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沉浸式死亡遊戲 >第五百九十五章 利用輿論
    明明在晚上烏漆墨黑的時間作案,按理說,就算是拍照也肯定會拍不清楚。可無獨有偶,那位夜釣人士的手機竟有很好的夜景拍攝功能,整個作案過程也都拍得一清二楚,說實話,如果不是目擊者突然病發身亡,那位少爺早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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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沒有了目擊者,事情沒有人揭發,爆炸和大火又把所有痕跡都清理乾淨,向家也就沒有手尾要收拾。

    誰曾想,事情過了那麼久,竟然會因爲遊戲館的劇本而重新進入大衆視野,甚至還被目擊者的家人發現,最後把證據都交到了警方手上。

    案件既然事關流浪漢這個特殊羣體,引起的話題也就非同一般了。

    有些比較感情一點的人會說:難道身爲流浪漢就不能獲得公道,連被人害死都只能讓兇手逍遙法外嗎?

    有些人則極具諷刺意味地說道:弱勢羣體的死活就是沒人關注啊,明明是死於非命,結果死了就死了,還被說成只是意外,哎,果然窮人的命就不是命。

    少數理性派則分析道:當年以意外結案,應該是現場沒有找到能指向兇手的證據,命案必破,跟人命相關的事警察是不會隨便處理的,要不然反過來被人投訴就完蛋了。那麼大的爆炸案,當時光是救火都救了好久,又被火燒又被水淋,現場證據被毀也是正常情況。只是有些不明白,既然有目擊證人,那爲什麼證人當時不報警,非得等到現在纔拿出所謂的證據呢?

    這些懷疑其實都是合理的,只是網上這種法外之地,信口開河的人太多,看到有人提出質疑,便有人陰陽怪氣道:所謂的目擊證人,該不會是趁着網絡熱度來蹭關注的吧?要不然爲什麼早不交證據晚不交證據,偏偏等到事情有熱度時纔來交證據?不是我被害妄想症疑心病重,這證據到底是真是假啊?

    明明只是做了一個市民該做的事情,不曾想到頭來居然還要被莫名其妙的人質疑。夜釣者的家屬覺得很委屈,但爲免大家誤會,只能忍着傷心跟大家解釋:不是我們想蹭熱度,而且剛好這件事上了熱搜我們纔想到家人有可能看到過這件事。我的家人有夜釣的習慣,經常會到事發地點附近的河邊釣魚,當年他應該是意外目睹了作案過程,所以特意拍下照片作爲證據。只是很可惜,我的這位家人是個癌症晚期患者,事發的第二天就突然發病離世了,證據的事也來不及跟家人交代,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當時他離開得非常突然,家人都非常傷心,我們連自己的事都幾乎顧不上,更別說關注什麼社會熱門事件,那起縱火案我們當時根本沒有關注到。要不是這件事最近被那麼多人討論,我又剛好在未知死亡遊戲館玩過那個劇本的話,還想不到這事很可能會被去世的家人看到呢。還有,如果不是那位家人的妻子一直捨不得丟棄他的遺物,一直把手機保存着,那些照片也同樣早沒了。

    連當事人都下場坦白經過了,網上的風向也一下子有了轉向:人家是普通市民,還只是目擊者的家屬,既沒有看到作案過程,也不知道證據的存在,能意外把證據保存這麼久已經很難得了。更難得的是,人家發現證據之後也沒有藏着掖着,而是馬上交給警方,做得夠好啦,也就些槓精會懷疑人家蹭熱度。想想也是好笑,提供個證據能蹭到什麼熱度啊,難不成提供證據還能紅了?

    網上一直有人爲這件事扛了扛去,但很顯然,他們的重點已經不是案情本身,而是歪樓到提供證據的人的目的和心思。這本來就是網上的奇怪現象,很多時候有人只是正常的做了件自己認爲是對的事,可卻總會有人惡意揣測別人的心思和目的。

    然而這種鍵盤俠心思卻正好成了向達他們利用的點,只要請水軍去給證據提供者潑髒水,說他們是訛錢不成才會故意P圖陷害,相信網上的風向就會再次轉變。

    有能力操控輿論的人非常清楚,其實網上有很多人都只是些不明真相的羣衆,他們之所以急於表達意見,只是因爲網絡這片土壤才能讓他們高談闊論,才能讓他們表現自我。他們以此來獲得存在感和認同感,無論說了什麼低智的話,網絡上也總是不乏更低智的人去附和。

    試問在現實生活中,一個智商不太高的人去哪裏找那麼多智商更低的人去附和自己呢?而網絡就可以實現他們的願望,反正誰也不知道誰是誰,說的話也不需要負責,還能因此讓自己找到存在感,簡直就是低智人士的樂土。

    只要在網上放出風聲,給證據提供者施加輿論壓力,那必定會有一大羣不明真相只想表現出自己與衆不同的低智者跟風網暴,事情越混亂,製造的疑點越多,案件轉圜的機會就會越大。

    雖說這次縱火併沒有致人死亡的主觀意願,而且放火的地點是一個廢棄的工廠,誰也沒想到一個廢棄工廠的倉庫裏還會有那麼大量的殘餘煙花,更沒想到會有那麼多的流浪漢會躲在裏面聚居,但畢竟這結果還是導致多人死亡了,哪怕是過失,縱火者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想徹底爲向家少爺脫罪,那最好的辦法還是要做無罪辯護,要做無罪,那就不能糾纏他有沒有主觀意願,有沒有預料到事情的後果,而是要證明照片的獲取途徑不合法,申請證據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偷拍的照片是不能作爲證據的,這點相信律師也非常明白,而且律師也正在往這方面努力着。所以現在他們要做的就是施加輿論壓力,讓事情變得更撲朔迷離。

    這案件沒有人證,現場也沒有任何向家少爺留下的生物證據,提供證據的人還與向家少爺有齷蹉的話,照片也就相當於孤證。孤證是無法對嫌疑人入罪的,他們只需要推波助瀾一番,造成提供證據的人與向家少爺有嫌隙的事實,到時就算大家都認定火是向家少爺放的,法院也不可能對他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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