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滿滿當當的訂單,林安感覺自己像個大怨種:
“不是,你一靈獸,還網購上了?”
探知師一臉認真的說:
“因爲......我真的很需要它們!”
林安微微皺眉,認真看着訂單:
“那我問你,你買這麼多盆景幹嘛?”
“上面說,這東西有討厭情操之效,安神解乏之氣,甚至還有改變一個人的功效,
並且它還是植物,能有此功效的植物,定不是凡品!”
“......”
林安一下繃不住了,這廣告詞也信啊?
探知師仍自顧自的解釋道:
“你們人類有這麼方便的工具,以此蒐羅祕寶的話,確實很快就能解封了!”
林安揉了揉腦袋,決定不取消訂單了,等盆景郵遞過來後,好好羞辱它一頓。
“拋開盆景不談,這個野生葫蘆娃怎麼回事?”
遙靈雙手叉腰,臉上露出些許得意之色:
“得虧我眼疾手快,據賣家說,此物生長於奇異藤蔓之上,且一株只結七個葫蘆,
且這葫蘆也不是凡品,有的刀槍不入,有的可噴火,有的可吐水,還有能隱身......
更重要的是,它們還有智慧,誕生靈智的植物,一下解封20%也不無可能啊!
而且這是最後一個了,成功被我搶到了!”
“......”
林安驚訝的張大嘴巴,果斷髮起退款,並把商家舉報了一波,連傻子靈獸都騙,過不過分啊?
林安揉了揉腦袋,繼續問道:
“那這個......智慧樹聯名款T恤呢?”
“給你買的衣服,”遙靈說,“靈獸不需要穿着,人類不行吧?”
林安嚥了口唾沫,心裏暖暖的,居然被靈獸關心了......
它真的,我哭死......
下一秒,遙靈補充道:
“而且還是智慧樹T恤,應該有智力上的加成,正好能彌補你的短板!”
林安嘴角抽動,果斷取消訂單,心中的感動盪然無存。
一上午的時間過去,林安都退的七七八八了,還剩一些遙靈自認爲很有用,實際被商家誇大宣傳誤導的商品。
林安決定藉此機會,讓它狠狠的意識到,誰特麼的纔是智者!
這時,酒店房門打開,王飛躍一行人回來了。
安虹甩給林安一張卡,慵懶道:
“你那批煞級異獸的統計完畢了,五萬積分的臨時卡,一天時效,記得轉到身份卡賬戶。”
“哦。”
當初鑑定災級異獸時,林安把冰鰭皇叫來的小弟也宰了,一道交出去了。
但結果出來要慢一些。
“卡里還有八萬積分,兩億多現金......魔藥是夠夠的了。”
林安思索怎麼花錢的時候,安虹拿着一張宣傳單,靠坐在沙發上說:
“林安,你過來看這個。”
“啥?海鮮自助?”
“......不是,有出國的機會,走不?”安虹問道。
林安看了幾眼宣傳單,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公共海域居然出現未知羣島?還有這種事情?”
林安摸了摸下巴,如有所思......全球海洋獸潮危機+出現新羣島+勘探開荒=未知寶藏、未知海鮮......
簡單梳理了下,林安沒找到拒絕的理由:
“ok,咱們去!正好前幾天羅陽找我要作業,去國外躲兩天!”
王飛躍十萬個贊同;
“好主意,在國外接收不到國內的信息,很合理吧?”
“......”
安虹和易珂相視一眼.......作業而已,有必要躲去國外嗎?
真離譜啊!
不過安虹也蠻想去的,這種新型島嶼周圍的生態很富饒,貝類遍地都是......
“那行,我報名了啊!”
安虹掏出手機,輸入宣傳單的上的網址。
“還得報名,不會要錢吧?”林安下意識反問。
“......大哥,這是出國,而且是多國合作,肯定要報名進行審查的啊,”
安虹解釋道;
“第一要有實力,第二要沒有犯罪記錄,第三.......呃,我們第二點符合嗎?”
“應該吧?”易珂又回想起之前當悍匪的日子。
這時,林安站了出來:
“笑話,不看看隊伍的領導者是誰?
小安,直接把我的照片貼出去,鎮守都得給我林某人幾分薄面,這個機會必須拿下!”
“行吧。”
.......
三天後,審查結果出來了,青龍學習小組(五階御獸師版)成功入圍。
“信息說出發時間是兩天後,我們準備準備吧?”安虹挑眉問道。
林安微微頷首:
“確實,開一場歡送會吧,英雄我啊,要立刻28號安定界了捏!”
“滾呀,哪有自己給自己開歡送會的?”安虹無語,“去買乾糧,再去碼頭整點薯條!”
除了採購食材外,林安又抽空去了趟御獸師協會,準備把烏龜的冰元素、書蟲的雷、火魔藥購置一下。
畢竟離開了28號安定界,就再找不到這麼便宜的地方了。
來到兌換大廳,林安立即被熱情粉絲包圍了。
“林哥,簽名,籤我腦門上!”
“林,我懷了~”
“林哥YYDS!”
獵殺災級異獸後,林安的人氣大幅度上漲,加上斥巨資委託小黑請了五十萬水軍,以及龜龜教良好的路人緣,林安名聲遠播,成了全國最紅的討論熱點。
以至於掀起養殖烏龜熱潮......
甚至還衍生出一系列“林安周邊”,如玩具龜房、書蟲鬧鐘、平底鍋掛件等,都印有他帥氣的頭像標籤。
雖沒獲得授權,但林安不是那種斤斤計較的人,這些投機商家也算幫自己宣傳了。
但等騎士勳章審查期一過,商家們賺的盆滿鉢滿,周邊行業大火的時候,直接上門“授權”,要麼收一波遲來的授權費,要麼舉報獲得一筆不菲的賠償金。
民望有了,勳章有了,錢也到手了。
正在幻想的林安嘿嘿一笑:
“畢竟有未成年保護法,要噶,就噶成年韭菜!”
你是懂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