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二百一十三章 京州今日無事!(求月票)
    “求求你了周總,真的求求你了,你就擡擡手,放我家女兒一馬吧,求你了……”

    雖然李國良沒有說什麼“你今天不調解我就不起來”之類的話,但他的行爲已經能體現這句話了。

    而周毅已經說了三遍,說讓對方起來,這樣做是沒用的,然而很遺憾,李國良好像就認定了周毅。

    李國良的妻子看向了旁邊的大媽,她想從周圍大傢伙那裏得到支持。

    “真的,我們真的知道錯了,我們現在代替我女兒求情,該賠多少錢都行。”

    “大媽,您幫幫忙勸一勸,真的勸一勸啊,我女兒要是坐牢,這一輩子就毀了,她還那麼年輕,她的人生纔剛剛開始。”

    然而,李國良的妻子並不知道,旁邊坐着的大媽姓蘇,聽到這話不由自主地就皺起了眉頭。

    “你這話說的就不對了,人家最開始沒給你們機會嗎?人家不是已經諒解過一次了?”

    “哦,合着就是每次犯罪了跪下懇求一番,然後賠錢,就沒事了?你當法律是什麼,你當刑法是什麼?這是給你們家定的?”

    蘇大媽在法院旁聽多年,見過的事太多了,可以說比他周毅見過的這種事還多。

    被告的家屬各種跪下懇求,威脅懇求,等等各種各樣的方法,都想着讓人就範。

    真的可以說一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蘇大媽甚至連那句經典的“養不教父之過”都沒有說,而是在兩句話之後直接挪開了位置。

    看都不想看,寵孩子的是你們,不教育孩子的是你們,現在孩子出事了懇求的又是你們。

    天天都在說,你們的孩子不教育好,以後社會一定會幫你們補上這一課。

    只不過有的課比較平和,有的課比較激烈。

    但就是有人不聽,就有人總覺得自己家孩子一直都是那個孩子,慢慢地長大就懂事了。

    古人留下無數的故事和典故告訴我們,小時偷針長大偷金,一定要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將這些苗頭扼殺在搖籃裏。

    寵孩子多了那就是害了她,可惜,就有人不聽。

    蘇大媽的話說完,其他的大爺大媽也都走到了旁邊位置坐下,懶得聽你講自己女兒的悽慘。

    在法院待得時間長了,悽慘的事見過太多,這才哪到哪。

    周毅也走開了,然而李國良依舊跟着他,於是周毅直接說道:“你如果繼續跟着我不放,那我只能選擇報警!”

    “這裏是法庭,你如果選擇在這裏耍賴,那我就接着!”

    或許是法庭的字眼給了李國良觸動,讓他的臉色稍微有了動容,終於,帶着妻子坐到了旁邊。

    周毅面不改色,不知道對方後面會不會有報復,反正他這事完了就回林城。

    較真嘛,到了最後如果有人狗急跳牆,那總會選擇一些不好的手段來進行報復。

    這是總該承受的,不能因爲之前一直沒人報復,就覺得大家都遵紀守法了。

    法官進來了,審判開始,李國良請的律師周毅沒見過,只是在電話裏聽到過聲音。

    但是在法庭辯論環節確實有兩把刷子。

    只可惜兩把刷子並不能阻止李華的結果,好就好在這一次的誹謗行爲並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比如網暴,比如人肉搜索等等之類的行爲這次沒有出現,僅僅是一些人打電話辱罵了騰達公司的客服。

    但是這裏要注意,騰達公司是公司法人,法人是不能作爲誹謗罪和侮辱罪之類罪名的侵犯對象。

    所以單純對於周毅和袁建華來說,其實影響並沒有特別大。

    法庭辯論結束,最後陳述階段,李華開始了自己的陳述。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我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犯罪,我對周先生和袁先生表示誠懇道歉……”

    周毅聽着這些話,他現在可以確定,這個叫李華的姑娘確實是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有點晚,但其實又不晚,對吧。

    法庭開始休庭,二十分鐘後,當庭宣判!

    “本院認爲……依照刑法……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華犯誹謗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在宣讀完了本次犯罪的判決之後,又宣佈,因爲其在緩刑期間又犯新罪,因此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判處被告人李華拘役八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數罪併罰的結果是八個月,外加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這就是李華的判決。

    聽到判決結果,李國良的臉色變得蒼白起來,他的妻子倒是鬆了口氣。

    他們這段時間其他的沒弄明白,但是拘役還是搞清楚了。

    拘役和有期徒刑還是不一樣的,拘役是由公安部門就近執行,可以是專門的拘役所,也可以是監獄或者看守所。

    其本質是一種剝奪人身自由權利強制勞動的刑罰,但是和有期徒刑相比,又有很大的區別。

    比如按照規定,拘役你可以在每個月申請回家居住一到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

    參加勞動也可以適當給予報酬等等。

    我這裏說的都是規定,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以實際情況爲準。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到有期徒刑的程度,好像也沒那麼慘?

    周毅不管這些,判決完了,他和蘇大媽打個招呼,隨即便和劉詩雯直接離開法院。

    實在不想和李華的父母再打交道了。

    五分鐘後,周毅的車上。

    “周總,這次的誹謗罪後果確實不嚴重,所以沒有到有期徒刑,這個也希望您能理解一下……”

    “這真的不是說我不想……”

    劉詩雯小心翼翼地說道。

    啥玩意?周某人看這樣子都懵了,我啥時候說非得是有期徒刑了。

    還有你這樣子啥意思,我就那麼熱衷於送人進去?那是方大狀好嘛!

    數罪併罰也是按照情況來看的,劉詩雯也解釋過了,如果數罪之中有有期徒刑和拘役,那隻會執行有期徒刑。

    眼見得周總好像不耐煩的樣子,劉詩雯閉上了嘴,這個時候好像也不太適合接近周總。

    不過沒關係,近水樓臺先得月,不着急,慢慢來。

    將劉詩雯直接送到了公司,官司打完了,但你還是公司的法務,趕緊回來幹活。

    而周毅自己,當然也是回來幹活的。

    他來到了自己的董事長辦公室,將相應的素材交給了下面的工作室,然後……就開始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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