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身高腿長,在班裏坐倒數第三排,她做事一向果斷,有人找她幫忙,也幾乎都能答應。
再加上長得實在漂亮,一張明媚張揚的臉,很難不討人喜歡。
因而從教室到操場的這一段路,沒少碰上和自己打招呼的人。
入隊時上課鈴正好打響,體育老師不緊不慢地走來,說了幾句和往常沒有什麼區別的話,就吹了哨子讓大家自由活動了。
一高的籃球場是靠搶的,搶的方式也文明,採用最乾脆的方式——比一場,誰牛誰上。
江予笙學習不行,運動神經極其發達,各種球類都不在話下。
因而高一入學成功搶了第一次球框以後,那個球框就已經被無形刻上“江予笙專屬”五個字了。
老師一說解散,她們轉身就走。
走出沒多遠,身後有個同班女生抱着個籃球追了上來。
快走兩步到人面前,滿含期待地問:“江予笙,你教我打籃球吧?”
江予笙認人能力一向不強,新班級裏大部分都是高一同學,偏偏眼前人就不是,再加上現在開學才三週,自然不記得她。
直直地盯着對方看了兩秒,在小姑娘被她這雙似有魔力的漂亮眼睛盯得耳根子就要冒出紅時,收回視線,道:“同學,下次吧,我下個月和人約了籃球比賽,這個月得抓緊練習,畢竟咱們一週也就這兩節體育課。”
要不是老師不允許,文化課她也想拿來打球。
對方因她疏離的同學一詞白了臉色,但聽見她後頭的解釋,臉色又緩和:“那我反正沒事,讓我看你練習籃球行嗎?我就在旁邊看着,不會打擾你的。”
江予笙狐疑地看她一眼,正當女生以爲自己的小心思是不是這麼快就被發現時,對方聳了聳肩:“隨便你,被球打到我不負責的。”
她連忙點頭,咧了嘴笑:“嗯,我會注意的,不會被你打到的。”
聊天間,幾人已經來到籃球場。
除了江予笙固定打的那個籃筐,其他地方都已經三三兩兩地圍了人。
彼此之間都認識,看見少女,一個個衝她打了聲招呼。
“江予笙,我去給你買瓶水吧,你想喝什麼?”
江予笙想也不想地拒絕:“不用,我渴的話自己會去買的,你要看打球就自己找個地方待着吧。”
“沒事,那你不說的話,我就隨便買了,那個,你們倆要喝什麼嗎?”
邊上倆喫瓜羣衆顯然沒料到自己也有份,紛紛一愣,跟着拒絕。
小姑娘也沒多問,轉身蹦蹦跳跳地走了。
江予笙將球順手往前方一丟,籃球掉入框中的同時,困惑地開口:“她是誰啊?這麼好的體育課,不拿來跟朋友逛逛操場聊聊天,來看我打球?”
許梔俞直截瞭然道:“笙姐,你沒看出來嗎,她對你有意思。”
江予笙:?
連腦子缺根筋的林邇星都看出來了,附聲道:“這幾天我買的早飯,其實是她讓我拿給你的。”
“這種事你怎麼不早說?”
少女委屈:“我也想說啊,可笙姐你哪次不是拿了早飯就趴桌上睡覺的,我也不敢叫你,怎麼跟你說啊。”
“笙姐你要錢幹嘛?想喫東西嗎,想喫啥?我直接幫你買。”
“白喫人家這麼多天早飯,不得把錢還給人家,快點,等會人回來了。”
許梔俞適時地提醒:“笙姐,這樣把錢折算了給她,不太好吧?”
“嗯?”江予笙思考了下,“也是,畢竟人家還付出了勞動,這樣吧,你倆接下來一個月幫我帶早飯的時候,順便給她帶一份。”
“……”
許梔俞:她倆的想法,好像不在一個頻道上啊。
過了一會兒,遲田甜拿着水回來了。
她先是分別給了許梔俞和林邇星一瓶,接着走到江予笙邊上,將最後一瓶小心翼翼地遞給她。
“江予笙,水。”
江予笙沒接,她剛投完一個三分球,熱身運動結束,臉上出了點細汗,擡手一擦,細汗被陽光照得透亮。
“你喜歡我?”
女孩子一愣。
捏着飲料的手緊了緊,聲音因緊張不自覺拔高了些:“對!”
“不好意思,我不喜歡你。”
“我知道。”她突然冷靜了下來,最難以啓齒的話已經開口,被拒絕的一切,好像就不是那麼讓人難以接受了。
“所以我在追你,江予笙,給我一個追你的機會吧。”
遠處有人失了手,本該投向籃筐的球,直直朝着遲田甜所在的方向砸來。
江予笙眼也未眨,伸手一擋,就將那顆球拍了回去。
她的動作乾脆利落,臉上的神情,也同樣似風一般瀟灑。
“抱歉,我不會談戀愛的,就算你追再久,也只是在浪費你自己的時間,所以,你還是去喜歡別人吧。”
這不是江予笙第一次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
早在她上小學的時候,就被人堵着表過白。
那會兒她的脾氣比現在差,也不懂得怎麼跟人好好講話,所以男生連話都還沒說完,就被她不耐地打斷。
“我知道了,你喜歡我,但我不喜歡你,再見。”
她剛走出沒兩步,對方又追上來,不依不饒地問:“爲什麼不喜歡我?我是我們班的班草,好多女生和我表白,我都沒接受,你怎麼能不喜歡我?”
脾氣不好的小兔子翻了個白眼,自上而下地打量他一圈,然後一點一點地跟他說:“一,你長得比我還矮,我不喜歡。二,你鼻子上痘痘太多,我不喜歡。三,你頭髮幾天沒洗了,有味道,我不喜歡,四,欸,我還沒說完呢,你不是要聽爲什麼嗎?”
不知道男生離開後宣揚了什麼,自那以後,學校裏就沒人再和她表白了。
上了初中,學校換了,朋友圈自然也變了。
於是,就換了一批人來表白。
江予笙那會兒正處於叛逆期,放學下課不回家,成天就往顧琬清家的柔道館裏鑽,學會了柔道以後,面對來表白的人,她不多嘴,直接領着人往道館裏走。
打贏了,可以表白,但不代表江予笙不能拒絕。
打不贏的,直接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