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纜鎮語錄 >梅與三十八個子女(附錄道貴天下)
    梅與三十八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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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劍律師事務所。

    >我正在辦公。

    >一個風韻誘人又略帶疲憊的婦人闖了進來。

    >天!

    >竟是梅!

    >她從外面回來啦!

    >一問,才知她又帶來了滿肚子的傳奇經歷。

    >且說梅那年在外面治好性病之後,進了一家玩具廠做工。

    >但終於因喫不起苦而又重操舊業:進了一家夜總會當坐檯小姐。

    >起初只是堅持賣笑不賣身,因爲有了前次的經驗;後來,便不知不覺陷了進去,又開始了淪落。

    >不久,梅莫名其妙地愛上了一個名叫吳徵的小夥子。

    >吳徵,一家福利院的副院長,人老實極有愛心,還有二樣絕活:酒量大,歌喉好。

    >因此,凡有大老闆、大企業家向福利院捐錢,請客時,必請吳徵到場,先叫他大唱一番,爾後再輪番上陣,以灌醉吳徵爲榮,但大都敗下陣來。

    >吳徵多次來夜總會,故梅認識了他。

    >終於有一天,吳徵帶梅去福利院看孩子。

    >福利院收養了五十多個棄嬰,大多是健康的女嬰,也有殘疾的;但男嬰全是殘疾的,不是缺脣便是腦癱,或者有先天性心臟病……五花八門,什麼病都有,直看得梅心驚肉跳。

    >很快地,梅又被福利院的工作人員的愛心感動了。

    >這些工作人員都把這些孩子當作了自己的孩子一樣,不辭辛苦,細心照料。他們努力把這些孩子的潛在能力開發出來,便他們將來有一技之長可以立足於社會,因爲他們不可能一輩子住在福利院裏,孩子們將會有自己的生活。

    >從福利院回來,梅決心離開那個讓她蒙羞的夜總會。梅在夜總會里是頭牌坐檯小姐,公認的臺柱子,老闆於鬥(人稱“魚頭”)不情願放梅走。

    >後來經過梅一番據理力爭,謊稱家裏開了一家服裝店讓她回去打理,魚頭才勉強放梅走,但扣了她一萬多元工資,說一年後再來取。

    >福利院的孩子身殘志堅,爲有自己的一片天空而努力奮鬥。梅也決定走自己的路。

    >回到老家,梅用自己攢來的錢去學開車。學成後在縣城幫人家開出租車。

    >不久,她得知當地有意對外招商開辦一家服裝廠。梅對此很感興趣,決定去試一試。

    >梅找到吳徵,把想法告訴他。吳徵也很贊成。只是苦於無資金。

    >吳徵幫她出了一個主意:可以找原來夜總會的小姐妹入股,也正好讓她們脫離苦海乾點正經事。

    >於是,梅暗中聯絡她們,當即得到8名小姐妹的響應。每人出資2萬元,再加上吳徵,一共集資20萬元。服裝廠很快辦起來了。吳徵也停薪留職來幫助搞,8名小姐妹成了車間管理人員。

    >廠名便叫新生服裝廠,意味着新生活的開始。

    >廠子很快走上了正軌,賺了不少錢。梅也和吳徵結了婚。婚檢時,查出了梅因爲過去的過度性生活失去了生育能力。但吳徵不在意,仍然決定同梅結婚,令梅感動不已。

    >後來,吳徵開了一家福利院,收養了三十八個棄嬰,他們喊梅叫媽媽,令梅不時熱淚盈眶。

    >不久,廠裏出事了。

    >原來,8名入股的小姐妹又招了原在夜總會工作的2名小姐來服裝廠工作,結果被魚頭知道了。

    >魚頭可是神通廣大,派手下一調查,大怒:“你好個姓梅的賤人,先是挖走了我8個小姐,現在又來弄人,不但亂了人心,還壞了我的生意,斷了我的財路,我要黑了你這賤人!”

    >意想不到的事終於發生了。

    >魚頭帶了一羣人出現在梅的辦公室。

    >魚頭下了三道指令:一是2名小姐必須回去夜總會工作!二是梅與先前入股的8名小姐妹也必須回去工作一段時間,以穩人心!三是梅本人若不回去,必須向他賠償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否則,其後果就是讓人們知道梅她們曾經做過三陪小姐,使她們別想在此立足。

    >儘管梅和8名小姐妹苦苦相求,但魚頭就是不答應,最終不歡而散。

    >第二天早上八點鐘,梅照常從家裏趕去服裝廠生產車間巡視,平常準時上班的十多名工人突然都不準時了。

    >直到八點半,才見有3名住在廠內集體宿舍的工人面色慌張地走進車間,但收拾了一下機器上的雜物後又欲離開。

    >梅擋住她們欲問究竟,3名女工結結巴巴搪塞說家裏有點事,邊說邊繞開梅走了。

    >這時,8名在廠裏負責各項管理工作的姐妹都在走道里大哭。一見面便說:梅姐,我們沒臉在這兒活了。

    >原來,早上七點鐘不到,住在廠裏集體宿舍的8名姐妹便被外面的吵嚷聲驚起。她們推開窗戶一看,數十名中年婦女十分憤怒地撞開集體宿舍大門,進來之後直奔5名工人所住的宿舍,拉出自己的女兒,揚手就是一巴掌扇了過去:賤人,什麼事不好掙到這個淫窩裏來掙錢,什麼人不好學跟這些賤貨學!兩上女工被她們的母親揪着走了,欲擋住去路的8名姐妹招來一陣唾罵和毒打,她們只好奪門而逃,待衆人散了纔回來。

    >這一切,都是魚頭搞的鬼。

    >這一天令梅和8名姐妹無地自容,梅的父母也暴跳如雷。

    >不久,梅和8名姐妹被轟出了村莊,一臉狼狽地漂泊。

    >梅向8姐妹保證:每人投資2萬元辦服裝廠的錢我一定想辦法還給你們,但我決不再去那個夜總會做小姐!

    >走投無路的8姐妹終於又都回去重操舊業。

    >這時,吳徵的福利院也只好關門大吉了。三十八個孩子只好送去當地一家國家辦的福利院。分別那天,哭聲動地,梅當場昏了過去,她心裏捨不得孩子們啊!但又無可奈何!

    >不久,梅與吳徵友好地分手,吳徵回他原來的福利院上班。

    >爲了生活,梅又去幫人家開出租車,而腦子則記掛着廠子和孩子們。

    >在經過長達兩個月的思想鬥爭後,梅終於鼓足勇氣,決定回家去處理、變賣服裝廠。

    >梅悄悄潛回家鄉,在昏暗的手電光中,眼前的情景讓她瞠目結舌。車間的窗戶沒了,電動縫紉機等設備不是缺胳膊便是少腿,這般景象告訴她:投資二十萬元辦起來的服裝廠已經一文不值!滿地狼藉激起了她的滿腔怒火!梅決定不惜一切代價把夜總會老闆魚頭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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