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公寓直奔主臥的梳妝檯。
秋意漸濃的夜似乎來得格外快,好像只過了一會兒,外面天色便沉了下來,日暮染紅了整片天際,美得像是原主筆下的畫。
她收拾好了東西,正要叫上季霖之,發現對方已經整理完畢,耐心地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等待。
細碎的頭髮經過打理,溫順地側在一邊,露出光潔的額頭,標誌性鳳眸展露無遺。
一身不算正式偏休閒的西裝,襯得身形更加挺拔,如同最完美的雕塑。
重然不是沒有見過鳳眸,但是很少見到如此乾淨的眼睛,讓人有一種想把他浸染成黑色的慾望。
她舌尖微微抵住牙關,忍着心底莫名的難耐,頗有些奇怪地問道:“你有必要如此隆重嗎?又不是什麼商業合作。”
季霖之鄭重道:“算半個吧。”
聽說斐茗是他所處的圈子裏有名的俊美青年,不怪乎他多想,實在是重然太過耀眼,如此珍寶,要是丟了得不償失。
倆人就着夜色而行,華燈初上,朦朧的燈光照得一切光怪陸離。
停月樓位於市中心最繁華的階段之一,雖然門口招牌顯得十分不起眼,裏頭卻是富麗堂皇。
“然姐終於來啦!”斐栩站在門口,看到重然出現狂揮手。
但他屬實沒想到季霖之也來了,摸摸腦袋訕笑,“季哥。”
季霖之點點頭,神色淡淡,斐栩一時摸不準他們之間的關係,若有若無的視線時不時停留在他倆之間,不知何時,季霖之竟然牽起了重然的手。
斐栩的眼神頓時驚悚起來,緊接着微微黯淡,若有所思。
看來他哥是註定沒有機會了。
重然忍不住問他,“怎麼,很奇怪?”
“沒,就是覺得好神奇。”斐栩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只能憨憨笑,“我哥已經來了,任嫺也在,咱們五個人正好湊一個小圓桌。”
“任嫺也在?”重然問他,“你們什麼關係?”
“啊?!我們是情侶……嘿嘿。”
重然驚訝地看了他一眼,季霖之倒見怪不怪。
“你是不是早知道啊?”她往下拉季霖之的手。
青年寬大的手掌微微捏緊,像是怕她逃了似的,眼眸卻很平靜,“不知道。”
斐栩嘖嘖稱奇,有一種做夢的既視感。
這倆上節目第一期的時候還是陌生人,怎麼到了這第二期就能同生共死?
想想他和任嫺不也是因爲節目相識,相知相戀,剎那間便覺得沒有那麼奇怪了。
他得先給他哥打個預防針!免得被季哥報復!
斐栩打算等這頓飯過去後,拉着他哥好好說道說道,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就是有點可惜,他還蠻喜歡然姐的呢。
正這麼想着,路走到盡頭,他推開一扇門。
雅間風韻古典,屏風畫扇格外有意境。
重然和任嫺打了個招呼,視線隨即放到桌前另一個男人身上,對方站起身,微微弓着身體。
“你好,我是斐茗,這位是?”
青年長得非常溫柔,有一種世家弟子的矜貴氣息,不同於季霖之如同高嶺之花,遙望不可及,斐茗的氣質更加淡如水,如同鄰家哥哥一般,眼底總是噙着一抹令人親近的笑意,清淺至極,既不冒犯又彬彬有禮。
季霖之快她一步,上前抽出臨近門口折在桌子內的椅子,示意重然坐下,自己反倒往裏面走一步,貼着她坐下。
重然微微挑眉,意有所指地瞥了他一眼,對上他冷淡的眼眸,不禁有些想笑,空握的拳頭抵在脣前,“不好意思,我們來晚了。”
“沒有,時間剛剛好。”斐茗笑道,視線不着痕跡地瞥向隔在重然和他之間的季霖之。
斐家作爲圈子內的世家,對於重家和季家的那點事兒心知肚明。
傳言兩家交好,但兩家小輩雖然成婚關係卻不太好。
如今一看似乎傳言有誤,但是……
他可沒從重然的眼裏看到一星半點兒的喜歡。
“說起來今天斐某也算是有任務在身,還和重小姐有些許關係。”
“哦?”重然漫不經心地反問,眼神緊緊地盯着面前的菜品,竟然都是她喜歡喫的東西。
很顯然,斐栩做不到這種程度,剩下的只有斐茗。
他倒是還挺上心,調查了她的喜好。
微微眯起的眸子潛藏幾分心緒,擡眸看向斐茗時又恢復了平易近人的笑容,“斐家哥哥是爲了版權的事情?”
斐家哥哥?怎麼叫他就沒這麼親密?
季霖之心裏彆扭,也沒注意到自己夾到了一片辣椒,不是滋味地吞了下去,頓時嗆得咳嗽起來。
重然下意識把桌上的水遞給他,瞪了他一眼,警告他安分一點。
青年沒有說話,低着頭默默接過,心底的沉悶一掃而盡。
看着斐茗的眼神不自覺露出幾分得意,連他自己都沒意識到的幼稚。
“宿主,你把自己的水杯給了他。”
重然無視三雙詭異的眼神,相當理直氣壯,“我當然是故意的。”
又是這種明明沒有什麼,但是沒有人能涉足的親密,不,現在應該是有點什麼了。
任嫺偷偷地忘了眼斐茗,只見他這位男朋友家的哥哥眼底的清明化去幾分,乍一看有些陰沉沉。
在桌下輕輕扯動斐栩的衣角,對方對她搖搖頭,低頭喫自己的飯。
這種修羅場,已經不是他們倆能勸得了的。
“重小姐還在國外留學時,我就已經關注到你這篇連載漫畫,劇情環環相扣,人物性格出彩鮮明,實在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良作。”
“當時還想着,如果重小姐回國,一定要抓住合作機會。”
重然笑了,不好意思似的點點頭,“謬讚了,不過是一個小女孩的幻想罷了。”
說來未免有些中二,但這還的確是原主早年對於一個精緻絕倫的夢境的勾勒。
漫畫以仙俠爲背景,連載了數年,最初連載在外網上,後來因爲學業完結轉到了國內市場,無數出版社想要簽約它,都被原主拒絕了,因而版權仍然完完全全歸屬於重然自己。
可想而知,原主爲它傾注了多少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