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們都準備去碼頭了,還問時尋可否要與他們同行。
多得這兩夜都是時尋帶着大夥合頌光明行誼,他們這些原本萍水相逢的人,都多了些許交情。
時尋一一謝過,末了卻笑道:“我並不準備去光明聖島,接下來我們還是要道別了。”
有人憾然問他緣由,甚至問他是否沒有船票才如此,還提出能幫他解決船票的事。
再度謝過熱心人,時尋瞥了眼怔忡的弗林遜,往旅館外走。
自弗林遜身旁走過時,他拋下一句“我今晚還會回來住,記得幫我把房間留着”,才真正邁出旅館。
小乞丐自他現身後,一直在旅館外等着,探頭探腦要往裏張望,又礙於夥計們攔着不敢進來。
今見時尋走了出來,他忙上前,想拉住時尋的手,又想起自己昨夜回到乞丐羣中睡,身上又不夠乾淨了,生怕弄髒時尋。
時尋反而不大在意。
對陌生人,他固然有些許潔癖;可小乞丐從昨天到今天,雖與他素昧相逢,但對他的關心並無作假,他就犯不着在這些事上嫌棄。
牽了小乞丐的手,時尋也不等走遠,隨口唸出清潔術的咒語,帶着再次整潔一新的小乞丐去喫東西。
小鎮有種特色烤腸,平常難得沿街擺賣,只有那些大的飯館,或富裕人家家宴才能看到。
近日來小鎮的外地人多,這些人還得家財不菲纔買得起船票,小鎮纔多了沿街賣烤腸的人。
時尋和小乞丐就一人拿着一條烤腸,走在街上。
旅人們行色匆匆,急着趕船;本地人們忙着抓住最後一天的繁華,再多做些生意。
如時尋和小乞丐這樣悠然的,少之又少。
小乞丐捨不得喫快,少許的味道都要反覆回味,咀嚼的食物殘留的味道淡之又淡了,方捨得嚥下去。
這種特色烤腸本就大,他這樣喫,更慢吞吞的,等時尋喫完了,他都沒喫多少。
“時公子。”小乞丐納悶地問,“你是不是和弗林遜說過,你今天不走?也不對啊?”
他想起弗林遜在時尋出來前說的話。
那時候,弗林遜應該都當時尋已死。
“他對付不了我。”時尋輕嘆,“我敢住進去,當然有我的底氣。倒是你,無緣無故的,今早跑去質問他幹嘛?你就不怕他生氣了,對你動手?”
莫說弗林遜密室裏的蠱蟲,下在給他的飯菜中的毒藥,僅論弗林遜的體型氣力,就夠讓小乞丐這樣的小孩兒受了。
小乞丐搖了搖頭。他抽抽鼻子,斷斷續續地回答。
“我怕。
可我想我去和他說,他應該不敢短時間內就對我動手。
我說出來了,哪怕救不了已經被他害死的你,應該也能救另一些人。
他或許會因爲這樣收斂一些呢?
如果他真的對我動手了,爺爺他們也會將這事宣傳出去。
其他人把這事聯想起來,或許就會知道他有問題。”
時尋忍不住又嘆。
小乞丐的思路沒錯,可得有前提——弗林遜只是普通的黑店老闆,和邪神無關,或者弗林遜飼養的邪神怪物還沒有成長起來。
小鎮上有居民們日常祈禱的教堂,可在時尋感應中,教堂里根本沒什麼可以壓制石雕。未完全體都壓制不住,更別說弗林遜多害一個人餵食過去後的完全體。
因此,小乞丐試圖揭穿弗林遜的做法,本意極好,事情的發展卻應該會與他所想有極大出入。哪怕弗林遜真被光明教會審判,那也是石雕爆發多害許多人之後的事了。
不過現在無需擔心這些。
時尋還在。
其他人都不會在意小乞丐的話。而時尋離開前,也不可能留着石雕。
“小傢伙,你和我說的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小乞丐惶然點頭:“我是不是想錯了?那些叔叔伯伯就總罵我,說我天天不幹正活,就想些亂七八糟的。”
“沒有。”時尋輕笑,“你想得不錯。你想加入光明教會嗎?”
“光明教會?”小乞丐一下子瞪大了眼,忙亂地擺手,“不不不!不,我,我不是不願。”他自怨自艾道,“我哪裏有機會呢?我就是個小乞丐,長大了是大乞丐,老了就是老不死的臭乞丐。他們都這樣說。”
“小……傢伙。”傻瓜二字被時尋吞了回去。
小乞丐本來就因爲其他乞丐亂說話而不自信,他更不可能這時候如此對小乞丐說話。
“你不用想其他的,你只需要回答我,你想不想加入光明教會?這裏就光明教會勢力大,你想加入其他的也不方便。不過如果你確實想,也不是沒機會。”
小乞丐呆了好半晌,忽重重點頭:“我想,我想加入光明教會!”
“那就行。”時尋悠然一笑,“走,跟我回旅館,我給你喝一杯神水。你喝完後,等什麼時候覺得眉心發熱了,熱勁又散了,你就去教堂,和他們說你要申請檢驗神術師資質。他們不肯給你驗,你就背光明行誼。你會光明行誼嗎?不會我教你兩句,你就背那兩句。”
“我會!”小乞丐再度重重點頭,後又遲疑問,“真的有用嗎?我以前也去驗過資質的。”
和怪物對抗需要太多修行人。哪怕是乞丐,也有一次免費檢驗資質的機會。
而神術師,極其特殊。有些神術師還能同時成爲法師、騎士等,還有許多神術師,並無修行資質,只是得到了神明認可,能借助神的力量施法。
後者,往往以教堂中的神父爲主,他們對神奉獻了自我的虔誠,用日復一日的祈禱感動了神,換取神的關注。當然,自稱爲頌神者的吟遊詩人也是神術師中的一類。
“放心,有用。”
聽着時尋的話,小乞丐亂糟糟的心逐漸安定。
只是被時尋帶去森屋旅館門前後,面對旅館中怒目瞪來的夥計,他又害怕起來,扭捏着不敢進去。
全憑時尋帶着,他終於慢吞吞地跟了進去,又在進去後只想快速躲進時尋房間,連自己並不認得路的事都忘了,只顧快速往裏走。
幸好時尋加快腳步,才順利帶着他進入自己房間,還順便讓夥計送一壺茶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