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走了大概七八天的樣子,筋疲力竭的陳曦踉踉蹌蹌地來到了一處無名小鎮。
衣不蔽體蓬頭花臉形同野人的陳曦剛一進鎮,便被人當作瘋子紛紛迴避。只有街邊的一個老乞丐跟他打了聲招呼:“我說小兄弟,你這身行頭也太誇張了吧?這裏小地方,人都小家子氣,看不得你這種野人裝的!你看看我這身行頭,簡簡單單普普通通,最合這裏人的眼緣,所以這個鎮子只有我的生意最好。”
陳曦對老乞丐恭敬地一拱手,謙恭道:“老前輩,晚輩初來乍到不懂規矩,還望您老多多提點!”
“哈哈!好說好說!”老乞丐咧嘴大樂,“小夥子懂禮貌重師道,前途必定不可限量啊!我看好你,你一定會成爲我們乞丐中的一代天驕!老叫化也沒什麼可教你的,只是曾經三次蟬聯我們乞丐界的最佳着裝獎,所以今天就倚老賣老跟你講一點我們乞丐界的着裝之道!”
陳曦聽老乞丐說得有些意思,便盤腿坐到老乞丐身邊,聽老乞丐繼續說下去。
老乞丐眯起眼睛侃侃而談:“其實所謂的着裝之道,不過是對人心理揣摩後的一種對策!我還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也不懂這個道理,只知道把自己打扮得可憐一些,這樣纔有人肯掏錢賞銀。後來混得油了,發現光扮可憐還不行,那樣只能在這種小地方混混日子,要是到了大城市就行不通了。大城市的人,同情心有限,而且要想做成大買賣,必得在那些富貴人家身上動腦筋才成。我前幾年還在羅蘭城混的,之所以現在搬到這種小地方,就是因爲老人家不合城裏大爺們的眼。那些大爺們,連自己的父母都不知孝敬,對老叫花更是可想而知。但在這種小地方,大家還都知道孝順父母,所以老叫化也跟着好混一些。像你這種年輕有爲的,就要去大城市多闖闖,那裏的富婆貴婦們大多空虛寂寞,所以年青健壯的乞丐很容易在她們那裏討到賞。但切記這些女人最忌乞丐髒臭。以你的條件,只要你洗個澡換身半新打着補丁的衣服,應該很容易被那些富婆們相中。想我老叫化當年也有過兩次豔遇,一次是跟將軍府的大夫人,一次是跟綢緞商的老婆,真是爽啊,體力差點兒的還真滿足不了她們。”
“那我們穿得太乾淨了,會不會讓人搞不清我們的身份啊?”陳曦一直認爲乞丐髒點兒纔好混,太乾淨了,人家恐怕會認不出你是乞丐。
“只要補丁打得好,衣服乾淨一些,人家也一樣能看出你是乞丐來。這裏的學問可就全在衣服的補丁上了!說得過一點,這打補丁也是一門藝術,不比皇家畫院那些畫師的畫差多少!具體操作就全看個人悟性了,並沒有一定之規!”老乞丐拉了拉自己佈滿補丁的衣裳,示意陳曦自己看着領悟。
陳曦仔細打量起老乞丐衣服上的補丁,果然覺得有一種賞心悅目的美感,不禁暗暗佩服起老乞丐的藝術細胞來。
陳曦聽到老乞丐的經驗之談,這才發現原來做乞丐還有這麼大的學問。想想自己在東方城井底之蛙的見識,陳曦決定去真正的大城市闖一闖,好好學學行乞的學問,等學成之後,也好回東方城讓紅花他們長長見識提提檔次。
陳曦向老乞丐告別時,特別問了一下離這裏最近的大城市的情況。原來自己從羅蘭國東端的東方城逃出後,是一直向南奔逃的。這座小鎮離羅蘭國最大的城市,國都羅蘭城只有一天的腳程。陳曦換下了那套野人裝,簡單地梳洗了一下,穿上了老乞丐送他的八成新的補丁裝,興沖沖地向羅蘭城趕去。
遠遠看到羅蘭城那高聳入雲的城樓和綿延百里不見邊際的城牆,陳曦這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大城市。抑制不住心中的興奮之情,陳曦一聲清嘯,歡呼着衝向了心目中的大城市。
站在足夠十六駕馬車並駕齊驅的大街上,踩着腳下堅硬而平整的石板,望着大街上車水馬龍的繁華喧囂,陳曦忽然感覺自己就像是一粒隨風吹來的塵沙。
陳曦被大街上洶涌的人流裹挾着,漫無目的向前走着,不覺間已轉進兩道高牆夾出的一道深巷。
深巷的另一頭兒拐角處,正傳來幾人的議論聲:
“小姐,我們這樣幹不大好吧?要是被老爺知道了……”
“閉嘴,你不說老爺怎麼會知道?搶劫這麼好玩的遊戲,你們早就該告訴我!哼,害我昨天看了書才知道,不罰你們已經很不錯了!再嘰嘰歪歪的,小心我把你們送給我那個豬頭表哥!”
“小姐,我們,我們支持你!千萬,千萬不要把我們送給表少爺!”
“只要你們聽話,你們就是我小弟,我會罩着你們的!豬頭表哥絕對不敢動你們一根汗毛!好了,現在遊戲開始,把臉都蒙好,記得對獵物樣子要兇一點,最好不動手就把他嚇得尿了褲子!只要遊戲成功,回去後我重重有賞!”
“是,小姐!啊不,是,大哥!”
“嗯!”
陳曦此時正順着深巷直走,盤算着是不是先去羅蘭城的丐邦總瓢去看一看,拜一拜這裏的總瓢把,順便也想看看師父風丐臨別時給自己的那面破爛鐵牌是不是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