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帶着冰箱穿到古代嫁病嬌首輔溫暖暖冷霄 >第十四章 冰箱變大的原因是要對他們好麼?
    溫暖暖等了半晌。

    沒有任何提示音。

    好了,她還是靠自己猜吧。

    呃,爲什麼是三層變大?

    三,對應的數字是不是冷天、冷晨、冷雲三人?

    昨天做了飯給他們喫以及要給他們添置棉被衣物,總結下來全是對他們好的。

    難道是對他們好,他們對她的好感度越高,冰箱就會越大?

    那對冷霄呢?

    他是這個文中獨一無二的大男主,不可替代的存在,是不是他的影響力更大?

    不管了,先試試再說吧。

    反正她一上來就做好抱他們大腿的思想準備了。

    畢竟不是法制社會,身家性命就是權貴們一句話的事,人身安全太沒有保障。

    而未來他們這個級別的大人物,在她原本的世界中別說四個了,就是一個也是她絕對沒資格見到的!

    現在不光能見到,還能扯上關係,又能讓冰箱變大,當然要好好拉近關係,多刷些好感纔行!

    溫暖暖暗暗給自己比了個加油的手勢。

    *

    “大弟,進來端餛飩嘍。”

    在湯碗中放入一小把蝦米和撕碎的紫菜,再倒入一勺熬好的蔥油,將煮餛飩的沸水舀進衝開,一碗有滋有味的餛飩湯底就完成啦。

    這是溫暖暖總結出來的偷懶小祕訣。

    熬製蔥油時材料有油鹽糖生抽老抽蔥,她調製餛飩湯底的時候想這兩種不是一樣嘛!爲啥不直接用蔥油代替呢?

    又快速又美味。

    然後她試過一次後,發現蔥油比單獨一樣樣加調料更美味,因爲蔥油將生抽老抽熬製過了,去除了醬油的生澀味,反而口感更好。

    哎呀,她可真是平平無奇的做飯小天才——實際上是懶促使成的。

    “嫂子。”冷天進來看到湯碗中噴香的小餛飩,黑黝黝的眼珠直直的快放光了。

    “用托盤端,當心燙。”溫暖暖頭也沒回的直接叮囑。

    小手正快速的將另一個大鐵鍋內蒸的饅頭燒麥夾到木盆中。

    她包的醬肉大包子雖然沒有北方的厚實,但皮薄餡足、醬香濃郁,一口咬下去湯汁能流的滿手都是,不是她吹,真的超級無敵好喫。

    她一口氣能喫三個!

    燒麥餡是香菇豌豆胡蘿蔔玉米臘腸碎,加入調料和糯米混合攪拌均勻,自己做的餡料豐富、鹹香軟糯,比店裏賣的還好喫。

    當冷天看到兩個木盆中堆得高高的包子燒麥時,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嫂子,這全是早上喫的?”

    “對啊,醬肉包子一天只有六個,今天和昨天的一起蒸了!燒麥兩天加起來有二十多個吧,在加上四碗鮮肉小餛飩,我們肯定喫不完,剛好你去換棉花的時候帶些路上喫。”溫暖暖回答的理所當然。

    這些熟食現在的天氣還放不長,當然要一起蒸熟儘快喫掉呀。

    她本來還在想要不要先把包子和燒麥留些下來給大弟帶着,後來想反正喫不完,等放涼些剛好打包順手帶上。

    “二弟小弟快洗手,過來喫早飯了。”溫暖暖端包子燒麥到堂屋的路上,對着院子裏幹活的兩人喊道。

    冷雲放下整理的柴火蹦蹦跳跳往水井方向打水洗手,冷晨也放下正在打磨的木盆站起。

    當兩人看着木桌上充足的食物時,表情和剛纔的冷天一模一樣!

    驚訝中帶着不可置信。

    這是早飯?!

    他們只覺得嫂子一直在顛覆他們的認知。

    白麪、精米.....

    早飯能這麼豐盛,這麼好嗎?

    “快喫呀,等什麼呢?”溫暖暖催促。

    三人怔怔的落座,洗乾淨了的手不自覺的還在衣服上擦了擦,纔不置信的伸出碰向雪白喧軟的白麪包子。

    直到拿到手裏還覺得不真實。

    輕輕咬了一口,濃郁的醬肉滋味好喫到恨不得一口吞下!

