也知道那張漂亮的臉蛋下藏着的是一張什麼樣的面孔,可是,她心疼他,她可憐他,她還是喜歡他。

    喜歡一個人,是不講道理的。她喜歡他,無論他變成了什麼樣,她愛他本來的模樣,愛十七八歲那年,在校門口第一次遇見他的模樣。他還是她記憶中鮮衣怒馬的少年,與歲月無關,與故事無關,只與他有關。

    這樣的喜歡,盲目得宛如瘋魔。

    喜歡一個人喜歡到這種地步,可不就是瘋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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