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絕境求生崇禎帝 >第626章 股票和期貨交易中心?
    一人計短衆人計長,琢磨不出方向的王科立就想到了開會這個辦法,看看府裏的其他人,能不能想出好主意。

    將歸屬於天津府管轄的重要部門主官召集起來,一幫人討論起怎麼能讓天津港更有吸引力的事來。

    參會的人七嘴八舌,說了不少話,但真正有用的沒多少。不過會也算沒白開,起碼在底下人說的話中,王科立更爲清晰的知道了天津的優勢在什麼地方。天津港雖然在外貿通航的港口中,因爲是凍港,條件不佔優勢。可有一點,整個大京津工業區位中,這裏是最近的一個出海口,此項優勢是不可取代的。

    京津大工業區的產業優勢其它地區取代不了,松江府發展的再快,有些產業的產能會超過京津,但它的工業底蘊絕難追上京津。就比如工業產品的更新換代,以及新式產品出現的頻率,京津地區就是要比松江快一個時代。所以哪怕是路途遠,海商們還是不可避免的要來天津港進貨,有些貨就只有天津港有。

    追新逐新,產品迭代快、成熟度高是天津港的優勢,要圍着這個優勢做文章。要不?擴建的港務區,每年專門組織津京各主要產商到天津港務區展演新品?甚至還可以考慮在港務區向一些重點廠商提供免費的新品展示區,供他們推出新品打市場,如此一來就是兩相方便。廠商的新品有了大的推介渠道,港務區也有了吸引海商的特色。

    除了產品優勢以外,天津這邊還有大宗商品容易找到市場,以及資本總量大的特點。到底是靠近京師,有朝廷這個花錢大戶撐着。隨隨便便,就能出來不少大單子,哪怕是松江市場再好,也不具備這個優勢。

    “新的廠務區要規劃設立一個大宗商品定購場,以方便大海商和大宗物料採購者進行交易。還有、由府衙牽頭成立一個借貸擔保和中人所,海商們有借款需求,可以到此機構將需求掛單,所裏評估後發單尋找有閒錢的人促成借貸。除了正常的借貸外,還可以提供合股中介。”王科立會後總結了一堆人的意見,還真整理出了兩個大的創新舉措。

    大宗商品訂購一般都是朝廷、軍方還有宮產系統的需求,還必須官府出面將臺子搭上,才能將其弄出聲色。有了這樣一個平臺,大海商們能不往天津港跑?同時還能極大的提高港口貨物的吞吐量,搞起來以後能立馬出效果。

    設借貸和合股機構,也是因爲天津特殊的的優勢。京津有個特點,那就是工薪階層比較多,論富商、京津地區未必比江南地區多,但比工薪階層的話,江南肯定比不上京津。京津的工薪階層還有個特點,受國債發行的影響,他們喜歡將自己的積蓄往外借。而海商做生意,融資的需求一直很旺盛,且也是有傳統的。傳統的中國海商,船隻、貨物多數是通過家族合股借貸湊出來的本。宗族融資的規模有限、條件很多,通過官府搭建的場所,給借貸雙方提供一個渠道,前景應該是很廣闊的。

    有點閒錢的小老百姓,一人往出借個二三十兩銀元,集上幾百人的資金,就能讓一艘海船出海了。海貿的利潤大,一個來回,借貸雙方都有錢賺,是個很有前途的方向。

    通過這兩條舉措,海商們在天津港既能找到大市場還能融到資,若是再配合新品展銷區的產品優勢,天津港豈不是立於不敗之地了?王科立越想越覺得自己給天津港務區找到的是一條光明大道。

    “天津這是要做期貨交易中心和股票債券交易所?大明發展的如此快嗎?資本市場都要走向成熟了?”朱由檢閒着沒事,翻看內閣送上來的各地發展報告,看到天津府的內容後,忍不住驚訝起來。

    儘管報告中用到的名詞以及構想並不和期貨交易所、股票交易所一致,但起碼想法上已經很接近了。

    驚訝過後,朱由檢仔細的思考可行性,天津搞這玩意具備條件嗎?後世的記憶裏,天津並不是全國的金融和期貨交易中心啊。還有就是現階段弄股票債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合適嗎?會不會生出事來?最關鍵的是能不能健康發展?

    期貨交易倒還不是太令人擔憂,股票交易所就有點讓人不放心了。後世的某國,搞了多少年股票市場,都搞的一地雞毛,現在天津要搞這玩意,人能放心嗎?

    從條件來看,在大明,好像天津確實是最適合弄這些事的地方。南方的松江還沒發展成熟,經濟腹地還亂着哪。北方的京城,沒有港口、交通限制比較大,並不是一個完善的市場。背靠着京津大工業區,又有港口,發展的時間又長,橫向一對比,條件是具備的啊。

    哪就讓他們去搞吧!將天津打造成金融、期貨中心,是符合大明利益的。不過、王科立他們提出的方案官府介入的程度有些太高了,最好還是弄成官督民辦,讓市場自由發展、自己找到規律和辦法爲好。

    “給天津府傳道聖諭,着令他們籌辦大宗期貨交易和股票債券交易中心,這兩個機構由官辦改爲官督民辦,官府只負責提供場地、以及監管其是否符合朝廷刑律,具體籌備、運營、管理、以及規章制度,由天津府衙牽頭招引工商機構進行運作。兩個交易中心裏,未必只有一家實際運作的機構,可以考慮多招一些運作機構來參與。但有個前提,哪就是凡是參與交易中心的機構,必須集中議定一個統一的運行和管理辦法來執行!議定好條程後成立一個共同監管的委員會,自主監管實際執行。同時條程還要交由官府審覈和備案,若發生亂事,官府依據國朝刑律,還有他們自議的條程進行處置。”在朱由檢的意識裏,沒必要專門爲股票、期貨等金融交易立個法。運行中出了問題,用刑法來解決更靠譜。像後世、在股市裏騙錢的人,都能當詐騙犯來處置,何必要多此一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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