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小毛他們跟動物們打交道已經非常熟練了,這時候就該他們上場了。

    一人懷裏抱着一大抱新鮮的紅薯藤,慢慢的、分散的試探着靠近野馬羣——一開始也並不敢靠太近,只敢遠遠的將新鮮的紅薯藤堆放在野馬羣前方三四百米遠處,放下之後趕緊離開。

    一片雪白的蒼茫大地中,一抹綠意非常顯眼。

    一開始沒有野馬看見也不要緊,總會有擡起頭的時候看見的,只要有一匹野馬看見了,必定忍不住會上前。

    只要有一匹野馬帶頭上前,其他的自然而然也就去了。

    果然,雪中翠綠分外惹眼,很快就有一匹野馬看見了,小眼神一亮,噠噠噠的小跑着過去。

    它這一跑動,其他的野馬看到了,眼睛一亮,也立刻噠噠噠的跑過去。

    冰天雪地裏的新鮮菜葉絕對是極致的誘惑!比沙漠裏的淡水也不差。

    隔着老遠,大夥兒也看到野馬羣爭先恐後的嚼着新鮮紅薯葉,長長的尾巴甩得別提多歡快了。

    衆人精神大振,這麼一來,想要將它們引誘進城也不是很難啊。

    林琅乾脆指揮啾啾,從天空中往下拋撒一捆一捆的新鮮紅薯藤,將野馬羣朝城中方向引去。

    雖然從天空中拋撒下來的時候被風吹得偏頗了了一些,但大方向並沒有錯。

    野馬羣一開始還有點兒被啾啾嚇到了,差點兒亂起來,但啾啾一掠而過,並沒有對它們發動攻擊,甚至還不等它們的警惕心完全成型就已經飛遠了,野馬羣提起的心也就很快又放下去了。

    如此反覆幾次,啾啾再飛掠而過的時候,它們根本沒當一回事了。

    要知道它們本來就不是什麼膽小的動物,彪悍起來那也是相當彪悍的。

    整個過程只在靠近了護城河、看到那黑洞洞城門洞的時候,有些猶豫打住了前進的步伐。

    動物對於危險有着天生敏感的直覺。

    朝陽城的城門洞挺長的,在這樣陰沉沉的天氣中即便城門大開一眼望過去仍然會有種陰沉的感覺。野馬羣在此躊躇並不奇怪。

    但是,來都來了,好容易縮小包圍圈都把它們引誘到家門口了,怎麼可能讓它們就此離開呢?

    厲弦招呼衆部落人縮小包圍圈,務必攔住野馬羣退路,趕也要將它們趕進城。

    三百多部落人面對一百好幾十匹野馬其實並不佔多少優勢,好在他們異能戰士多啊,加上錢錢與啾啾,突然發動,齊聲吶喊敲擊兵器,野馬羣嚇了一跳,下意識朝那唯一一條路奔了去,馬蹄聲轟隆隆的進了朝陽城。

    “進去啦!”

    “哈哈,終於進去了!”

    “快跟上跟上,看看這野馬比野牛、野驢強多少!”

    衆人趕緊入城,將城門緊緊關閉。

    受驚的野馬羣奔跑了好一陣才停了下來,停下來的時候在城中西北一片空地上。

    林琅讓大毛他們去好好餵養,新鮮的草料、乾淨的水都準備上,反正已經進城,慢慢的收服不用着急。

    有人出主意說不如不乾脆餓它們吧,讓它們餓得沒力氣了,馴服起來自然就容易得多了。

    林琅、厲弦立即否決了這種做法。

    “絕對不可以!野馬是很高傲倔強的動物,也是很有靈性的,這樣對它們,根本不可能馴服它們,只會讓它們決絕慘烈的對抗。”

    生怕有人不上心,二人又再三叮囑了大毛、二毛他們用心餵養。

    次日,林琅、厲弦帶了套馬杆,這纔開始馴服之路。

    野馬發起脾氣來橫衝直撞四下狂奔,爲防萬一發生意外,二人沒準部落人圍觀,將人都遠遠的驅趕了去。

    馬羣自然有頭馬,頭馬的領袖地位超凡,二人沒有費太大功夫便找到了頭馬是誰,很乾脆的衝它下手......

    足足費了半天功夫,兩人聯手,纔將這馬羣的頭馬給拿了下來。

    這是一匹身長超過七尺、體型矯健強壯的棗紅馬,傲然挺立的姿態充滿睥睨之勢,見之令人不敢小覷。爲了將它馴服,着實花費了大力氣。

    但效果也是顯而易見的,棗紅馬被馴服之後,很快便與兩人親近了起來,一點兒也不怕生。

    其他馬兒見狀,雖然一開始都不太情願,在朝陽部落衆人的安撫下也很快都馴服了。

    大夥兒最後點了點,一共一百五十七匹,雖然現下看起來似乎有些瘦,但仍然非常精神,體型骨架也很結實高大,養一養,保管膘肥體壯。

    平白收穫一大羣野馬,可把大夥兒都高興壞了。

    “巫、大首領,這些馬真的也能拉車嗎?”

    “是啊是啊,它們看起來好像不太好惹的樣子啊,真肯聽話嗎?”

    “我說你們瞎擔心什麼,巫和大首領說的話哪一次不對?”

    “不不,我當然相信巫和大首領,就是、就是覺得這事兒也太神奇了啊!”

    “是啊!”

    林琅、厲弦差點給氣笑。

    不怪他們,是他們沒見過。人們對於自己沒見過的事情,少不了存疑嘛,這也很好理解。

    “好好養着它們,過幾天你們就知道了!”

    馬有靈性,林琅、厲弦給它們安排的住處比牛和驢子都更好一些,除了叮囑大毛、小毛等要關心它們、仔細照顧好它們、態度友好和善的對待它們,兩人也每天都會過去看望看望。

    馬羣與野牛、野驢不一樣,每天可以在城中自由溜達跑動。當然這也是有界限的,主要在北城區一帶。

    它們是真的很聰明,一旦過界便讓人往回趕了幾次,它們就明白了哪兒能去、哪兒不能去,不再越界了。

    因着這一羣野馬的到來,朝陽部落裏更熱鬧了。林琅、厲弦說可以騎馬,並且示範了一回,這下子可不得了了,部落人紛紛兩眼放光,人人想騎!

    騎馬與戰士的關係彷彿天生就那麼親密,尤其是部落戰士們,彷彿找到了另一半似的豁然開朗頓悟了,看着馬羣的目光那叫一個熱切!

    厲弦便畫了馬鞍的形狀,讓藤帶人打製,一邊教衆部落戰士們騎馬、一邊等馬鞍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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