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曲的雙腿,讓他的腳跟在着地時,整個膝蓋都會自然彎曲下去。
每走一步,羅德都有一種自己隨時會跳起來的錯覺。
他趕緊收斂了一下發力,免得跨步太大,整個人飛出去。
可就算如此,身上的衣服和褲子,還是因爲身體上的變化,緊得死緊。
沒走出多遠,羅德的褲子就“呲啦”幾聲撕裂了開來。
上半身的衣服也是,隨便走了幾步,好好的外衣就碎成了破布條。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裝,羅德一狠心,把衣物,褲子和內褲用力一撕,隨手丟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鎮,以他現在的情況,也只能這樣了。
“沒想到來到費倫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這種情景,是羅德做夢都想不到的。
還好這裏是荒野,並沒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羣的氣味已經越來越遠了,羅德壓下心中的窘迫,趕緊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動速度,遠超普通人類。
當他爆發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來時,羅德駭然發現,只是一個大跨步,他就竄出了好遠。
而且不知不覺之中,他竟然會忍不住使用雙手來輔助奔跑。
就像是野獸一樣,在荒野之中四足奔行。
身爲一個人類,羅德的內心自然是抗拒這種行爲的。
但是他很快就發現,四條腿跑,真的比兩條腿快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雙爪,強壯而有力,在落地的時候狠狠往後一拉,整個身體都會被帶動着向前竄出好遠。
這種連跑帶竄的移動方式,實在是太快了。
快到羅德竟然有些壓制不住心中的衝動,不僅不想停下來,反而還想繼續加速。
這種拋卻身體上的所有束縛,像野獸一樣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覺,出乎意料的棒。
肆意奔行了一陣後,羅德的鼻子突然一動,好像聞到了什麼。
“這是什麼味道,這麼臭。”
他很確定,這種氣息的主人絕對不是狼,而是另外一種生物。
這種臭味非常奇怪,就像是什麼東西腐爛了,又像是一種很久沒有洗澡的類人生物。
費倫的荒野果然危險,這麼一會時間,他就遇到了兩種危險的生物。
“去看看?”
稍微猶豫了一會,羅德便決定跟上去看看情況。
這是一個很好的,觀察狼羣戰鬥方式,和費倫荒野危險等級的機會。
錯過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親身去體驗了。
羅德當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試試費倫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險。
羅德和狼羣分開並沒有多久,很快,他就在一處草地上,看到了對峙的雙方。
一方自然是狼羣,另一方則是一大羣半人多高,渾身綠油油,還散發着惡臭的陌生怪物。
如果羅德沒有猜錯的話,它們應該就是傳說中的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隻,首領穿着破爛的皮甲,還有一把鐵器。”
那股臭味,正是從地精身上和它們的衣物上傳來的。
此時,狼羣的頭狼正掃視着地精,似乎在猶豫要不要動手。
在荒野中生存的野獸,是非常害怕受傷的。
因爲一旦受傷,就算是很小的一點擦傷,都很有可能會帶來死亡。
但是狼羣不敢動,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動。
地精首領掰了半天手指,終於確定了,自己這邊的數量比敵人要多。
於是,一場大戰就這樣莫名其妙地開始了。
“哇嚕嚕哇!”
在一聲羅德無法分辨的吼叫聲中,地精們一窩蜂地朝着狼羣衝了過去。
其實如果羅德會費倫的通用語,剛剛就能聽出,地精首領喊的是:小的們,給我衝。
地精一發起衝鋒,頭狼立刻發出一聲低吼,隨後轉身就逃入了草叢,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
狼羣的其它成員,就像是提前排演過一般,跟在頭狼身後,齊齊逃入了草叢。
讓羅德有些疑惑的是,這七頭狼並不是往一個方向跑的,而是分頭四散了開來,分成七個方向竄入了草叢。
“這是在幹什麼?”
不僅羅德感到疑惑,地精們也被狼羣的動作搞得愣住了。
敵人分了七個方向,它們要往哪邊追?
就在地精首領想要隨便指個方向的時候,一頭灰狼突然從地精羣的後方鑽了出來,一口咬住一隻地精,飛速將其拖入了草叢。
“原來是狼羣戰術。”
看到這裏,羅德猛地醒悟,這不就是狼羣狩獵的時候,最常使用的戰術嘛。
不止是狼羣,鬣狗,豺狼,甚至是人類的軍隊,都很喜歡使用這種戰術。
其實說白了,就是一種很簡單的打法,先迷惑住敵人,然後想辦法繞後偷襲。
簡單歸簡單,這種戰術用來對付地精,卻是綽綽有餘了。
羅德躲在雜草叢中,看着狼羣們從七個方向分頭出擊,將這羣地精耍得來回亂跑。
沒過一會,這個地精部落的數量就縮減到了二十多隻。
這樣打下去,用不了多久,狼羣就能將地精團滅。
但是隨着地精的數量越來越少,這羣地精慢慢不敢亂跑了,而是全部抱成一團,哪個方向有動靜,就一起往哪個方向丟石頭。
這種粗糙無比的應對,卻意外的很有效果。
狼羣不想受傷,突襲的時候,難免會縮手縮腳。
地精們只要自己不亂,憑數量上的優勢,就算壓制不住狼羣,自保還是做得到的。
眼看狼羣的戰術似乎要失效,羅德頓時有些坐不住,想要幫它們一把。
附近的狼羣實力強大,對他有看得見的好處。
最重要的是,羅德對這個狼羣,有很多其他的想法。
就在羅德準備走出草叢,想要幫狼羣一把的時候,讓他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眼看着戰術慢慢失去了效果,狼羣竟然毫不猶豫的,直接換了一種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