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一十一章 這個靚仔又又又來了!
    “物權和債權?”王武城的臉上帶着些許的疑惑,看着這位不請自來的方老師,有點奇怪。

    旁邊的周欣然心裏也是同樣的想法,只是沒有表達出來,她也奇怪爲什麼方大狀對於一個離婚官司這麼上心。

    只是,方大狀都已經開始諮詢了,她自然不好說什麼。

    而在旁邊,方大狀已經開始侃侃而談。

    “對啊,物權和債權,只有明白了這兩個東西的區別,你才能知道你在不動產權證上加名的行爲意味着什麼。”

    當然,這個時候就算是方大狀這麼喪心病狂的男人,也不會真的開一堂課,他只是用很淺顯的語言來大概描述了一下物權和債權。

    說的簡單一點,物權的標的是物,也就是說,這東西是你的,不動產對於物權的實現一般來自於登記。

    就像是我們買房子,問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過戶了沒。

    王武城聽到這裏已經迷糊了,因爲物權和債權,這是民法中最爲基本的兩個權利之一,當然,對於法學來說,最爲基本,也意味着最爲重要。

    就算方大狀已經儘量簡單說了,但王武城依舊有點迷糊。

    “方老師,您的意思就是,我如果在不動產權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那這就相當於一種贈予行爲是吧,直接將房屋產權的一半贈送給對方,但是……那百度上還說這個加名字沒用啊。”

    聽到這話,旁邊的周欣然忍不住道:“大哥,你要是再提百度,你就自己去百度吧,何苦來找我們,還花錢。”

    王武城聞言趕忙閉嘴,示意讓方大狀繼續說。

    法理的東西就是那些,而要讓一個人理解法律,最簡單的方法,以案釋法。

    而且方大狀一張嘴就是最通俗的例子!

    “現在呢,張三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賣給了李四,啊,李四是個有錢人,不差錢,直接就說我給全款,但是呢一直沒過戶。”

    “那李四心大啊,覺得遲一天兩天沒什麼,結果張三轉手就把房子又賣給了王五,這次依舊說過段時間再過戶,但是房子可以先讓你住。”

    “王五那高興啊,我都住進來了,你又能咋樣,我怕什麼,過戶就不着急了,結果張三又把房子賣給了陳六,這次按照合法手續辦理了過戶和公證,那麼你說,這房子該歸誰,誰的是物權誰的是債權呢?”

    周欣然沒說話,方大狀說的這些其實都是很基礎的知識,但是在現實中,很多人都會忽略,要麼覺得對方不會騙人,要麼覺得我住進去了就沒事。

    看着王武城好像明白了,方大狀笑道:“所以我告訴你,不動產權證上加名,這個行爲本身其實是很有意義的一個法律行爲,這意味着部分所有權的轉移!”

    “回到你之前的問題,就算不加名字,貸款房的話也會用共同債務來還貸,也得給人分錢,但是你要注意,這部分錢,就是債權,而不是物權!”

    如果說之前方大狀這麼說王武城還不太理解,那麼在經過了之前那個案例後他直接有了深刻的認識。

    債權,我有了可以給你,沒了你就等着,欠債的是大爺。

    但是物權不一樣,物權是強制性的,是排他性的!

    事實上過戶當然重要,但是合法佔有在物權方面同樣很重要。

    如果李四王五和陳六都沒有進行過戶,那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般認爲應該先履行已經合法佔有該房屋的那一方,也就是說這房子歸先佔的王五所有。

    剩下你們倆,乖乖和對方要錢去把,一房二賣或者一房三賣,這是最典型最直接的物權大於債權案例。

    “那方老師,我這房子是不是現在很好弄,肯定歸我是吧?”王武城眼巴巴地問道。

    他可是記着呢,之前這位姓方的律師說有了民法典,會稍微好一點。

    然而方大狀的話直接讓他懵逼了。

    “那肯定不是歸你,你想什麼呢,都跟你說了半天債權物權區別了,別說婚後你都給人加了名,你就算不加名,按照現行民法典的規定,婚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的,有約定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一律推定爲父母送給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這是民法典和生效的相關司法解釋的新規定,過去呢,如果父母在婚後給子女買房,如果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以視爲對子女的贈有。

    這是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但是呢,新的民法典對這一條進行了更改,除非有着明確約定,否則,都會被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這就是告訴你,要麼你就在之前都約定好了,別礙於面子這也不弄那也不弄,指望對方善良。

    要麼你就不要輕易離婚……

    王武城現在傻眼了,他來之前想的好好的,只要找律師,那肯定就能保住自己的房子,要回自己的彩禮。

    結果現在發現,人家的算計真的有用!

    對於這樣的結果,周欣然並不意外,有心算無心之下,這情況太正常了。

    她現在也有點犯愁,因爲真的說起來,這個案子的辯點太少了。

    如果她去處理這個案子,那是特別不好弄的,想想都覺得發愁。

    “那方老師,你不是說這個新的民法典之下,我這個房子還有保住的可能嗎,那你說這怎麼保住……”

    王武城有點着急道。

    “你覺得爲什麼我之前會問你你們的感情狀況,因爲從你的描述來看,在之前的婚姻生活中,你的妻子很明顯有一點家庭暴力的傾向。”

    “或者說,她自己可能沒有明顯感覺到,但是實際上卻在生活中對你進行了精神方面的控制,讓你不由自主地就想聽她的話……”

    方大狀很明顯已經說嗨了,或者說大概是王武城的經歷引發了某種共鳴吧,誰知道呢。

    他想要說清楚的就是,家庭暴力,可不單單是指夫妻一方把另一方揍得頭破血流,爲什麼會有家暴方面的專門規定,因爲在家庭中,長期的精神控制同樣屬於家暴!

    而家暴,屬於婚姻過錯的一種,民法典中對於婚姻過錯方有了相關的規定,無過錯方可以和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當然,還是得明確,這屬於債權,對於王武城和其父母之前的行爲,方大狀也沒有特別好的辦法,因爲規定就是規定,證據就是證據!

    而能否證明對方存在家暴,同樣需要舉證,證據就在王武城的手機裏,是夏紫燕之前給王武城打電話時的一系列錄音,以及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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