    一連吃了三個包子,在嫂子的提醒下,他們才匆匆喝了口餛飩湯底,入口的鮮香再次刷新了他們對好喫的認知!

    “嫂子,這些食物太好吃了!”

    “嫂子,每樣都好好喫!”

    “慢點喫,別急,喝口湯壓壓,別梗住了!”

    溫暖暖看着狼吞虎嚥的三人,焦急的說說這個又叮囑下那個。

    她個人是覺得她做的飯菜還蠻好喫的,但弟弟們也太捧場了吧?

    捧場到她有絲懷疑:她做的真有這麼好喫嗎?

    不過看着他們喫的噴噴香,連帶着她的胃口也好了起來,還能繼續喫!

    最終,溫暖暖吃了一小碗的餛飩、一個包子、三個燒麥,而剩下的餛飩包子燒麥一個不剩的被三兄弟喫的乾乾淨淨。

    原本還指望剩下些打包給冷天路上喫的溫暖暖,嘆了口氣,認命的起身進廚房把饅頭蒸上。

    半大小子的胃口果然兇猛啊。

    她還肯定的以爲他們喫不完呢。

    下次她再也不說大話了。

    “大弟,你去鎮上換棉花需要多長時間?”溫暖暖一邊等着饅頭蒸好,一邊問話。

    “大半個時辰,來回大概一個半時辰,加上去彈棉被的地方,最快也要晌午過了才能到家,嫂子你們午飯不用等我。”冷天將五花肉豬蹄排骨整齊仔細的放進竹揹簍中。

    溫暖暖換算成現代的時間:一個時辰等於兩個小時,來回路上就要三個小時了,在加上去找人家換棉花和去彈棉被的路程,午飯確實是回不來吃了,要給大弟多備些喫的,他胃口好飯量大。

    等等,到鎮上來回就要一個半時辰,那到城裏要多長時間?!

    溫暖暖震驚了!

    她只知道靠近大山的地方都屬於很偏僻的地方,畢竟城鎮的選址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而人口密集的地方一般是地勢平坦開闊的平地,這是初中地理就教過的。

    但她沒想到,會離他們居住的這麼遠!

    她顫抖的問:“到鎮上來回就要一個半時辰,那到城裏需要多長時間?”

    冷天笑道:“嫂子別擔心,城裏和鎮上一個在我們村北面一個在南邊,路程相差不大,到城裏一個時辰就行了。”

    一個時辰!就行了?

    溫暖暖深吸了口氣,那來回就是四個小時了!

    而且這還是大弟他們這種走習慣了山路土路的速度,換成她的話不要五個多小時啊。

    怪不得外婆說她年輕的時候到城裏沒車子全靠走路,一走一個來小時,那時候她還覺得不可思議、太嚇人,農村到城裏太遠了。

    現在好了,她這不光在農村,還是在山疙瘩裏面,到城裏跟翻山越嶺一樣。

    呸呸呸,千萬別翻山越嶺,就農村土路也行。

    “是因爲城裏太遠纔去鎮上換麼?可鎮上會不會願意換東西的人少?”畢竟鎮上的消費水平肯定不能和城裏相比的嘛。

    “進城每人要交兩個銅板費,不划算,而且鎮上的人們更習慣以物換物,看得見摸得着。

    現在是熏製臘肉的時節,五花肉肥有油水,最容易換了,就是豬蹄和排骨的骨頭多,可能換不了太多棉花,但對我們來說絕對夠用了。”冷天知道溫暖暖對路程和物價一竅不通,認真清楚的解釋道。

    “哦,原來是這樣,對了,你大哥是在城裏的書院上學吧?那回來一趟豈不是要走一個時辰。”怪不得冷霄幾個月不回來呢。

    “大哥離我們這兒更遠,我們是靠近城裏的北門,而天鴻書院是南門外的郊區,大哥每次要圍着城牆護城河繞過去,單趟一個半時辰都不止!大哥很少回來嫂子你別怪他。”

    溫暖暖擺擺手,“不怪不怪!我能理解能理解!”

    她哪敢怪罪未來心狠手辣權勢滔天的首輔大人啊!

    她捧着他都來不及!

    事實上他不回來正好,他那麼厲害的人,真怕被看穿。

    要是把她當妖物鬼怪,那她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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