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也就是說,這血魂珠,還真是材料。
只是。
不知道這猶如紅寶石一樣的血色珠子,到底是什麼可怕存在上的東西。
體質精神雙加40點,足足相當於玩家八個等級的自由屬性點,可惜,這對於魔法職業纔是最佳的增幅。
於林歡而言,不管是無極劍聖還是影流之主,最佳的屬性必然是力量,體質還好,精神那是完全不契合。
當然。
體質有生命值和物理防禦的增加,精神有魔法值和魔法防禦的增加,對於任何玩家都算是有用。
再說了。
看似沒用只是當下,之後誰能說得準呢?
說不定下一秒來一個法師類的英雄卡,那精神屬性點不就派上用場了嗎?
咦。
說到這,林歡猛然想起了之前狗系統頒佈的任務。
貌似。
自己完成了吧?
時間的確是在三十分鐘以內!
“任務獎勵請宿主自行領取。”
林歡:凸(艹皿艹)
我不問,你是不是就要把老子的獎勵給污了?
淦。
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坑爹的系統。
“算了,主菜要留在最後面,還是先將開胃菜吃了再說。”
林歡強忍着內心的悸動,把最具期待的獎勵安排在最後,當前則是繼續檢查副本通關的獎勵。
【爆裂火球】需求:火系元素法師。
這還真是隨機啊!
看着副本獎勵的隨機技能書,林歡一臉的生無可戀。
也罷。
這纔是常態。
想要在十二種職業裏恰好得到自己需求的技能書,機率太小了。
更何況。
林歡還不是十二職業中的一個,屬於無職者,得到那種通用型,即十二職業皆能用的技能書,其概率更是微乎其微。
對於這方面,期望還是不要抱太大。
“我用不到,但有人用得到啊!技能書那是永遠的最貴,沒有之一。尤其是現階段的新手期間,每一個玩家都只有一個本職業技能,多出一個技能,對於戰鬥力的提升那是相當的大。”
林歡相信,沒有任何人能夠拒絕技能書,尤其是靠技能喫飯的遠程法系職業,元素法師,更是如此。
“看來,夢神小天要大出血了!”
夢神小天是狂戰士,他用不着這大火球,但架不住他的老婆是元素法師啊,而且還是火系元素法師,這個冤大頭,他當定了。
這就是所謂的,上天註定!
【玄鐵鎧甲】
品級:白銀
需求:LV10
防禦:35
附加:體質+7
技能:【堅韌】遭受的攻擊傷害減免3%!
不錯。
白銀級的鎧甲,防禦和體質都加了很多,至少比當前的綠色狼皮軟甲要多得多,替換掉。
【爆炎耳環】
品級:黃金
需求:LV10,火系元素法師
附加:體質+10,精神+20
技能:【爆炎】攻擊時,有3%的機率觸發法術暴擊!
技能:【炎增】提升火系魔法5%的威力強度!
林歡:……
這。
怎麼跟火系元素法師槓上了?
血道人雖說是魔武雙修,但更多的應該是武道,也就是近戰能力更強吧?
這狗東西,爆出來的黃金級裝備,而且還是十分難得的飾品,居然是法系用的,這找誰說理去?
林歡有些摸不準了。
要是其他的,當仁不讓直接賣掉,可這是黃金級的東西,還是耳環,稀有的飾品。
要是現在賣的話,肯定沒有誰能夠拿得出預想中的價格,因爲根本沒那個錢,唯有用線下交易,以RMB來結算。
“先留着!”
想了想,林歡還是決定留下。
黃金級的飾品,根本不愁賣,更何況,現在除了他,還有誰等級達到10級,滿足佩戴的要求?
待到那些韭菜,咳咳,那些老闆成長了起來,等級達標,身上也有錢了,到時候再賣也不遲,肯定價格還能拉高一籌。
最重要的是,10級就能離開新手村,進入附近的城市,到時候,各大新手村的玩家聚合,人更多老闆就更多,競價也就更高,這樣才能利益最大化。
況且。
林歡還有其他的想法。
萬一歐氣發作,抽到了法師英雄卡,尤其是以火焰爲主的法師英雄,比如黑暗之女安妮,比如復仇焰魂布蘭德,那豈不是與這爆炎耳環十分匹配?
“可惜了,血道人是人型BOSS,要是獸類,採集一手,屠宰一手,應該有材料和食材,黃金BOSS出產,不說一票暴富,肯定也值不少錢!”
血道人爆的除了爆炎耳環,還有一件白銀輕甲,敏捷系通用,一件綠裝盜賊護腿,都是賣錢的貨色,林歡看了一眼也就沒啥興趣了。
“接下來,重頭戲!”
搓了搓手,林歡暫時停住了腳步。
嗯哼。
這開罐,啊不是,這開卡,儀式感怎麼還是要有的,你可以不信這些玄學,但不得不尊敬一手。
“時間尚早,反正還得等張鐵牛,最早也得明天才能離開新手村,這魔物森林裏的試煉,肯定用不了一天,不着急!”
沒錯。
林歡是一邊朝着魔物森林奔赴,一邊查看戰利品。
之前的那些也就隨便了,反正都是淘汰的貨色,現在很有用,很快就沒啥用了,並不是特別的重視。
然而。
狗系統的獎勵那就不同了。
聯盟英雄那麼多,雖說每一個都有着各自的用處,沒有存在廢物一說,但廢物不存在,能否契合自身才是關鍵。
這不焚香沐浴一波那麼誇張,至少也不能太過於敷衍吧?
“時限內通過噩夢模式試煉之地,獲得特殊獎勵!”
“一,隨機英雄卡*1(限一星英雄)!”
“二,當前擁有英雄的隨機皮膚*1!”
“兩者擇其一!”
林歡:……
“我說,不能兩個都選嗎?”
“呵呵!”
凸(艹皿艹)!
這個呵呵,就TM很有靈性了。
尼瑪的,有種你出來,看老子打不死你!
“選二,我要皮膚!”
一星英雄,大概率就是普通的人類英雄,比如刀妹,蓋倫,信爺,諾手,劍姬等,能力不弱,但有着無極劍聖和影流之主,林歡倒也並不是急需。
換言之。
可以有,但不是必要。
有更好,沒有也無所謂。
相比之下。
英雄皮膚,林歡更感興趣一些。
要知道,聯盟英雄的某些皮膚,那可是非常恐怖的,要麼是未來黑科技,要麼有着神話元素等等,要是換上皮膚擁有那樣的力量,還不得原地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