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是劍仙 >第七百一十六章 李秀才
    靈澤山,登仙台。

    “唰!”

    一抹火紅劍光從天而降,林昭飄然落在登仙台上,腳下的登仙台就像是一座古老巨巖般,毫無一絲靈性,他立於登仙台上,劍眉緊鎖,整座靈澤山都沒有摺扇神女柳璃櫻的身影,吳元子也不在這裏,想來是吳元子沒打算這麼早就動手,依舊還想要完成兩天後登仙台天下十人大比的謀局。

    他再次騰空而起,俯瞰整座登仙台,登仙台的形狀像極了一座橫亙於仙山與天界之間的拱橋,只是這座拱橋如今並無靈性,應該是登仙台尚未開啓的緣故,當林昭仔細研究的時候,就發現登仙台的建造堪稱是巧奪天工,不僅僅外形極爲恢弘,內中的設計也十分考究,邊緣更是雕刻着無數古色古香的圖案,這座登仙台的建造者,想必不凡,甚至與吳元子或許會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他研究了半晌,未果,只得離開了登仙台,騎驢行走於大山之間。

    ……

    山中,竹林遍地,野毛驢噴着鼻息,勤懇趕路。

    林昭則再次換上了一襲青衫,頭戴斗笠,一副江湖劍客的打扮,就在近中午時,前方傳來了悠悠山歌,只見一位身穿青色短衫的老樵夫正在打捆砍好的柴禾,擡頭看見林昭騎驢而來,竟然也不慌張,一手叉腰,一手手掌扇風,笑道:“小哥打何處來啊?”

    林昭眯眼笑,在元嬰境的視野之中,老樵夫的身後有一株熒燦燦的柏樹法相浮現,這是一隻山中精怪,本相是一株柏樹罷了,不過百花天下的精怪沒有什麼戾氣,於是林昭笑道:“從遠方來,老人家是本地人啊?”

    “那可不。”

    老樵夫一屁股坐在石頭上,笑道:“小哥可有帶水,拿些我老人家解解渴?”

    “沒有水,酒行嗎?”

    “那更好!”

    於是,林昭取出了一壺青竹酒扔了過去,然後從懷裏掏出了一包五香牛肉攤在石頭上,笑道:“老人家請用,不用客氣。”

    老樵夫笑着點頭,兩口一片牛肉,喫得極有滋味,喝酒的時候更是白色鬍鬚上都沾着酒漬,雖然只是山中樵夫,但看起來竟然有種仙氣,這柏樹精是個金丹境,在靈澤山上應該已經算是一位前輩高人了。

    林昭將醴泉劍抱在懷中,倚靠在一株石筍上,擡頭看着遠方那座在雲靄之間若隱若現的登仙台。

    “小哥兒。”

    老樵夫笑道:“莫非也是那山上的仙人,是爲了登仙台而來的?”

    “算是吧。”

    林昭撓撓頭,道:“我是外鄉人,對這座登仙台基本上一無所知,老人家若是知道一些祕辛,不妨說來聽聽?”

    “這登仙台是山上神仙用的,可厲害了。”老樵夫灌了一口酒之後,擦了擦嘴巴,看向登仙台的時候目中透着幾分敬意,道:“據說,當年建造這座登仙台的人乃是古蜀國遠近聞名的一位神匠,名叫李純,這李純的手藝出神入化,可引動天人感應,據說建造好了這座登仙台之後,李純就獲得了天地的敕封,成爲了一位真正的神匠,飛昇去了仙界去了。”

    “這樣啊……”

    林昭皺了皺眉:“就沒給百花天下留下一點什麼?”

    “沒有。”

    老樵夫搖搖頭,抓起一塊牛肉就扔進口中,大口咀嚼了一番之後,忽地一拍大腿,想起了什麼,笑道:“差點忘了,李純爲了建造登仙台,在登仙台十里外的山谷中結廬而居,而且還留下了子嗣,後來代代相傳,就形成了一座李家村,據說至今還有李純的後代在那裏生活。”

    “哦?”

    林昭心中一動,笑道:“真的?”

    老樵夫笑道:“小哥與我萍水相逢卻慷慨解囊予我酒肉,老漢騙你作甚,若是要訪仙啊,不妨去一趟李家村,或許還能找到什麼蛛絲馬跡。”

    “謝了!”

    林昭輕輕一抱拳,旋身騎乘野毛驢上路,而老樵夫則眯起眼睛,目送林昭走遠之後,自己也化爲山中的一株老柏樹了,這趟顯形不是無功而返,就衝着那一碟牛肉和一壺青竹酒,值了,這輩子都沒有喝過這麼醇美的佳釀!

