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岳飛再世,武穆稱雄 >第103章 健身強骨
    宋徽宗崇寧四年二月十五,辰時初初刻,現代時早上七點十分。

    其實,真正體現岳飛水平的施政方針,在於他對宗元學坊的獨出心裁的各學科設置上。

    首先他的宗元學坊是一個綜合教育系統以及相應的教育設施,也就是從幼兒園到博士後都在裏面。

    比如他打算對那些新近改良從善的五千土匪進行啓蒙教育,讓他們知道何爲良,何爲善。

    這是相當於從幼兒開始的啓蒙教育,是因爲他們這些土匪,第一,許多人可能沒有受過針對幼兒的啓蒙教育。

    第二,他們中的有些人即使受過教育,也是殘缺不全的,更是錯誤的。

    故此,所有人都要受到啓蒙教育,建立統一的認識基礎。

    這個認識基礎,就是岳飛規定的,和孔孟之道那一套東西,具有根本不同的內容,也就是行事爲人的標準和孔孟之道不同。

    這個岳飛也知道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程,但是不徹底改變又不成。

    他覺得費了牛勁,教育出來的學生還是孔孟之徒,那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好在岳飛進行過評估,說起來翻天覆地變化,實際上並沒有真的改地換天,只是在關鍵要點上進行調整。

    比如孔孟之道的三綱五常,只要加上所有人都以天道爲大,天道是總綱,皇上也不例外,就不是什麼“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爲臣綱”了。

    還有什麼“爲尊者隱”一類的,大家都遵循同一個天道做事,根本就沒有隱的必要,不是嗎?

    這個根基和最高原則定下來,其它的東西都以此爲準則檢驗和調整,就很容易了。

    讓程頤和他的學生具體負責,兩三個月時間足夠了,然後岳飛花上一個晚上最後審覈批准,就可以在宗元學坊通行了,當然其他學生也要普及,不過他們大概一兩天就融會貫通了,比那些土匪快。

    這些東西他們只要改變一下觀念就解決問題。

    如果改變不了,他們根本就進不來宗元學坊,因爲入學考覈的第一個內容就是同意學坊的校訓,不能違背天理。

    這個教材的改變岳飛放在第一位,是嚴格要求程頤放在正式授課之前必須完成的。

    既然所有的學生都要進行這樣的啓蒙教育,就是所有的鎮民、村民也都要普及。

    也只有這樣認識清楚的全面皆兵纔是方向明確頭腦清醒的人力根基,誰也不能動搖。

    當然,那些改良從善的五千土匪和他們的家屬,必須是第一批接受啓蒙教育的人。

    在岳飛能掌控的地方,這種啓蒙教育,是強制性的,沒有人能避免。

    而且今後任何新開拓的地區,都是同樣的要求,即使有語言障礙,也不能例外。

    通過這樣的教育措施,所有人都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說話還有幹事,岳飛就覺得痛快多了。

    岳飛的這種教育改革,和王安石肇始現在蔡京等人依然正在推進的取士之法的改變,有巨大不同。

    王安石在進行政治、經濟和軍事體制改革的同時,也非常關注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他的目的主要是爲變法造輿論,還有選撥支持他變法的官吏。

    其實這是宋朝弊端之一,通過朝廷選撥人才任命官員這個環節,蒐羅黨羽,結黨營私,一個人主政,將整個一年的出類拔萃的人才都收歸自己的陣營。

    就是所有通過科舉或者其它方式擢拔的官員,都自動成爲那位經手的主導官員的學生,這些官員則成爲他們的恩師,甚至皇上都不能例外,跟着這種做法隨波逐流,御筆欽點的狀元什麼的,就是天子門生。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急功近利顯得他刻不容緩的急切,可是用這種傳統方式給自己添人進口加大力量,還是不得不按部就班進行,以便把得力人選拉攏到自己一邊。

    王安石使用的方法,主要有改革科舉制度、整頓太學、惟才用人這三個具體措施。

    也就是說,他覺得自己盡了最大的努力,反對他的人說那些已經壞到了極點。

    不過,在岳飛看來,他改變的那些做法和之前的做法沒有什麼本質不同,不過是換湯不換藥。

    這方面的變法,應該有一部分內容是范仲淹變法的繼續,目的都是整頓吏治,解決冗官冗費。

    可是,王安石並沒有能夠減少冗官冗費,只是在現有制度上敲敲打打,將新選撥的官員素質提高。

    所以,他用的實際是加法,冗官冗費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

    而他增加的這些官員,是好是壞,並不能確定,頂多只能說有好的可能。

    但是壞的可能顯然更大,進入一個爭權奪利的環境,不變壞也難,哪怕他們原來卿本善良。

    王安石變法取士其中的改革科舉制度,主要內容是頒佈貢舉法,廢除明經科。

    其中進士科的考試則以經義和策論爲主,並增加了法科。

    這種改變有一定的作用,包括把科舉的立足點放在選拔具有經綸濟世之志和真才實學的天平上,擴大考選名額,比如考經義一項,就是看考生的理解能力,而不是死記硬背,而理解又和應用密不可分。

    理解和應用又是密不可分的,理解不對,談何應用?理解錯了,豈不是應用得越強有力,錯誤越大?

    科舉考試加強了策論,就是把自己的理解具體用來解決問題,擺明自己如此應用的理由。

    增加了法科,就是在理解各種法律條文和案例的基礎上,去解決法規相關問題,比如審案、判刑、依法徵收賦稅等等,這也是擔任一方執政必不可少必須履行的責任。

    這個當然必不可少,讓岳飛驚異的是,在王安石變法之前竟然沒有賦稅相關的專門科目。

    還有整頓太學,施行三舍法,實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進行教學的太學三舍法制度,以學校的平日考覈來取代科舉考試,太學生成績優異者不經過科舉考試可直接爲官。

    其實王安石變法最有意義的是廢除明經科,其方法就是給出四書五經經典的一句話,然後掩蓋一部分,留出一部分,考生要就將掩蓋的那部分默寫出來。

    王安石將整個明經科全都取消,顯然他的重點在理解經義和應用上面,避免死記硬背。

    不過,這種改變,實際上增加了學生的負擔,就是保證真有才幹才能脫穎而出。

    這個變法雖然考驗了考生的應用方面的水平,卻依然是四書五經的舊框框裏,和岳飛的教育方法沒有可比性,因爲這樣選撥出來的人才,越能力大,可能越劇烈地違背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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