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要求:被平臺公司大數據殺熟,蒐集證據,通過一切合法的方式進行反擊!
當前事件進度:0%
虛擬賬戶已經到賬了,周某人感覺自己又行了,可現在的關鍵是,如何來蒐集證據,如何來反擊!
下意識的,這次周毅想着自己先找找辦法,於是他打開了度娘。
懟了度娘好幾下之後,總算有了結果,只是看了半天,周毅依舊感覺迷迷糊糊。
就好像我們看那些試圖教會我們的做飯教學視頻一樣,腦子告訴我們,你已經學會了。
但是手會提醒我們,你學廢了。
而面對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有的一個處理方法是:媽!!!
周某人掏出了手機。
“喂方大狀……”
“對,就是之前那事,他們不是說給我退房費嘛,兩週多了,沒有任何動靜。”
“所以方大狀,我想知道能怎麼做!”
現在市場上的這些互聯網巨頭,表面上看起來,他們好像服務意識特別高。
你看那些普通客服,說的那叫一個客氣,但結果呢,問題解決不了啊!
而對於某些“我們都知道但不能說”的只有氪佬纔有專屬客服的公司,那就更沒辦法了。
說真的,被這麼拖着,可能很多人的心氣都拖沒了,慢慢的甚至都不想再去管這事。
說真的,別說這才幾百塊,你看那些爛尾了很多年的房子,那些買房的人不心累嗎?
時間是很可怕的毒藥,它會慢慢地讓你當初的那種憤怒流逝乾淨,慢慢地讓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妥協。
仔細想想,是不是這樣?
最簡單的欠錢不還,原本想着能讓他連本帶利的還,後面呢,利息不要了,本錢給了就行。
再到後面,本錢也開始打折扣了……
沒辦法,人總是要活着。
並不是說人們會忘記這些仇恨,而是這些無法解決的問題會一直讓人不舒服,所以只能選擇刻意地忘記。
而周毅現在,儘管他覺得自己已經心態很平和了,但遇到這種事依然還是會不舒服。
那口氣出不去,連最愛的豬腳飯都喫的不香。
方大狀那邊的迴應很快:“既然你決定了,那就老地方見吧。”
掛了電話,不知道爲什麼,周毅感覺方大狀剛剛的話裏帶着一絲開心。
辦公室裏,方大狀並沒有馬上動身,而是取出了自己的筆記本,翻到了稍微靠後一點的位置。
靜靜地看了一會,這纔將筆記本裝好。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
很快,老地方咖啡館,依舊是熟悉的位置,周毅無聊地看着手機。
說實話,他現在都不敢去看自己的評論和私信了,媛姐已經微信上問了好幾遍,爲什麼還不更新?
他們是咋想的!
就我這情況,每次只有遇到問題了纔會更新,之前稍微頻繁了點,結果就將這些傢伙的嘴巴養刁了。
難道大家都盼着我遇到壞事?盼着我把大家踩了的坑都再踩一遍?
“方大狀,來了,老闆,咖啡可以上了!”
依舊是熟悉的流程,而在方大狀給咖啡加料,喝咖啡的時候,周毅是不會出聲打擾的。
“你這個事,我上次就說了,不管是投訴還是起訴,都很難!”方大狀看着周毅說道。
“你自己現在也瞭解了,大數據殺熟是怎麼做的,分散到個人身上,不需要多,只需要兩三塊,公司就能賺翻了。”
“所以啊周毅,我現在想問你一句話,你是隻想要回自己的房費賠償呢,還是想更深入一點?”
方大狀說到後面這句話的時候,一雙眼中都好像亮起了光芒。
“更深入一點?”周毅有點疑惑道:“方大狀,你說的這個更深入,到底有多深呢?”
你要說這個那我可就不困了!
方大狀聞言笑了,抿了口咖啡道:“其實呢周毅,對於大數據殺熟這樣的問題,國家做的事,很多。”
“就你來說,大數據殺熟的核心是什麼,是殺熟呢,還是大數據呢?”
周毅下意識地說道:“當然是大數據了,如果沒有這些詳細的數據,他們也不好殺熟。”
說完了周毅很快意識到不對勁:“可是方大狀,你上次不是還說,人們討厭的是殺熟,而不是大數據嘛。”
“對啊,可這有矛盾嗎?”
周毅閉上了嘴,好像確實沒什麼矛盾。
很多人對於個人信息被過度搜集其實是不在意的,真話,他們覺得就這麼點信息而已,沒什麼。
而且你就算不被蒐集,那網上隨隨便便都能買到的,沒必要因爲這個懟人家公司。
但是他們會討厭殺熟,這是肯定的。
“對吧,就如同我剛剛說的,對於大數據殺熟,國家做的其實很多,最關鍵的是,要從源頭上,將這種情況遏制!”
“比如,就在去年的時候我們有了一部新的法律,個人信息保護法!”
“對於個人信息,相關的APP是不能過度收集的,還有,針對算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及,對於大數據殺熟的處罰,也就是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
“一條一條的法律法規,加上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的諸多法律,編織出了一張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嚴密法網!”
周毅聽得一臉懵逼,嘴裏下意識地問道:“可是方大狀,既然有這麼多的法律,那爲什麼現在依然存在這麼多的大數據殺熟行爲呢?”
對啊,爲什麼呢,他們這行爲一眼就能看出來,屬於大數據殺熟。
可爲什麼人家還能那麼有恃無恐呢?
方大狀再次喝了口咖啡:“原因有很多,經濟發展是一個方面,而主要呢,還是證據。”
“就比如外賣,或者機票,比如酒店房間,這些價格都是可以波動的。”
“當然,就這個案子本身,如果我們去起訴,想要退一賠三,其實還是很容易的。”
很容易?
旁邊的周欣然都已經有點懵逼了,方老師,您當初教我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
您當初可是說,當律師,千萬不能留人話柄,就算百分之百能贏的案子,也得說的特別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