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你之前,沉迷過往,遇你之後,盤算餘生!”
……
洋溢着青春氣息的校園裏,鬱鬱蔥蔥的櫻花樹直立在大道兩旁。
片片花瓣散落,爲這一刻添置了三分浪漫,與和熙的陽光勾勒出完美的鏡頭。
櫻花樹下,一名男主單膝跪地,捧着一束簡陋的花束,一看就是花圃裏剛採的。
男生有點微胖,卻是很陽光,笑容也十分的燦爛,充滿了正能量。
至於面前的女生,有些嬌小,不過聰背影看過去,身材倒是玲瓏有致。
只見女生捂着嘴,肩膀還隱隱有幾分顫抖,也不知道是害羞,還是激動。
“拜託,這麼土的情話,你也好意思說出來。還有,送花能不能有點誠意?就不能花店裏買一束?”
只不過一開口,所有人才發行,情況並非想象中的那個樣子。
女生不是捂住嘴,而是捂住臉,生怕被人認出來,那可就丟臉丟大了。
眼看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女生二話不說,拔腿就走,片刻沒有耽擱。
小胖子急了,連忙追上去,大叫道:“羅嵐,我是真心的,你就給我一次機會吧!
還有,這可是純天然的鮮花,花店裏的東西,誰知道健康不健康?”
女生冷酷無情,男生死纏爛打,看得周圍人直樂,這畫面可真不錯!
“又是你這個採花賊,你給我站住!”
也就是這個時候,忽然一聲惡龍咆哮,一道健壯的身影飛奔而來。
看那體型,分明比小胖子還要壯碩幾分,跑動間,那氣勢簡直了!
看身上的工作服,這分明是學校的工作人員,是負責綠化植被打理的大媽。
春天來了,萬物復甦,又到了動物交配的季節,人也一樣,又開始發春了。
這不,最近一段時間,花壇上盛開的鮮花,就屢屢糟了毒手。
小胖子一邊跑,一邊大叫道:“大媽,你可別亂說話,我就摘了幾朵花,什麼叫採花賊。
我告訴你,我有朋友是學法律的,你別亂說話,小心我告你誹謗!”
看着這一追一趕,周圍的人更樂了。
人羣中,一道修長身影的男生走出來,無奈的搖搖頭,向着某個方向走去。
他身上揹着一個包,手上還提着一個,分明是給別人拿着。
男生的模樣不算秀美,只能說是耐看,再配合上略黑的膚色,反而有幾分硬朗氣質。
某個教學樓外,男生提着書包,手中拿着一個稍舊的手機,不斷的滑來滑去。
突然,男生的眉頭微微一皺,看着手中的老人機,有些無奈的搖搖頭。
手機又卡了,要知道,他剛纔只是有些無聊的在刷新聞,連遊戲都沒玩。
“坤兒,怎麼了?手機又不行了?我早就說了,你那破手機,早該換了。
等着,最新款的香蕉手機要出了,等我換了,這個就給你用!”
林坤笑道:“那行,我就等着老闆照顧了。”
說話之人不是別人,正是那個小胖子,這傢伙額頭上還冒着汗,看來那大媽的戰鬥力不弱。
至於說手機的事,林坤倒是沒覺得被羞辱了,兩人之間的關係不在乎這些。
而且,林坤也知道,眼前平平無奇的小胖子,那可是實打實的富二代。
大學嘛,同班同學之間的關係,也就僅限於相互認識,同宿舍的要親近一些。
不過呢,林坤他們宿舍是混合宿舍,並非一個班的,甚至不是一個專業。
這也導致,林坤和周朝旭關係很好,和另外兩人,反而有些疏遠了。
估計,整個學校裏,也就林坤知道,眼前這個小胖子,是個實打實得富二代。
他也沒有打聽太多,只是知道周朝旭爲了方便讀書,家裏特意在學校不遠處給他買了套別墅,還有一輛車。
別墅花了多少錢,林坤不知道,不過那輛車多少也夠在周圍買一套單元房,至少100平那種。
周朝旭幹嘛要隱瞞家世?
據說,他是爲了尋找真愛,他害怕分不清人家愛的是他,還是他的錢?
按照周朝旭的說法,畢業之後,他必然要被家裏安排婚事,沒法反對那種。
到時候,他就只能面對一個溫婉大方、天生麗質的富家千金!
據說,這位富家千金雖然還沒和他見過,不過已經看了照片,不比那些大明星差。
聽到這話之後,林坤直接送給了周朝旭一根中指,忽然覺得有點少,又加了一根。
所以,他只能在大學期間尋找真愛,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擁有!
“坤兒,我失戀了,我好難過!”
忽然間,周朝旭的情緒急轉直下,那副模樣好似真的刻骨銘心的痛。
“得了吧,老周,你才見人就第三次而已。”
聽到這話,周朝旭頓時急了,你可以懷疑他的人品,不能懷疑他的真心。
“三次又怎麼樣?一見鍾情沒聽說過嗎?”
“所謂的一見鍾情,不過是見色起意,再說了,老周,你這隔三差五的一見鍾情,煩不煩?”
說罷,林坤還扳着手指算起來:“這個月,你告白了七次,失戀了九次。”
“放屁,哪裏有九次,有一次明明是上個月的事,怎麼能算在這個月?”
林坤懶得搭理,把書包扔過去,自顧自的往教學樓上走去。
周朝旭嘆了口氣,無奈的搖搖頭,被林坤一陣插科打諢,心情好了不少。
他並不是真的喜新厭舊,事實上,每一次,他都無比的專一,根本不會腳踩兩條船。
所以,每一次,他都真切的感覺到心痛。
他也知道,好兄弟這樣嘲笑他,調侃他,其實也是在幫他轉移注意力。
不愧是好兄弟,這樣的好兄弟值得擁有。
也就是林坤不知道周朝旭的想法,否則的話,非得站出來反駁。
想多了,你絕對是想多了,我真的就只是想打擊你一下。
三天喜歡一個,什麼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