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二十五章 這總該不會有態度問題了吧!
    各行各業都有走邪門歪路的人,或許外行的人會不清楚,但是行內人都會很瞭解,因爲這太正常了。

    律師這個職業很特殊,因爲按道理來說做這個職業的應該都是懂法的。

    但你要是這麼理解就錯了,哪行哪業都有走小路的人。

    我們一再強調一件事,職業是職業,人是人,永遠不要把職業的光輝放到每一個職業人身上。

    律師行業裏的害羣之馬自然存在,而且不乏一些小作文寫的飛起的律師,這就是上面說的,就知道“炒”官司,而不是打官司。

    對於這樣的行爲,方大狀早就看不慣了。

    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他都是一個很純粹的律師,只不過呢,過去的方大狀就是一個法律生物,一切只講法律,不講其他。

    而現在的方大狀開始在法律的基礎上加入了自己的道德觀感。

    一個刑事案件,作爲辯護人的律師努力尋找辯點,讓對方脫罪,這是正常的情況。

    哪怕很多人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因爲疑罪從無,只要是不能確定的,那就不算犯罪。

    但是你一個律師通過各種小作文炒作案件,妄圖想着讓輿論影響司法,這就很不對了。

    只是在過去,對於這樣的情況確實不好界定,因爲就算你去看律師法,也找不到特別明確的規定,畢竟律師法中規定的都是大事,小事一般都是律協來處理的。

    而現在就不一樣了,全國律師協會已經公佈了相關的規定,也就是這份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

    這份規則的出臺,方大狀在那裏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不單單是因爲他之前當過全國律師協會的副會長,還因爲一點,他從好幾年之前就開始呼籲了。

    他的原話是,我們律師整天說要司法獨立,這個不能干預司法,那個也不能干預司法,可結果呢,很多的律師,這邊剛剛說了司法要獨立,那邊就開始以“個案研討”或者“聲援”等等的方式,製造輿論壓力,妄圖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

    這樣做對嗎?

    律師們給別人普法,說的頭頭是道,說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但是很多律師自己都忘了,律師的言論也是有邊界的!

    畢竟律師身份的特殊性,在具體案件中一旦發表言論,對於我們很多普通人的觀感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周毅以前就經常遇到這樣的話,說你看人家某某律師就這麼說過咋樣咋樣,人家可是專業的!

    但事實是,那個律師是專業的沒錯,可他確實也在胡說八道。

    只是因爲學法律的,很多都要學邏輯學,他們可以用自己那似是而非的觀點形成一套看起來可以推導的邏輯,讓人看了之後覺得好像是那樣。

    但其實呢,人家就是爲了博眼球,他們其實做的已經不是律師乾的活了,他們是想當法律網紅而已,一切都是爲了流量。

    方大狀這麼說會不會得罪同行,當然會,但他會在意這些問題?

    且不說同行本來就是冤家,因爲這麼幾句話就能記恨的,也不值得交往。

    規定是去年十月份發行的,當時在業內還引起了一些轟動,但後面就沒什麼消息了。

    好多人在那之後又開始重操舊業,畢竟律協不是執法部門,在很多情況下,沒有人舉報,那事情也就過去了。

    這裏說的舉報可不是你隨便去舉報就行,要舉報,相應的證據是必須要有的!

    而很湊巧,方大狀現在已經注意到了對方,那位姓胡的律師所帶領的團隊。

    他在以前就見到過對方的小作文,節奏帶的飛起,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又轉型成爲保健品詐騙案的專職團隊了,但還是幹老本行。

    京州這裏對於律師違規炒作一直都沒有上了檯面的處罰,這樣不好,殺雞儆猴,雞兒都沒有,拿什麼嚇唬猴子。

    三天後,京州市律協,辦公室內,同樣頭髮稀疏的京州律協會長康文兵,看了看手裏的材料,又看看面前的方大狀道:“老方,你這是打算動真格的啊!”

    實名舉報,而且還是由方大狀這樣的人弄出來的材料,這一旦屬實了,京州市律協肯定會下狠手的!

    爲什麼現在律師違規炒作的情況越來越越多,還是因爲利益!

    一旦成了網紅,那還需要費盡打官司嘛,簡直是躺着賺錢。

    方大狀點點頭:“要弄肯定是要真的,嚇唬一下,人家完了還敢,那和沒處罰有什麼區別呢,所以我的建議是,要做,就一次性做到位,也讓其他人看看!”

    康文兵點點頭,方許鏡的性格還是以前那樣,從來都不會變。

    你要是別的人敢這麼做,動不動就把同行往死裏得罪,早就被坑了。

    但是偏偏這位戰鬥力超強,想坑都坑不了,所以大家沒辦法了,惹不起躲得起。

    直到他來了京州,魔都那裏的好多同行真的是一片歡騰,這狗*的總算走了!

    方大狀也不是那種打小報告的人,他的行爲都有深意在,殺一隻雞猴兒可能不怕,那殺一羣雞呢?怕不怕?

    網上的輿論已經開始沸騰,胡榮和他團隊中的很多律師都以“京州保健品詐騙案被告律師”的身份在網上發佈消息,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胡榮律師”:我認爲我們的法律還是要以教育爲主,懲戒爲輔,而且確實他們都不知道這樣做是詐騙!

    “並且,本案中,對方明明可以要求退貨,卻偷偷收集證據報警,我認爲這種行爲不值得提倡,而且還有違法犯罪的嫌疑!”

    “各位試想一下,哪天你們出來工作,幹着幹着突然要坐牢,你們會怎麼想,你們的家長會怎麼想?很多人在我會見的時候都哭的一塌糊塗,他們已經表現出了悔意!”

    “這大概就是對方想看的所謂對方痛哭流涕的樣子吧,然後呢,滿足他的變態嗜好對嗎?他們也是人,和我們一樣的人,只是不小心走錯了路。”

    雖然他從來沒有提到過對方是誰,但是誰都能知道,這個對方指的是阿毅!

    所有話語的重點都集中在一個方面,就是這些年輕人不知道情況,很冤枉,而且現在真的很慘。

    而且他還把很多當事人的信息都發了出來。

    “這個姑娘叫王瑞,她今年七月纔剛剛畢業,到公司上班僅僅幾個月的時間,寒窗苦讀多少年,結果就因爲有些人的較真,就要進去坐牢,這樣真的好嗎?”

    不得不說,胡律師是帶節奏的高手,他用一些很是傷感的文字將這些被抓的銷售們挨個進行介紹,讓網上的年輕人們產生兔死狐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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