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揹着經典的斜挎包走在路上,他不想回所裏,他甚至想辭職不幹了,再不做這一行。
他已經擺爛了,有了這次的經歷,他在京州市的律師圈裏已經成了笑話。
真的就是這麼玄乎,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這纔不到一週,五院四系,以及漢東政法之類的政法類大學裏,法學老師們嘴裏就又多了一個新的段子。
不要覺得奇怪,法學老師們嘴裏的段子很多很多。
案子辦多了,那什麼樣稀奇古怪的情況都會遇到過。
比如法學教授和法學生們最著名的法律悖論。
緊急立法權:是指法學院學生在考試過程中,爲保持卷面的充實程度,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根據一般法理進行法律續造的權利。
立法否決權:是指法學院老師在閱卷的過程中,在考生根據一般法理續造的法律與現行法律相沖突時,以給掛科的方式認定續造法律無效的一種權利。
如果有人能看一看法學生們的期末考試答題卷就會發現,生造法條這件事,時有發生……
但是講道理,如同張律師這麼巧的,那還從來沒見到過呢。
可以預見的是,他在法學課堂上會成爲一個經久不衰的人物,很多人畢業後可能不知道什麼方大狀,但一定會知道有個律師叫張偉……
張偉很想解釋,說這抗訴的事是人家當事人的父親提出來的,但是他不能說。
因爲律師有告知當事人及其近親屬擁有什麼權利的義務。
甭管能不能做到,你必須得跟人家說。
法律上的告知義務很重要,比如,儘管現在我們很多人都知道我們是二審終審制。
你一審完了不服是可以上訴的。
但是在一審判決完後還是得跟你告知,伱可以在多少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結果走着走着就發現前面有人擋住了去路。
本來就很不爽,張偉張嘴就罵:“誰啊,好狗不……王律師?你這是……”
卻是罵到一半發現對面是王道仁。
“老張,你沒必要這麼垂頭喪氣,別人不能理解你,但我理解!”
“如果你不想回律所了,實在沒地方去,那就給我打電話吧,我給你推薦一個地方。”
說完,王道仁拍了拍張偉的肩膀,隨即慢慢離開,只留下張偉站在那裏一直髮呆。
當然,王律師上車之後差點笑岔氣了,終於,他王某人不再是京州律師圈的笑柄了!
想當初,連着兩次被處罰,完了還又遇到那樣的當事人,他已經被各種笑話。
現在……不說了,老張這個兄弟,我交定了!
周毅的新視頻已經發布了,只是相比起之前的視頻來說,造成的轟動並不大。
因爲大家在這段時間裏已經把該喫的瓜都吃了。
喫瓜還是要喫新鮮的。
儘管如此,周某人的觀衆老爺們還是都看視頻了,視頻不是主要的,主要是想看彈幕。
這次的事件真的太有戲劇性了。
本來只是一個撞死狗的事,完了阿毅不擔責,並且還可以讓對方賠錢。
然後就進去了,也判了,又搞什麼抗訴,導致阿毅又玩出了騷操作,把緩刑給弄成了有期徒刑三年。
這一波三折看的大家那叫一個開心!
再加上其他那些愛狗人士,以及大V自媒體們也都進去了,網上的風氣終於有了那麼一點好轉。
主要是章琪這個明星都被判了。
各路的明星更加謹慎,輕易不會下場說話,光電更是將章琪列爲劣跡藝人進行封殺。
這也讓很多粉絲們意識到,明星並沒有什麼特權,犯了罪,也是要被抓,也是要坐牢的!
但是,事情結束了,養狗人和不養狗人之間的衝突仍然在繼續。
最近這段時間,有不少類似的爭端在發生。
都想借着這次的熱度來掀起輿論,但可惜,以往各種熱衷於報道類似事件的自媒體們,現在都直接不管。
其實你仔細關注就能知道,很多的媒體或者自媒體,對於一些涉及對立的事都十分熱衷。
標題也十分的讓人反感,明明只是簡單的一件事,都會在標題上各種註明男女,亦或者是地域之類的。
尤其是男女問題。
畢竟性別就兩種,那隻要發生衝突了,除了男男、女女就是男女了,佔三分之一的概率呢。
好在這次,那家經常帶節奏的媒體其中一個編輯也進去了,讓這種報道稍微少了點。
不過顯而易見,這只是暫時而已,挑起對立情緒的報道可是很有流量的……
周毅沒去管這些,因爲這種事他也沒辦法管。
視頻發出去之後,他就又閒了下來。
王正南等人都已經回去了。
之前網上的話他當然看到了,但是實話實說,在沒有系統任務的情況下,真的不可能幫這些人較真到底。
如果是公司員工,那或許還有可能。
一個億呢,不花白不花……
閒下來的周毅更加的深居簡出,公司有事那就去公司處理事情,公司沒事就去和方大狀聊天學習。
一方面聽對方講一些法律小故事,另一方面則是和方大狀學習打架。
然後順便還去健身房練習。
用方大狀的話說,像我們這麼做事的,那首先得有點本事!
否則,真的發生什麼事,你就算事後再怎麼處理,也無濟於事。
因爲你根本沒有事後了。
遇到哪些喝多的,或者是脾氣暴的,一下子控制不住,可能一拳就要了命。
方大狀的打架方法也不是隨便教的,必須得和正當防衛嚴格結合起來。
一手刑法一手拳頭那纔是最經典的!
只靠一種,一條腿走路是要不得的。
周毅也認爲很有必要,他現在得罪的人越來越多,保不準就會有人想報復。
主要是去年一年都在搞事,有了系統之後就沒停下過,這傢伙系統的降智光環愈發的嚴重。
生活中的事基本上還算順利,只是有時候會有一些讓人覺得不舒服的地方。
比如拿了殘幣去銀行兌換,然後被這個銀行支到另一個銀行之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