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律師!
給人的感覺他並不是單純爲了贏下官司,更像是和自己有仇一樣……
可他之前根本不認識這個方律師,這是有毛病吧!
一場官司下來,讓楊遠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當律師……
這其實就是因爲楊遠之前遇到的所謂大律師,本身就是靠着吹吹捧捧上去的。
這種人各行各業都有,沒接觸之前就覺得名聲特別大,但是真的請來幫你做事就會發現,也就那樣吧。
但是,像方大狀這樣的,那純粹就是靠着自己的本事從魔都那遍地紅圈的地方殺出來的!
法院休庭二十分鐘,二十分鐘後重新開庭。
畢竟是簡易程序,而且案件事實清楚明白,所以法官當庭宣判。
事實認定就是,道路養護中心沒有盡到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的義務,同樣,周毅在夜間開車過快,也得承擔次要責任。
所以判決道路養護中心賠償周毅修車費用的百分之七十。
官司輸了,沒有任何意外,緩過來的楊遠就在那裏琢磨着該怎麼辦。
上訴嗎?這情況怎麼上訴,今天的庭審內容傳出去,那就不是賠錢的問題了。
但這事肯定是要傳出去的,因爲對方就是個大網紅,他就指着這個事來賺錢呢。
所以只能先通知養護中心那邊了,看看那邊有什麼好辦法吧,你說這好端端的怎麼遇到這麼個事呢。
楊遠身邊,助理一句話都不敢說,在他心裏已經很厲害的楊哥,在那個禿子面前就和小學生一樣。
對方三言兩語就把楊哥玩弄於股掌之間,甚至讓楊哥在法庭上話都說不出來。
唉,也不知道那樣的律師身邊助理是什麼水平呢……
楊遠並不知道自己的助理想當老六了,他收拾好材料走出法院,撥通了徐主任的電話。
“喂徐主任,那個……咱們的官司輸了……”
電話另一邊,徐主任頓時臉垮了下來:“輸了?不是,什麼情況啊楊律師,那天你不是說有了那個證據,情況會稍微好點嗎?咋搞的就輸了啊!”
卻是楊遠在讓養護中心拿養護記錄的時候曾經提到過,這是個比較關鍵的證據。
不提這個養護記錄還好,一提這個,楊遠都不知道怎麼說了。
“那個徐主任啊,我這邊還得跟您說一個壞消息……”
徐主任不高興了,沉聲道:“楊律師,你這是逗我呢?官司都輸了,我們養護中心的名聲都不好了,咱們不應該考慮上訴的事嗎?”
“難道還有什麼消息比官司輸了更壞嗎?”
在徐主任看來,官司輸了,那這件事養護中心已經要丟臉了,可以預見的是,他們這幾個領導免不了被上面懟一頓。
楊遠沒辦法,將庭審中的事說了出來。
他畢竟是律師,該說的事還是得說,否則等以後事情弄大了,麻煩更多,畢竟L縣只是一個小縣城,這裏的關係千絲萬縷,莫名其妙就可能扯到什麼人身上。
“什麼?楊律師,你這什麼意思啊,你和我們拿的養護記錄,說這是關鍵證據,怎麼現在居然成對方把柄了啊,你這律師怎麼做的!”
一邊只是說賠錢,另一邊,這面臨的可能是處分啊!
“徐主任,這不是之前沒想到這個問題嗎,我也不想的,所以上訴我覺得我們真的別了,還是和對方聊聊,看能不能調解吧……”
徐主任真的感覺已經裂開了,在電話裏直接開始罵了起來。
“楊遠,你就專門坑我們吧,收錢的時候你說的比唱的都好聽,現在情況變成這樣,又說調解,我真的是信了你的邪。”
徐主任好一頓罵,半天才掛掉電話。
但是,罵的舒服了,問題還是得解決。
只能將這個消息報告給了王主任。
然後,王主任也是如同晴天霹靂一般,本來好端端的啊,日子過得四平八穩,結果莫名其妙的就可能面臨處分?
早知道這樣,打個屁的官司,之前就應該直接調解,哪怕他把視頻發出去了,就算被罵,他們也不會有太大的事。
到時候可以說他們根本不知情,已經安排處理了,但是下面的人沒有處理。
結果現在,那養護記錄作爲證據,是要將複印件進行證據交換的,也就是說,對方手裏也有這玩意……
而在這個記錄上面可是有着他們的簽字……
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如果能後悔,王主任覺得,當時在對方反應有石頭的時候直接派人去放個警示牌就行,也不至於會到現在這樣。
“給那個周毅打電話吧,態度一定要特別好,他說什麼都行,千萬千萬不要發出去啊!”
王主任下了命令,徐主任只能再找楊玉霞,畢竟現在知道案子的人不多,把事情放到最小範圍裏解決更好。
楊玉霞在知道情況後人也是麻的,打官司打的這邊一堆領導面臨處分,這真的從來沒有見過的情況。
算了,聯繫吧。
周毅和方大狀出了法院後便準備去喫個當地的特色飯,結果剛剛吃了一半就來電話了。
“喂,徐主任,你又找我幹什麼,這不是法院已經判了嗎,你們想上訴就上訴,給我打電話幹嘛啊,什麼?又要調解?”
“我記得今天開庭那會,人家法官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你們的律師可是直接說拒絕調解的。”
調解畢竟貫穿於整個訴訟活動中,就算是庭審開啓了,法官也會問一句,雙方願不願意調解。
而對方當時直接說拒絕調解。
徐主任這邊心裏直罵娘,但他無話可說,拒絕調解的話是他給楊遠通知的。
所以想了想之後裝作不知情的樣子道:“周先生,這個我還真的不知道,我們這邊一直都是願意調解的,真的。”
“現在就是,您這邊的修車費,我們願意全部承擔,而且您的誤工費或者是租車的費用,我們也可以承擔,只是您能不能不要把這件事曝光出去……”
“如果非得進行曝光,那能不能將養護記錄那些略過啊……”
這是在想了半天之後的折中辦法,對方是網紅,他們這裏也沒辦法管到對方,所以只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