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

    余天和三哥三嫂一起進城。

    買賣黃鱔的事兒已經走上正軌。

    照例送完貨之後,三哥三嫂拉着板車直奔省城,去找油渣餅的生意。

    而余天,則是直接去了電影院後身,探查未來想要購買下來的小二層樓。

    這小樓。

    很破舊。

    地理位置在當時的人眼中看來,並不算好。

    此時一樓的窗戶上,正貼着出售的標誌。

    按照80年代的售價,大概2000塊錢便能買下來。

    余天本想打算進去聊聊,談談價格。

    可剛下了自行車,他就被人叫住了。

    “余天?是你嗎?”

    一個年輕的男人從後面追上來,眼中冒光,彷彿看到了什麼希望一樣。

    “張偉?”

    來人余天認得,是他初中同學張偉。

    “混得不錯嘛?自行車都騎上了!兩三年沒見了,你現在忙啥呢?”

    張偉湊上近前,上一眼下一眼不停打量余天,目光更是頻頻鎖定在自行車上。

    他自己穿的也不錯。

    上身藍色襯衫,下面白色長褲,配着一雙皮鞋,很有派頭。

    八十年代。

    能穿上皮鞋的人,經濟條件肯定不錯。

    尤其是他的頭髮。

    向後揹着,梳的油光鋥亮。

    一張普通的臉上,還有淡淡香味,好似抹了雪花膏。

    “沒啥忙的,瞎忙唄,你呢?”

    余天不想多說。

    他們兩人,只是最普通的同學關係,交情並不深。

    張偉是個精明人。

    知道余天有所隱藏。

    眼珠一轉,哼哈對付兩句,便極力邀請余天去喝酒。

    正值中午。

    余天也拗不過這般熱情。

    三言兩語,兩人便找了家附近的國營飯店。

    落座後。

    各自要了一瓶啤酒。

    “我說余天!老話說的沒錯,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前兩年,我還聽別的同學提起過你,說你混的不咋地!可現在,你看看,你連自行車都騎上了,一定是有了啥賺錢的門路吧?”

    張偉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問問余天怎麼弄來的自行車。

    三轉一響,在八十年代,可不是誰想擁有,就能擁有的。

    那時候也不流行貸款。

    買得起的人,肯定都有硬實力。

    張偉說着。

    還不時晃動手腕,露出胳膊上的上海牌手錶。

    以此來證明,自己的身份不在余天之下。

    “沒啥門路,倒騰點兒雞蛋,除了這個,也沒別的乾的了。”

    余天知道這種蘑菇頭,要是不給他一些信息的話,今天這酒,肯定喝不完。

    反正倒騰雞蛋,也幹不長。

    趙鐵柱都知道了,他也不怕別人知道。

    “雞蛋?那玩意...嗨,能賺多少?余天,我上學時候就知道你小子聰明!咱們倆也別藏着掖着了,說說吧,你最近到底弄啥呢?你告訴告訴我,要是真能賺錢的話,我也告訴告訴你!不瞞你說,我這兒也有好事!”

    張偉還真看不上倒騰雞蛋。

    他拋磚引玉,頻頻套話。

    余天默不作聲,不爲所動。

    反而是先下手爲強,用話兒開始堵張偉的嘴。

    “真沒別的了!”

    他喝了一口,放下酒杯,“老張,我再聰明,還能聰明過你嗎?你別看我騎個自行車就以爲我有多少錢!我那破車,連你手上這塊手錶一半的價值都不到吧?”

    一塊上海牌手錶的價格,在一百五十塊左右。

    論價格,確實比破自行車值錢。

    “喜歡嗎?”

    張偉立刻從手腕上摘下來,扔在桌上,表現得很大方,“喜歡的話,你拿去!我這個人你也知道,最敞亮!”

    屁!

    余天明白一個道理。

    人們往往缺失什麼,就會把什麼掛在嘴邊。

    張偉敞亮?

    他是一萬個不相信。

    這小子,無事不登三寶殿。

    拜佛求事要是不成的話,香火錢,肯定得一分不少的要回去。

    余天不上這個當。

    他笑笑,推回手錶,“老張,你這不是扯呢嗎?我何德何能,敢要你的表?再說了,這事兒要是讓嫂子知道的話,還不得弄死我啊?”

    張偉的媳婦叫孫小麗,是個小財迷。

    當初倆人結婚的時候,余天參加過他們的婚禮。

    他記得清楚,孫小麗表現的實在是太財迷了。

    隨份子多的人,她臉笑的好像開了花兒。

    份子要是少了,她恨不得當場把人轟出去。

    “離了!”

    話落,張偉苦笑一聲。

    此話一出,余天也皺起眉頭。

    離婚這種事,在八十年代,真的真的不常見。

    不像21世紀,離婚和家常便飯一樣。

    八十年代的人普遍羞恥心理嚴重。

    就算是日子過不下去了,絕大多數也都勉強湊合着。

    就像趙本山小品裏那句臺詞。

    對付過唄,還能離咋地?

    “爲啥離的?”

    余天順着話茬往下問。

    “賠了!”

    張偉嘆了口氣,倒滿啤酒,一口飲光,面色漸漸陰沉。

    他又點了根菸,深深吸了一口,用力吐出,彷彿要吐走全部的黴運一樣。

    這段時間,他很不順。

    被人下套,騙了不少錢。

    兩個月前,他認識了一個外地來的大哥。

    這大哥是幹走私的,兩人熟絡後,一拍即合。

    張偉出錢,大哥出關系,風風火火的幹了一陣。

    最初的時候,張偉確實沒少賺。

    高峯期時,他幾乎接近萬元戶。

    可哪知道。

    他看重的是利潤,人家大哥看重的,卻是他的本金。

    最後一次,張偉想賺大錢,一把拿出絕大部分本金,準備大幹一場。

    可大哥拿了錢後,不但很快杳無音訊,還把他媳婦孫小麗,一起拐走了。

    兩人從此在縣城銷聲匿跡,不知所蹤。

    好在大哥沒被抓到。

    若不然的話,張偉肯定也得進去。

    折騰到現在,他也沒多少錢了,全靠身上這一點裝飾品,勉強撐着面子。

    至於孫小麗,他對外只說離婚了。

    戴綠帽子的感覺着實難受,他可不想讓人恥笑。

    “夠可憐的,不過沒事,憑你這精明勁兒,東山再起只是個時間問題...”

    余天聽罷,安慰張偉兩句。

    “我也這麼想的!余天,也就是你,別人的話,我真不敢告訴他們!實不相瞞,我這還有點兒錢,不多,五百多塊!你要是真有啥好買賣,咱倆合夥幹吧!我出本金,你出主意,利潤咱倆平分,咋樣?”

    張偉摸摸兜,掏出他僅剩的五十張大團結,拿在余天面前晃了晃。眼神兒中,還帶着一絲狡黠。

    普通人若是看見這五百塊,肯定會嚇一跳。

    不過這點兒錢,在余天眼裏,啥也算不上。

    他正想找個理由拒絕張偉。

    與此同時,飯店門口的門簾猛地被人掀開。

    一個身材短粗的男人,四處張望兩眼,馬上走到余天身邊,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匆匆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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