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一十三章 我這有類似判決,讓方大狀出來走兩步!
    本來周毅還在糾結這件事該不該水一期視頻,但既然人家都先出招了,我要是沒點反應,豈不是被人覺得不符合人設。

    因爲這一次的事大部分都是楚藍幫忙弄的,所以視頻素材很少。

    不過因爲打電話次數多,所以音頻素材很多,直接火柴人動畫走起來。

    一個電話給到公司的工作室,將相關的素材發過去,工作室的牛馬們便開始幹活了。

    對於他們來說,這種火柴人動畫真的不要太簡單。

    很快,做好的視頻就被髮了過來,周毅仔細看完,隨即開始配音。

    菩薩兄已經搬到了京州開始新的生活,過去作爲全職作者的時候太宅了,最開始上班的時候還十分不適應。

    不過他的文案現在是越來越好了。

    “哈嘍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阿毅,想必大家都知道了,這幾天剛剛搬家,對,就是你們看到的那個新聞,我買了豪宅。”

    “然後呢就被人說是跳單,那我們現在來捋一捋!”

    接着周毅開始將自己遇到的情況進行說明,強調的就是:找一家中介看了房,不在他們那裏買,就是跳單嗎?

    而且周毅現在特別想知道,究竟只是這幾個中介這麼認爲,還是很多中介都有這樣的想法!

    到了後面,周毅拿出的證據包括和第二家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以及支付中介費用的轉賬記錄。

    這就是現實,質疑者可以只用一句話就能把你逼的跳樓,而你要自證清白,卻得收集數不清的證據。

    甚至於你就算是一環又一環的證明了自己,可能卻沒幾個人願意看。

    血淋淋的多不好,黃老爺心善,見不得這些東西。

    就算他周毅是個開掛的人,他也不得不進行這樣的自證清白。

    而後,周毅又道:“對方說我是跳單,說我是違約,但很奇怪,他沒有通過正規途徑來反應問題,相反,卻是上門來堵鎖眼。”

    “而且還打電話威脅,那個姑娘是公司的員工,我請她幫忙辦事,現如今她卻受到了威脅,所以我必須得幫她解決問題!”

    “所以還是和之前一樣,我在門口張貼過告知書,但他卻直接無視,那麼我也就不會再留情面!”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那我現在說一下,我已經留夠了證據報警,人現在被抓了,我奉勸一些人,出來社會上,懂點刑法真的很不錯。”

    這個視頻沒什麼後續可說,抓捕過程包括後續的審問環節他也不可能拿到素材,所以就這麼發就行。

    前後看看沒有問題,點擊上傳。

    而在此時,網上,大傢伙因爲阿毅這個另類的網紅已經吵的不可開交。

    雖然節奏被帶歪了,很多人在說他捐款的事,但依舊有很多中介在不斷地質疑對方。

    有錢人居然還跳單,還想省那點中介費,這就是國人沒素質的體現。

    你看看人家外國哪哪哪咋樣咋樣……

    而在視頻發出去沒多久,就被媛姐注意到了。

    她之前並沒有着急參與網上的罵戰,事實上很多周毅的觀衆老爺都是這樣。

    看周毅的視頻沒學會其他的,就學會了一點,不要着急表明立場,讓子彈飛一會。

    哪怕是周毅,也得看到事實之後纔會幫忙說話。

    而後媛姐就開始看視頻,看着看着就有點無語了。

    “這踏馬的哪來的歪理,貨比三家都不行了,他們帶着去看了不從他們那裏買就是跳單?”

    尤其是聽到相關錄音中那個中介經理的話之後更加火大。

    不過再往後看,媛姐就釋然了,果然是阿毅嘛,這纔是他的行事風格。

    我一切行爲合理合法,但你們要是想通過盤外招來對付我,那就得準備好進去。

    很快看完了視頻,媛姐迫不及待地來到評論區,她想看看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

    被抓的那倆中介最起碼在大家看來屬於活該,因爲視頻中阿毅也說了,帖過告知書,給過警告,但是人家根本不搭理。

    而到了評論區看看,果然,大家最想知道的一點是,帶看,亦或者說當你和中介簽訂了所謂的帶看合同,確認書等等約定“禁止跳單”的條款後,不滿意這家中介公司的服務,找了別人,那算不算跳單。

    因爲在評論區已經出現了類似中介的發言。

    “小李房產”:這還不是跳單嗎?莫非這位up主是覺得找了別的中介就沒事了?

    來來來,用不用給給你普法一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明確規定,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你說說,你能找到那房子是不是用了人家那個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後面那個中介明擺着就是喫現成的,什麼都不用做,直接接盤,他自然能給你少點錢。

    爲什麼很多中介十分篤定地認爲,只要帶看了就必須得通過自己來購買,這就是原因。

    單單看這個法條你好像會有種感覺,好像就是這樣,你看他利用了第一家中介提供的交易機會。

    而且很快這位頂着中介名頭的網友還拿出了相關的案例。

    “都覺得我在亂說對吧,行,大家來看看唄,這是一個案例,跳單案例。”

    “也是在和第一家看房之後又發現第二家給的價錢低,就選了第二個中介,你們給我看清楚這是不是跳單!”

    媛姐自然也看到了這個案例,點開來仔細看看,頓時有點懵逼,好像粗略看一看會發現,真的是這樣。

    “繞開中介人訂立合同,有三種情況,一種是直接和房東簽訂合同,一種是和其他中介籤合同,三是將信息給親戚朋友,讓親戚朋友來籤合同!”

    “所以我現在說他阿毅就是一個跳單狗,有什麼不對嗎?”

    這就是現在很多自媒體都會做的事。

    房地產和律師中經常會見到這樣的。

    他們列出來的案例是真的,他們說的法條也是真的,而且他們看起來是在和你講道理,說的也都是很有條理,但內容,卻不一定是真的。

    然而現在,包括媛姐在內的很多人卻都產生了疑惑,因爲作爲一個普通人,很少有人可以將那些很長很長的判決書內容給喫透的。

    在裁判文書網已經公示判決書的今天,很多人都會去看,但是他們往往只會拉到最下面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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