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二百三十章張小勇又現借款案
    翌日上午,張小勇來到了阿蠻的辦公室。

    “當時爲什麼要借錢?換句話說,當時借錢的原因是什麼?”阿蠻問。

    “當時,小劉律師代理劉大豹訴我民間借貸那個案子,你還有印象嗎?表叔。”張小勇把帶來的一筐蘋果放到了阿蠻辦公桌的旁邊。

    “太有印象了,都死人了!劉小云爲這件事把命都丟了。當時你要是早點把錢還給人家,唉,那小啞巴也不會死啊。”阿蠻說話的時候仍然是心有餘悸。

    “唉,我現在也是非常後悔呀,但當時確實拿不出來錢吶。小劉當時申請法院進行訴訟保全,法院將我的那輛營運貨車扣押了。我沒辦法,只好東挪西借湊了兩三個月才湊足了三萬元保證金,交給法院。法院才放了我的車。其中有兩萬元就是借馬大華的錢。”張小勇從自己帶的一筐蘋果中又拿出一個削了起來。

    “這蘋果不錯!那你剛纔說還過了,有什麼證據嗎?”阿蠻接過張小勇遞過來的蘋果,咬了一口。

    “表叔,這可是正宗的煙臺蘋果,煙臺的蘋果萊陽的梨嘛!這可是我在煙臺辦事專門爲你捎帶回來的!上哪有什麼證據,當時,我拿的是兩萬元現金給他的。”張小勇也爲自己削好了一個蘋果。

    “那借條呢?”阿蠻又問。

    “借條,馬大華當我面就還給我了!被我當場就撕掉了。”張小勇隨口答道。

    “你好好想想,確定是撕掉了嗎?”阿蠻進一步又問了句。

    張小勇咬了一口蘋果,認真思考了三、四分鐘:“能確定,馬大華當時把那張我親筆書寫的借條交到我手裏時,我當時還認真看了看,確定是我寫的借條。那上邊的紅手印還鮮亮着呢!我拿着借條剛想走,誰知馬大華突然叫住我,說錢已還了,那條子留作何用?撕了它吧。我又看了一眼那借條,就當着馬大華的面把那張借條撕掉了。”

    “那要這樣說,錢賬兩清,借條也銷燬了,那馬大華拿什麼起訴你的呢?在法院那邊沒有證據,可是立不了案的。”阿蠻喫完蘋果,在臉盆裏洗了一把手,然後用掛在臉盆架上的毛巾擦乾了手。

    “那我也搞不清楚了,反正我來找你,就是把這件事託你辦吧,表叔。另外,我妻子已失蹤兩年了,我想麻煩表叔你到法院爲我代理個申請宣告失蹤的案子”。“薛麗失蹤以後,你們把該找的地方都找過了嗎?”阿蠻問。

    “都找過了,當時也報了警,在報紙上也刊登了尋人啓事,到現在一點影子也沒有。”張小勇回答。

    “爲什麼要申請宣告失蹤?“阿蠻隨口問了一句。

    “我聽說,宣告失蹤後,起訴離婚方便一些。我現在也不能老這樣拖下去啊!我現在年齡也越來越大,幾個朋友老勸我離婚後再找個對象結婚,我一想也是這個理,我一個人生活畢竟不方便。”張小勇回道。

    “嗯,這個想法也對。申請宣告失蹤,案件比較簡單,我安排小陳爲你辦一下吧?”阿蠻徵求了一下張小勇的意見。

    張小勇點了點頭,就辦了兩個案件的代理手續。

    按照法律規定,失蹤人滿兩年下落不明,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其財產可以由其配偶等近親屬保管,其配偶起訴離婚的,應予准許。所以,張小勇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阿蠻就爲他受理了這個案件。

    二00一年一月八日上午九時,臨海縣人民法院第七法庭。由郭亞萍獨任審理馬大華訴張小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庭審程序正式啓動。

    ……

    “鑑於被告答辯稱該筆借款已清償,原被告雙方的爭議焦點是該筆借款是否清償。請原被告雙方圍繞本案爭議焦點進行舉證?”郭亞萍在被告代理人阿蠻答辯後指令道。

    “現向法庭舉證借條一張,該借條系原告親筆書寫。如果被告還清了原告的錢,爲什麼借條沒有收回呢?”原告馬大華的代理人錢眼開用雙手捏着一張一寸來寬,三寸來長的小紙條給法官遞了上去,他那小心翼翼的誇張動作,讓張小勇心裏吃了一驚!

    借條當場不是收回撕了嗎?這是怎麼回事?我當時只寫了一張借條啊,不可能有兩張啊。那麼對方今天拿出的借條又是哪來的呢?

    “請被告質證?”法警把那張小紙條遞到了張小勇的手上,打斷了他的思緒。郭亞萍緊接着指令道。

    “你認真看一看,這個證據是你寫的嗎?”坐在在張小勇左側的阿蠻小聲提醒道。

    “不,不可能啊。”張小勇像白日裏遇到了鬼一樣,他手中拿的彷彿不是字條,而是一塊燒紅的烙鐵,他上下左右不斷的翻動着。

    “怎麼啦?被告,你這是怎麼啦?”郭亞萍用詫異的目光望着張小勇。

    “鬼呀,鬼呀!真他媽的見鬼了。借條當時就被我撕掉了,怎麼?怎麼這又出來了一張?”張小勇的面部神經痙攣了起來,他幾乎是驚叫着說。

    “請問原告你這張借條是哪來的?”阿蠻問。

    “被告寫的唄,難道能是我自己造出來的嗎?”馬大華鄙夷不屑地回道。

    “被告張小勇,你是懷疑原告的這張借條是僞造的,是嗎?”郭亞萍柔聲問道。

    “假的,絕對是假的,法官同志,我當時把錢還了以後,馬大華親手把這張借條交到我手上,我是當着馬大華的面接着親手把它撕掉的。”張小勇的語氣裏仍然充滿了驚慌失措。

    “那你是否申請對這張借條上的筆跡是否是你書寫的進行鑑定?”郭亞萍問道。

    “申請,絕對申請!法官同志,這絕對是僞造的。我敢用我的腦袋擔保。”張小勇忙不迭地的回答。

    “鑑於被告人鄭小楊對借條筆跡的真實性提出了鑑定申請,本庭予以准許,請被告人在七日之內向本庭預交鑑定費用人民幣3000元整,待收到鑑定單位的繳費通知後,多退少補,下面請被告張小勇向本庭提供筆跡樣本。休庭!”郭亞萍敲響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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