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成呵呵一笑:“你就一個月那麼點錢,咋的,這房子就歸你了?”
吳秋靈頓時不知道咋說了,旁邊那個看房子的男人猶豫了一下道:“那我就先不看了,你這房子……算了,我就先不租了。”
旁邊的韓大成一愣:“不租了?不是啊大兄弟,你看我這麼早帶你來看房子,這你說不租就不租啊,我這房子不好嗎?”
然而對方壓根不說一句話,只是說不合適,隨即就離開了。
韓大成瞅了瞅吳秋靈,也準備走,結果吳秋靈猶豫道:“韓哥,那什麼……你看我畢竟是個女孩子,房子確實是你的,你也可以帶人來看房,但你來之前打個電話給我說一下行吧。”
“這我也理解你,你也理解一下我,雖然房子是你的,但我也付了租金。”
韓大成臉上肉眼可見的不耐煩,但還是說道:“行了行了,事這麼多,早知道現在要帶個人來看房都這麼麻煩,我都不會給你租!”
吳秋靈沒說話,只是悄悄地把手機捏的更緊。
最早給他們這些新員工講課的是法務劉律師,中規中矩。
而最近一段時間,給他們講課的就不是劉律師了,而是之前通過電話的那位霍律師。
這位霍律師講課,就不是那麼規矩了,明明是在講合同,講勞動法,但說着說着就扯到別的地方去了。
現在,吳秋靈依然記得對方當時的話。
“證據,一切都要講證據,很多時候我們心中都有着無限的委屈,但是呢,去想方設法進行各種各樣維權的時候卻發現,我們沒辦法成功。”
“因爲什麼,因爲我們沒證據,口說無憑,你靠着自己的一張嘴說你受了這樣那樣的委屈,別人違法了什麼,有用嗎?沒用!”
“所以我給大家上的這一課就是,當你發現有的事不受控制,你可能會陷入這樣那樣的麻煩之時,一定要牢記,把證據固定好!”
“人要學會自己保護自己,你可能固定了一百次證據都沒用上,但只要有一次能用上,這就是值得的!”
證據不足或者證明力不夠,和沒有證據是兩碼事!
證據不足法官會自由裁量,綜合各方面情況來認定,還有贏的希望。
但是沒有證據……你就算是說破大天也不會有人支持你。
而除了固定證據之外,還有一點就是,要佔理!
不管你是通過什麼方法,在證據中必須體現自己佔理的部分,這樣就算你的證據不足,法官也可以通過自由裁量權判你贏。
然後,那位霍律師開始教怎麼進行快速的證據固定,扯着扯着就說到了如何把人送進去,然後被劉詩雯律師給趕下了臺讓大家好生惋惜。
畢竟……誰心裏沒有一個把人送進去的夢想呢。
吳秋靈現在就開始實踐了。
接下來的幾天都沒有任何動靜,畢竟大家都要過年,小吳姑娘也就放鬆了警惕。
已經是大年二十八,林城,周毅下了樓,溜達溜達在小區中開始遛彎。
他已經回來好幾天了,過年嘛,能回家的都會回家。
爲什麼不在家裏待着,無他,因爲父母親戚多,所以這段時間不斷有親戚來。
結果完了通過修電梯的事,又讓很多親戚知道,說周家的那個小子居然是公司的大老闆,極其有錢,於是之前說周毅這不好那不好的,又開始來找他父母。
有的是家裏孩子要找工作,想讓他這個“當哥哥”的照顧一下。
有的呢則是想借錢,說這年底了人家要債的已經找到家裏了,沒辦法,想求着周父周母幫一把,比比皆是。
說實話,這段時間周毅是第一次發現,原來我家居然有這麼多的親戚!
什麼叫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周毅是見識到了。
當然,不能把親戚這個羣體一棒子打死,周毅被方大狀教育了無數次,不能輕易扣帽子,一定要養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習慣!
這是方大狀爲人處世的基本原則!
這個親戚家的熊孩子讓人生厭,不代表就要討厭所有親戚家的孩子。
一切都得分情況來看。
只是周毅不喜歡這些事,倒是父母對這很熱衷,那就讓他們去區分吧。
而這次回來,周毅早已經把該收拾的都收拾好了,熊孩子要鬧就鬧唄,喫一塹長一智。
如果明知道是熊孩子,還把自己那些所謂珍貴的手辦之類的東西擺在明面上,就爲了較真,那就完全沒意思了。
年紀越來越大,不知道爲什麼,對於過年,好像沒有了童年時的那種感覺。
如果不是想着回來和父母在一起過年,他都不想回來。
已經是除夕夜了,一家人快快樂樂地包餃子,喫年夜飯。
周母也不催他找對象了,就是沒有爆竹聲,沒有各種歡聲笑語。
電視上春節聯歡晚會一如既往,每年都是老面孔,但已經尬到根本看不進去。
以往呢,搞笑就是搞笑,整個節目幾乎都是爲了逗你笑,一句一個包袱一句一個段子。
但是現在嘛……不升華個主題好像都不好意思一樣,讓你看了前面都能知道這完了會咋弄。
然後就是按部就班的大年初一,壓歲錢什麼的。
周某人還想着發生點什麼事,畢竟大過年的,這你要是不發聲點啥,我這都覺得不對勁。
很可惜,什麼都沒有發生,所有親戚都給他父母說好話,孩子都管的特別嚴,敢有亂跑的上去就是兩腳。
讓周毅很失望,不是說熊孩子戰鬥力很強嗎?怎麼父母倆逼兜就給幹老實了啊。
然而,京州的吳秋靈並沒有什麼歡樂的感覺。
過年了,一個人待在出租屋裏,感覺四面八方好像都是歡聲笑語,不回去自然有不回去的理由,家,可不是那個房子,有人的地方纔是家。
上次被偷開房門,本來想着說要不換個門鎖,但是租房子的時候合同裏寫了,說不能私自換鎖,如果換,得給房東鑰匙,說這樣方便。
儘管接受過霍律師的教育之後,但對於合同還是有點尊敬,覺得不能隨便違約。
而且經過了上次的事之後,房東也沒再來,所以也就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