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悲劇發生前[快穿] >第 1482 章 第 1482 章
    一個人,要怎麼樣才能死亡呢?

    科學上定義一個人的死亡不是看呼吸停止,也不是看心跳停滯,自主呼吸不能夠,還有呼吸機輔助,心跳停滯還能用起搏器,實在不行換個心臟也還能活,真正定義一個人死亡的條件是腦死亡。

    說得小一點兒,就是腦細胞死亡,不再思考,不再具有波動,不再具有一些區別於植物的智慧,那時候就是真正的死亡了。

    着落到細胞層面上,就有一個問題了,爲什麼腦細胞就那麼重要呢?

    人的一生之中,除去新陳代謝之類的自然的細胞更替之外,成長脫皮,創傷癒合,各種各樣的活動都能造成各種各樣可能的傷害促使細胞發生更替現象,似乎細胞是可以被取代的,但,爲什麼腦細胞不可以呢?

    死了一批腦細胞,再活一批腦細胞,人體重新生產出一些腦細胞,像是填補創傷,癒合傷口那樣填補空缺的位置,支撐人體的活動,不可以嗎?

    這種設想,有人想過。

    不過沒有着落在腦細胞上,而是着落在人體器官上,心肝脾肺腎,胳膊腿兒帶五官,幾乎都能換,除了頭不能動,腦子不能動,其他的都可以換。

    是因爲腦子的唯一性嗎?

    不,心臟也只有一個。

    那麼,爲什麼呢?

    有這樣一個理論——特修斯之船。

    一艘船,從一塊木板腐爛被替換掉,到整個船體所有的功能部件都被替換掉,不是原來的那些了,那麼,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還是說換成了一條新的船?如果不是原來的船,那麼它在什麼時候開始變了呢?如果用這艘特修斯之船上取下來的部件組合成一條船,那麼,兩艘船之中誰纔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呢?

    構成一個事物的是它本身的依據,而非組成這一事物的元素,是這一事物之間的內部結構,即元素之間的關係,以及這一事物的時空連續性。

    細胞本身的差別可能不是太大,胳膊上的細胞和腿上的細胞,處在同一個皮層類似位置的細胞都是差不多的,無論怎樣替換,都不會發生改變,不一樣的就是腦細胞這種無法被普通細胞替換的存在。

    這也是腦細胞的特殊性。

    當這種特殊性沒有了,或者說新生細胞的速度能夠彌補老去細胞死亡的虧空,那麼,人,還會死嗎?

    人,又該成了什麼樣子呢?

    原主的記憶幾近於無,因爲從他現在所取代的這個細胞體來說,可以是新生的也可以是舊的,幾乎沒什麼意義,人體之中約有六十萬億個細胞,這是多麼龐大的一個數量,全世界的人口也不過幾十億而已,六十萬億,萬億!都能拆分出多少世界了。

    對身體來說,這個“世界羣”足夠龐大,龐大到幾乎無法兼顧外界,但作爲一個整體事物,一個人的身體,當然還是一個“人”,還需要在一個人類羣體之中存活,於是不好隨便表現自己的特殊性,只能僞裝。

    這倒不是出於怕死等目的,而是因爲對“人”這個特殊的生命體而言,“他”存活的時間已經太長了。

    長到所有的細胞都已經更換了不止一輪,在以前毫無收斂的時候,嘗試過被火燒死——沒有全部燒完,留下了大部分,然後焦皮褪去,新肉重生,“他”又活了。33小說網

    體驗過被水淹死,肺部積水致死什麼的,的確難受了很長時間,但死亡的肺部細胞被新的細胞填坑的時候,想要活下來的細胞就把那些水也排出去了(其他細胞也不想躺在水中體驗生生死死,於是輔助排水)。

    體驗過被亂石砸死,亂箭射死等一系列物理死亡方式,最倒黴的是腦漿子都流出來了,腦袋都碎了,但,無論是骨還是肉,都能有新生的替補上,維持着一條舊船的完整性。

    維持着一個人的樣子。

    那個時候,所有的細胞都是活着的,它們不知道收斂,各個都想要特殊,然而細胞這個單位真的是太小了,一個細胞能做什麼,它就是想要竄逃都要藉助外力,也要其他細胞的幫助才能完成,更不要說哪怕是呼吸這樣的動作,也需要其他的細胞協同配合了。

    而意識到這一點之前,各自不服氣的細胞恐怕也沒少讓身體呈現出不聽使喚的活死人狀態,或者乾脆死了再從陵墓之中爬出來,反覆地死死活活,一部分細胞在這個過程中死亡,卻又總有新生的佔坑,不會讓其他的細胞獨大。

    在這一個人的體內也演繹出了一出文明進化史,從各自爲戰,到合作動作,再到現在的輪流做主,沒有人知道在這一具身體之內發生了什麼,表現在外的,就是這個“人”越來越有人性了。

    懂得了僞裝,起碼知道在人前做出個人樣子來,而不是手往前面,腳往後面,腿還要往外邊兒拐,走個路,身體都七擰八扭,找不到重心在哪裏,甚至直接倒立着走路,滾着走路,爬着走路,用腦袋走路。

    一次次外人眼中的死亡,對身體來說不過是損傷嚴重,需要一段時間給細胞新生,從某個角度來說,身體從來沒有死亡過,一直活着,並活到了現在。

    在這樣漫長的時間之中,細胞們學會了比自殺更好地殺死體內其他細胞的方法,也懂得了掌握主動權的好處,相對民主的輪流當“腦子”的制度,也讓細胞們相對均等地享受了一下掌握主動權的好處。

    當然,因爲細胞太多了,不可能真的輪流到每一個細胞做主,其他細胞配合,必須要是細胞團體頭領的那種,才能讓自己的團隊擁有這份主動權。掌握其他細胞的生殺大權,自殘真的是個好方法。

    我殺我自己。

    其實只是殺死那些不喜歡的細胞,不聽話的細胞,排除異己的一種方法。

    當然,也沒什麼大用就是了,新生的細胞還會在那個區域內,而那個區域周圍沒有死卻受了傷的細胞會記住這份仇恨,並用這份仇恨去教導新生的細胞,這樣新生的細胞不得不更周圍抱團時,也會記下這份仇恨,繼續跟之前的細胞團體作對。

    細胞大戰,從無休止,不同的是這種內部鬥爭,外人都不可見罷了,他們頂多認爲這個“人”有些心理問題,不管是抑鬱症還是什麼,反正不會傷害他人,也無所謂輕重了。

    這也是細胞們控制着的程度,它們早就經過了血雨腥風,漫長的歲月都走過來了,人類的歷史幾乎看完了,哪怕現在的細胞大都不是最初的那些了,但它們也在進化,明白僞裝的好處,這纔會對那些弱小的人類僞裝。

    是的,弱小的人類。

    守着陵墓,挖墳開棺,驗證過的事實就是沒有人跟“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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