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胖年輕人想說什麼,還用問嗎?他早就把自己當成了三爺的繼承人。

    “三爺的武器,當然要留給我,你要識相的話,馬上還回來!”

    他不是不知道賽先生,也知道曲澗磊接受了賽先生的委託。

    但是……我討要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應該的吧?

    他比曲澗磊還大七八歲,往日裏小看傻曲小看習慣了,又覺得自己有理,語氣就有點衝。

    曲澗磊眨巴一下眼睛,這可是從貪狼手裏搶來的激光手槍,對方還曾經威脅要殺人!

    沒他出面的話,手槍鐵鐵就歸了貪狼,其他拾荒者都沒有出聲。

    他疑惑地發問,“憑啥給你?”

    “三爺是我老大!”微胖年輕人毫不猶豫地回答,“他人沒了,東西就該是我的!”

    曲澗磊懶得跟這智障多說什麼,只是隨手打開了保險,冷冷地看着對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輕人見狀點點頭,然後轉身就走,“這事兒沒完!”

    說實話,傻曲平時的存在感實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槍,絕大多數人還是看不起他。

    不管是這微胖年輕人,還是剛纔的豁牙,總是忍不住習慣性地欺負他。

    這也是曲澗磊六年底層生活的真實寫照,被人欺負的時候太多了。

    他行事確實足夠低調,所以沒攤上什麼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槍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輕人回去之後,直接去找三爺的另一個手下紅毛了。

    紅毛的性子偏軟,沒有微胖那麼衝動,“老大的槍好像差點被獵殺者搶走。”

    “這不是沒搶走嗎?”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沒要其他東西,只想拿回來手槍。”

    他可沒有提,其他的東西加起來再乘以十,也趕不上這把手槍值錢。

    紅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總聚居點的線兒?”

    “你怎麼這麼膩歪?”微胖火了,“那傢伙就是一個人,孤家寡人,殺也就殺了。”

    這纔是曲澗磊最大的短板。

    紅毛還是有點猶豫,“可是……那是洪字總聚居點的人啊。”

    “洪字聚居點能看上傻曲哪一點?”微胖年輕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盡在掌握的笑容。

    “他只是一個幸運兒,走了狗屎運,你不用考慮那麼多。”

    “人不狠站不穩,如果連老大的槍都拿不回來……咱們還守得住礦場這點家底嗎?”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麼——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那怎麼着,咱們召集點人手,埋伏幹掉他?”

    三爺剛死,有些人情還是在的,找幾個人來幫手不難,不過就是殺個人。

    廢土倖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說到底,人命真的太廉價了。

    “沒必要,”微胖年輕人搖搖頭,“就咱倆出去找他談話,藉機幹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裏,還是鄙視傻曲的——那傢伙不但軟弱,從來就沒幹過出格的事。

    紅毛知道他的想法,心裏有點不以爲然,傻曲終究掛着洪字總聚居點的字號。

    但是轉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師出有名……討要老大的遺物,無論如何不能說錯吧?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信息面的層級不夠高,纔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盪刀,攻擊力驚人,防禦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激光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纔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纔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盪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麼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話,曲澗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莫里森的相貌相當英俊,是那種有資格說“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後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喫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乾淨。

    所以他的臉就被劃花了,慘不忍睹的那一種。

    但是這樣的面孔,在廢土的野外反而喫得開——你要是沒點能力,怎麼會成這個樣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紋點刺青,更能讓人接受一點的感覺。

    可是莫里森來了礦場附近之後,也特別不老實,坑蒙拐騙無所不爲。

    拾荒者先後收拾了他多次,讓他懂得了這裏的規矩。

    莫里森只是好喫懶做,並不是智商不夠,也很快接受了規矩。

    但是規矩涵蓋的範圍,顯然不包括傻曲這種人。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莫里森並不認爲這是盜竊,他的認知是,傻曲應該是死了。

    既然已經死了,那當然是先下手爲強,手快有手慢無。

    無奈的是,傻曲家裏是真的窮,除了一輛三輪車,幾根金屬棒,也只有點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沒有拿完,萬一傻曲沒死呢?

    在藍星,這叫“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在廢土,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堆出來的。

    然後他就再沒有關心傻曲的死活,而是來到了“礦場”之外找飯轍。

    三輪車運輸的生意,他是真的沒興趣做,只是想賣掉三輪車。

    但這破車是人力的,還就是不值錢。

    反正遇到載貨生意他也會做,賺錢嘛,不丟人。

    遇不到生意的時候,他就四處閒逛,順便打問買家。

    因爲他本人不是拾荒者,不在那個圈子之內,所以並不知道曲澗磊已經回來了。

    當然,他也不認爲自己有必要在意這些——區區一個傻曲,我擺明車馬欺負也無所謂。

    他將三輪車丟在了遠處,目前在四下招攬生意。

    運輸的業務,他總共只做了一單,但是把要賣三輪車的消息放出去了。

    但是一眼看到曲澗磊,他頓時就怔住了,“傻曲?”

    緊接着,他就看到了對方身上揹着的自動槍,“你這是……這是去哪兒了?”

    莫里森是真正的膽小鬼,看到傻曲有槍了,腿肚子忍不住發軟。

    他也知道傻曲膽小,但他真的不敢賭,對方有沒有膽子殺人。

    曲澗磊的眉頭皺一皺,沉聲發話,“我的三輪車呢?”

    “你的三輪……我不知道,”莫里森慌忙否認。

    這種謊很容易被戳穿,但這並不是他愚蠢,只要眼下糊弄過去,他馬上會溜之大吉。

    曲澗磊二話不說,掣出了腰間的激光手槍,指向對方。

    他面無表情地發話,“我允許你重新組織一遍語言。”

    “你……你跟我來,”莫里森果斷改口,然後轉身就走。

    “我暫時幫你保管,也是擔心被其他人偷走。”

    這就是廢土,有人血氣方剛,有人奸詐如狐,也有人沒皮沒臉……

    三輪車藏在兩公里之外,被一堆不起眼的垃圾遮擋着。

    難得的是,莫里森居然把三輪車擦洗了一番,看上去順眼了不少。

    這是想賣個高價!曲澗磊一眼就看明白了。

    他掣出了得自豁牙的長刀,面無表情地發話,“現在可以談一談賠償的事了。”

    “賠償……”莫里森滿是疤痕的臉皺做了一團,“傻……曲哥,我真沒有壞心思。”

    曲澗磊二話不說,擡手一刀砍了過去。

    莫里森的反應很快,猛地跳開,堪堪躲過了這一刀。

    曲澗磊手腕一翻,又是一刀橫斬,“你還敢躲?”

    我不躲就死定了!莫里森又是一閃,“曲哥,有話好商量!”

    他想轉身就跑來着,但是看傻曲這一言不合就砍人的架勢,自己敢跑,對方絕對敢開槍。

    曲澗磊的身手尚可,不過他沒有使出全力,多少放了點水。

    而對方跳來跳去靈活異常,也確實不容易砍中。

    於是他一伸手,再次拽出了激光槍。

    他一手持刀一手拿槍,冷冷地發話,“賠償!”

    莫里森見對方出手狠辣,再也不敢狡辯了,退後兩步之後,他愁眉苦臉地回答。

    “我比你還窮,你要我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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