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罪理謎案 >第208章僞神
    “在這個世界上,有的只是奇人、偉人和聖人,這些世間的英雄,也都只是在盡己所能的當好自己凡人的角色而已。

    都是這故土之上的凡人,沒有人能夠以凡人之軀,比肩神明。

    神在更多情況下只是人爲製造出來的一種精神慰藉,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將其抽象爲一種精神上的寄託和某個被具象化出來的虛幻存在。

    在一般情況下,人和神,基本上不可能等價,人想要成爲神,也不過就是一種極端的妄念而已。

    人和神的性質完全不同,這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但若是拿神和人進行比較,甚至以此類比人羣之中不同的圈子文化,這就顯得有些太過於自大了。

    人在成功的時候,總是會覺得自己無所不能,這是一種自信心極端膨脹的具體表現。

    可人真的能夠無所不能嗎?

    人如果能夠無所不能,那還要神這個虛擬精神寄託有什麼用?

    拜神求佛的意義,不就是妄圖通過許願的方式來解決自己生活之中不能解決的問題嗎?

    既然如此,那麼又有什麼理由去妄自菲薄,覺得自己可以代天刑罰呢?”

    已經沒有心情和白奇繞圈子,第五正此時的言語可謂是直白已極,他就是想要通過這種直白的刺激和無情的批駁,讓白奇心中那種自以爲是的優越感漸漸喪失。

    一如第五正之前所說的,人在自信的時候,通常都會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可一旦處於情緒低谷之中,那麼所行必生疑竇。

    也只有讓白奇陷入到異常狀態,纔有可能從他的口中獲得一些想要的關鍵信息,又或者刺激得他做出一些非理性的抉擇。

    可第五正也知道,面對白奇這樣的對手,這種期望成功的概率極其渺茫,但事態嚴峻,形勢緊迫,有些事情,不是因爲困難就可以當其不存在的,也不是因爲其概率小就可以去不作爲的。

    “什麼代天刑罰,你不覺得自己的這種說辭很可笑嗎?

    什麼是天道,你真的明白嗎?

    按照傳統的鬼神價值觀,雷暴算是天道,山崩算是天道,洪水亦算是天道。

    面對這些自然的災害,人們會認爲這是雷神、山神、水神發怒的結果,這是人類爲了將未知的巨大災難給合理化的一種自然造神運動。

    在某種意義上,誰能製造山洪、雷暴,那麼在人類的認定體系之中,他就已經具備了神性。

    神,並不是一種象徵,它是一種能力,一個願景,一種敬畏和嚮往。

    所謂拜神求佛,求的不是願望,求的是神威之能,是能人所不能的無上神威。

    以凡人之軀比肩神明,講的是以凡人之軀,創造能夠比肩神明之能的偉業,行使只有神才能行使的威能。

    力量,纔是神明爲人所崇拜的根本,也是能夠實現凡人訴求的根本。

    神明之根本,就在於其創世威能,至於其他的什麼精神寄託,什麼無慾天德,什麼法相金身,都不過是衆生信徒的一廂情願罷了。”

    面對第五正的挑釁,白奇的迴應更是犀利,將第五正精神化的神明理念直接打碎,通過人類最爲原始的神明崇拜來強勢定義神明。

    在白奇的這種描述之下,似乎只要能力達到一定的境界,便可以自稱神明,既無善惡之分,更無意識之明。

    在這種理論的支持之下,犯罪集團神明之心的內核也似乎變得更加的清晰明確,那種沒有任何原則,肆意妄爲的舉動,也因此而顯得更加的合理。

    也就是說,犯罪集團擊殺道德失衡人羣,是爲了響應絕望人羣的呼喚,至於犯罪集團的行爲是否遵從善惡,也是否會有違人倫道德,這根本就是不重要的。

    重要的是,他們有擊殺道德失衡人羣的能力,能夠滿足那些想要消滅道德失衡人羣的願景,那麼他們在自己的神明價值體系之中就是神明。

    若是他們本身擁有既定的神明圖騰,犯罪首領也已經做到了從圖騰神到個人神的轉換,那麼他們行使神明威能的舉動,就是一種代天刑罰的舉動。

    他們的行爲,就是神的意志和神的威能,他們是神明行使威能的工具,所以無善無惡,所以能夠心安理得。

    從白奇的這種直接宣言之中,似乎也能讀出某種隱隱然的殺機。

    我所代表的行爲是神蹟,你若是再敢阻攔於我,那麼你就是在阻礙神蹟的施行。一如山洪過處,應該被摧毀的會被摧毀,不應該被摧毀的也會被摧毀。

    “雷暴降臨,山洪過處,所有世間的一切都將會飛灰湮滅。

    這樣的行爲,是毀滅,絕不是什麼救贖,更不是用以達成公正的手段。

    再者,想要藉由山洪過境來達到所謂的淨化,這本身就只是一個殺戮的藉口而已。

    求神拜佛想要獲得絕對的公正,可這個世間好壞交相錯落,正因爲無法達到絕對的公正,所以纔會有人去求神拜佛。

    世間的複雜性讓絕對公正蕩然無存,但絕對的公正卻不能夠成爲濫殺的藉口。

    絕對的公正能夠被當成希望去追逐,但是卻不能以絕對公正的藉口去約束整個世界。

    所有人都只是在通往公正的路上,或堅定不移,或步履蹣跚。

    絕對的正義可以被追求,但卻很難被施行,人類目前爲此而設定的所有制度,不管是道德還是法律,都只是在儘可能的維持一種中庸的平衡。

    這是人類對於自身弱點的一種正視和尊重,人會因爲心中的各種貪婪慾望而去作惡,人又因爲心中的憤怒慾望想要對加害自己的人施行報復。

    貪婪和憤怒,在每個人的心中都存在,也都左右着所有人的一言一行。

    身爲一個活生生的人,一個擁有七情六慾的人,總是會去犯錯誤,自然也不可能會在龐大的人際關係交流之中產生什麼絕對的正義。

    縱容心中的慾望,今天是施害者,明天就是受害者,今天是受害者,明天也能變成施害者。

    一如有一羣人,因爲嫉惡如仇的心態,所以想要將天下的壞人都給趕盡殺絕,這種沉湎於自身七情六慾之中的人,又怎麼可能脫離於凡人的範疇?

    天地之心,無憎無愛,一視同仁。

    但凡有一人不能做到這一點,那麼整個人類社會不過都是凡人社會而已。

    着於相,執迷於神明之心,往往都是作惡的藉口和開端。”

    第五正的這種迴應,重新言明瞭人性之中的各種弱點,只要人性還存在,那麼世間之惡就不可能會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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