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二十九章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儘管在互聯網各種實名認證的今天,各大平臺依舊有不少的三無小號,這些三無小號存在的原因很多。

    有的呢是網絡水軍弄出來的,有的呢則是有心人故意用這樣的賬號來帶節奏的。

    不要覺得奇怪,我們的個人信息其實早已經被到處傳了,現在有太多的渠道會泄露我們的個人信息。

    這就相當於一種隔斷,把自己和互聯網賬戶綁定的那個人隔開。

    比開小號什麼的要強太多了,所以有的人仗着這一點就在網上有恃無恐,各種亂說話,反正你們找來找去只能找到那個賬號的綁定人。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app愛閱小說閱讀最新章節。

    在這樣的情況下和你硬剛,然後表現出一副我這裏有你大瓜的樣子,但其實呢,毛線都沒有,但是他們的目的達到沒,達到了!

    起碼在這段時間裏,對於阿毅這個“較真區扛把子”“區霸”的質疑聲就越來越多,三人成虎衆口鑠金,這真的不是在開玩笑。

    現在周毅打開各大平臺都能看到很多對於他自己,還有方大狀的質疑。

    質疑他道德敗壞,質疑方大狀違規炒作。

    在互聯網時代,毀掉一個人真的是太容易了,但是要想將自己丟了的名譽重新拿回來,又太難了。

    人們會用各種各樣的語言描述着你那些根本不清楚是真是假的內幕,但是卻不會花一點時間來看法院的判決。

    甚至對於法院的判決,他們也會懷疑有內幕,他們會懷疑一切能懷疑的東西,直到把自己懷疑進去踩縫紉機,纔會停止。

    方大狀說的很詳細,通過渣浪那邊的查詢能找到的就是這,對方的綁定手機是來自幾位老人家,七十歲八十歲不等。

    “那方大狀,我們現在怎麼辦,這……這明擺着那幾位老人家肯定不會在網上這樣亂說話的,這……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對方跑路了,將最近發的所有消息都刪的一乾二淨。

    爲什麼現在我們都知道刑事自訴,而且看起來有些人就是在誹謗,但你要真的通過自訴來解決問題還是會那麼難呢?

    因爲嘴炮司法和司法實踐是兩碼事。

    方大狀開口道:“不要着急,事情到了現在這一步,單單靠着我們個人的力量是沒有辦法解決的。”

    通過起訴平臺,拿到賬號後面的個人信息,再提起刑事自訴,這是我們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所做到的東西。

    但是再往下,就不是個人權利能做到的了。

    甚至可以說,假如那個“日出東方”,你明知道他就是胡榮,但你在法律上去沒辦法把雙方串連起來,因爲法律要講證據!

    “所以現在只有一個辦法,自訴轉公訴!”

    “自訴轉公訴?”

    “對,只要轉爲公訴,那就好辦了,我們沒有辦法獲取那些更加詳細的資料,但是公安部門卻有很多的辦法!”

    周毅想了想問道:“可是方大狀,你也說了,人家用的是別人的身份信息,這如果是隨便買的信息,怎麼查呢?”

    電話裏的方大狀笑了。

    “這是你需要考慮的問題嗎?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們現在網絡技術手段的強大之處,在互聯網上,凡是你做過的事,說過的話都是有痕跡的,而且這痕跡不會因爲你刪除相關信息跑路而消失!”

    “你的設備信息,你發這些話時候的IP,等等等等,辦法太多了……”

    用方大狀的話說,如果在網上套個娃那就沒辦法固定證據,沒辦法找到人的話,那就真的太小看現在的技術了。

    所以關鍵不是能不能找到……

    這就是方大狀所說的關鍵,如果想找到對方,必須得把自訴轉成公訴,如此一來,公安機關纔會介入。

    “那怎麼才能把這自訴轉公訴呢?誹謗案件應該不容易弄吧?”周毅再次問道。

    “誹謗案件確實不容易轉成公訴,畢竟我們的法律規定,除非是對社會秩序造成了很大的破壞,否則一般來說是不會轉公訴的。”

    “但是呢,如果我們把這個問題轉化爲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犯罪的問題,就有辦法將自訴轉化爲公訴!”

    方大狀開始了他的解釋,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並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論處,這一點,我們的法律有着明確規定。

    然後呢需要明確另一點,誹謗罪是不是犯罪,當然是了啊,它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和是否犯罪沒有關係,它就是犯罪!

    那麼關鍵部分來了,冒用他人信息進行犯罪的,以犯罪論處,好了,既然誹謗罪是犯罪,那對方冒用老人的身份信息進行犯罪,那肯定是構成犯罪的。

    到了這個時候,被害人是誰,被害人是那幾位老人,他們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且造成了嚴重後果——也就是犯罪,他們去報案,那就是公訴案件,就必須給他們一個交代!

    這裏面存在着多個法律關係,以周毅和方大狀的本事,通過法律只能找到老人,儘管對方是老人,但該起訴還是得起訴!

    這是法律規定必須要走的程序,走完了這個程序,接下來就是老人證明他沒有發表那些言論,這需要人家自己證明嘛?

    不需要啊,人家去報警,這時候就是相關部門介入的時候。

    至於說檢察機關直接將誹謗案件由自訴轉爲公訴,那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太低了,沒有形成巨大的輿論熱點,沒有對網絡秩序造成破壞,那基本上是不會轉的。

    周毅聽的眼睛開始冒蚊香圈了,下意識地說道:“那這對那幾位老人不公平啊。”

    這確實是很重要的一點,將心比心,你好端端的哪天突然被人提起了刑事自訴,一個不留神就得去坐牢,那你會是什麼想法?

    從法律上來說好像沒問題,但我們在生活中不是隻講法律的,只講法律,那是人渣。

    “對啊,這就需要你來做了,我們先和他們商量好了,然後來起訴走這個法律程序。”

    讓很多不懂法的人看起來好像起訴這一步有點脫褲子放屁的感覺,但這是必須要有的程序,沒有這個程序,你無法確定誹謗罪。

    而且也不用讓判,因爲這案子很不好贏。

    但是不需要等着判決,應訴了就可以讓對方來報警,因爲對方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好吧,周毅總算是明白了,不過這也正常,法律上的事交給方大狀,法律外的事,他周毅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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