    ……

    午後。

    林昭繞了大半圈,終於來到了一片山谷中的村落,正是李家村,只是村子的民居並不密集,一戶戶人家相隔較遠,都是一些獵戶、農戶之類的百姓,林昭一路打聽,這才發現李家村已經不再是原來的李家村,而是變成了一個百家村了,外姓人不斷涌入,相反入,相反李家的人口凋零,走的走、散的散,如今李氏一脈就只剩下一個窮困潦倒的書生在村子裏生活了,書生的名字大家都忘記了,就知道他叫李秀才,年年趕考年年不中,家裏的產業早就賣空了,如今落得一個家徒四壁的下場。

    林昭來到李秀才家的時候,發現村裏人的說法絲毫沒有誇張,真正的一個家徒四壁,甚至連壁都沒有了,這間茅草屋的前方土牆的一半都坍塌了,只剩下兩根木頭立柱悽悽慘慘的立在那裏,家裏更是什麼都沒有,一口鍋、一抱柴禾,還有少許的米麪,這大約就是他最後的東西了,此外就是一摞收拾的乾乾淨淨的聖人簡牘,這秀才雖然窮困潦倒,但對書簡卻沒有絲毫怠慢。

    此時,竈臺後方,一個渾身打補丁的秀才正在燒火,而鍋裏則煮着兩隻雞蛋,這應該就是李秀才今天的晚飯。

    “請問。”

    林昭站在外面,雖然一眼就能看到裏面的光景,但依舊不敢冒昧,在外面抱拳恭敬道:“這是李秀才家嗎?”

    李秀才一愣,急忙撣了撣身上的灰塵,起身來到外面:“我就是李秀才,這位公子是?”

    “哦,我是一個外鄉人。”

    林昭笑笑:“剛剛走過登仙台,對當年建造登仙台的李純仙人十分仰慕,所以來到了李家村,想看看李純仙人的後人。”

    “慚愧慚愧……”

    李秀才的臉一下子就紅了,道:“李家不肖子孫,給祖宗丟臉了……”

    “沒有的事。”

    林昭笑笑:“讀書做學問,絕對算不得什麼丟臉。”

    “這位公子看起來斯斯文文,當也是一位讀書人?”

    “嗯,小時候上過書塾,算是讀過一點書,但肚子裏的墨水就一兩滴,所以不足爲人道。”

    “這樣啊……”

    李秀才看了看天色,夜幕已經開始降臨,於是急忙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外面露天放着的凳子與破舊斑駁的桌子,笑道:“公子從遠道而來,想必也辛苦了,先且休息一下。”

    “嗯,謝了。”

    林昭也不客氣,轉身坐了下來,而李秀才則轉身從鍋裏將兩個煮熟的雞蛋撈了出來,放在涼水中稍微冷卻了一下之後便徒手撈了出來,放在一隻缺口的碗中,捧着遞到了林昭的面前,笑道:“家徒四壁書侵坐,也沒有什麼好招待的。”

    這是他今天唯一的晚飯!

    林昭皺了皺眉,這李秀才的心性定然是不壞的,只是死讀書把自己給讀傻了罷了,就在將雞蛋交給了林昭之後,李秀才一拍腦門,道:“哎呀,差點忘了!”

    他急忙返回屋裏,取出一本破舊手札,稍微蘸了少許墨汁之後便在手札上寫下了一行“欠王嬸兩個雞蛋”,之後將手札收好,重新回到外面,卻發現碗裏的雞蛋絲毫未動,他頓時更加羞愧了,道:“公子爲何不喫?沒事的,我不餓,中午喫得太多了。”

    他摸摸肚子,那肚子卻不爭氣的咕咕作響起來。

    林昭神色平靜,也沒有嘲笑,論窮,誰能窮得過當初的林昭,那纔是真正的家徒四壁,所以何時何地,林昭這輩子都不會嘲笑別人貧窮,畢竟自己是經歷過的,他笑笑,從懷裏往外掏東西,笑道:“我在山中訪仙,其實是帶了一些喫食的,李先生不嫌棄林昭的話不妨坐下一起喫點。”

    說着,一包燒雞,一包五花肉,一包鹽水花生米,都在桌上攤開,然後取出了兩壺酒和兩隻酒杯,給自己和李秀才都倒上一杯酒後,他開始剝雞蛋,一邊喫着雞蛋,一邊喝酒,味道好像……就有點怪怪的,而李秀才則咕咚嚥下一口口水,林昭的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他吃了自己的雞蛋,自己也可以喫他的喫食了,不這樣的話,是怕自己不好意思。

    一時間,李秀才的臉龐再次通紅,心中無比羞愧,但抵不過眼前的美味,只得拿起了筷子。

    林昭倒也爽朗,拿起一杯酒,笑道:“走一個?”

    “行,走一個!”

    李秀才與林昭碰杯,旋即一杯美酒入肚,再喫上一口燒雞的雞腿肉,李秀才的眼圈頓時有些溼潤,這些年來,這大約是自己這輩子喫過的最好的東西了,至於眼前的這位年輕劍客,顯然是個肚子裏有墨水的,一身君子氣度,莫非是自己命中的貴人?

    ……

    幾杯酒下肚,李秀才微醺,有些愁更愁了,將酒杯輕輕放在桌上,輕聲道:“李某羞愧啊……讀了這麼多年的書,卻連一個功名都沒有,真是羞煞了祖宗的臉面了,今年馬上又要趕考了,跟鄉親們借了盤纏,若是再中不了舉,便也不想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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