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魏卿 >第二百五十一章 駁泰初李公昭九寄書信、顧大局夏侯玄一言定策

第二百五十一章 駁泰初李公昭九寄書信、顧大局夏侯玄一言定策(第1/2頁)

    不多時,府中下人便給李勝準備好了筆墨紙硯。企圖說服夏侯玄的李勝,又專門寫了一篇答肉刑論的論疏,專門用來勸說夏侯玄:

    “肉刑之作,乃自上古。書載‘五刑有服’,又曰‘天討有罪,而五刑五用哉’。割劓之屬也。周官之制,亦著五刑。歷三代,經至治,周公行之,孔子不議也。今諸議者惟以斷截爲虐,豈不輕於死亡邪?君雲‘妖逆是翦,以除大災’,此明治世之不能去就矣。夫殺之於刑,皆非天地自然之理,不得已而用之也。傷人者不改,則刖劓何以改之?何爲疾其不改,便當陷之於死地乎?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何取一人之能改哉!盜斷其足,淫而宮之,雖欲不改,復安所施。而全其命,懲其心,何傷於大德?今有弱子,罪當大辟,問其慈父,必請其肉刑代之矣。慈父猶施之於弱子,況君加之百姓哉!且蝮蛇螫手,則壯士斷其腕;係蹄在足,則猛獸絕其蹯,可毀支而全生者也。夫一人哀泣,一堂爲之不樂,此言殺戮,謂之不當也,何事於肉刑之間哉?赭衣滿道,有鼻者醜,當此時也,長城之役死者相繼,六經之儒填穴滿坑,何恤於鼻之好醜乎?此吾子故猶哀刑而不悼死也。”

    此論疏針對夏侯玄所說的‘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妖逆之人,殺之可也’的觀點,又提出了‘毀枝節卻可全生命’‘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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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之後,夏侯玄在長安又收到了李勝回覆的論疏。

    皓月當空,浮雲西行。書房的木窗此刻敞開着,幽涼的夜風,伴隨着如水的月華,浸透了徵西府書房的檀木案几。

    卸去頭冠、只以一柄木簪束髮的夏侯玄,身着一襲月白色的寬大褝衣,此刻正斜倚在書房窗邊的坐席之上,詳讀着李勝的回信,他一字一句細細看完書信內容之後,心中略微有了一絲猶豫。

    就在這時,惠姑牽着已經一歲的幼女夏侯雲,來到了夏侯玄的身畔。

    夏侯玄看信看的認真,一時之間倒沒有察覺,惠姑對孩子比了一個‘噓’的手勢,示意夏侯雲安靜。夏侯雲含笑對母親點了點頭,步履蹣跚的悄悄躲在了角落。

    惠姑悄聲來到夏侯玄身後,覽目望去,只見夏侯玄正在看的一頁白紙上,寫着:泰初兄如唔......李勝白。她這才明白過來,丈夫依舊還是在爲是否恢復肉刑而猶豫。

    這時,夏侯玄看完了信件,察覺到了惠姑已到身後,雷火不懼的他自然也沒有被忽然出現的妻子所嚇到,他笑着問道:

    “夫人何時來的,我倒半點沒有察覺。雲兒去了哪裏,怎麼不見她?”

    惠姑笑着朝角落的夏侯雲點了點頭,‘奉命’隱藏的小姑娘這才一聲歡呼搖搖晃晃的跑了出來,口齒不清的喊道:

    “我在這裏,爹爹!”

    夏侯玄見狀,忍俊不禁,將小姑娘舉過頭頂,笑着說道:

    “你這個小傢伙,倒是學會躲貓貓了!”

    惠姑見狀,急忙從泰初手中接過了女兒,生怕泰初一不小心摔了孩子:

    “夫君小心,你可不要學劉玄德,來個馬前擲親兒。”

    兩人逗了一會孩子後,惠姑這才問起了正事,一問之下才知道夏侯玄果真在爲是否恢復肉刑一事猶豫。她取過李勝寄來的信,輕聲讀道:

    “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而全其命,懲其心,何傷於大德?......且蝮蛇螫手,則壯士斷其腕;係蹄在足,則猛獸絕其蹯,可毀支而全生者也......”

    惠姑讀完信後,心中覺得李勝所言也並非沒有道理,身爲醫者的她,也明白舍枝節而全性命的含義。

    夏侯玄看了惠姑的反應,開口說道:

    “夫人也覺得,李勝所言十分有理吧?”

    惠姑不置可否。

    夏侯玄眉頭一皺,繼續說道:

    “可是肉刑,割截人體、殘酷之至,當年太史公身受酷刑,自謂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終身難以擺脫此心結,我每每想起此類之事,心中都十分嘆惋。前朝漢文帝好不容易廢止此類酷刑,今人倘若貿然恢復,誰知百姓不會因惶恐而逃竄他國?所以,依我之見,肉刑萬萬不可輕言恢復!”

    惠姑見丈夫心意已定,也就不再勸說,她溫言道:

    “既然夫君心意猶堅,那不妨再寫書信勸一勸李卿尹。”

    夏侯玄見惠姑支持自己,暖暖一笑後,立即便展卷揮毫,又寫了一封書信論疏:

    “李京尹如唔:聖賢之治也。能使民遷善而自新。故易曰:‘小懲而大戒。’陷夫死者,不戒者也。能懲戒則無刻截,刻截則不得反善矣!玄白。”

    【注一:卿尹、京尹,乃魏晉時期對河南尹的尊稱。】

    十日之後,李勝果然又收到了夏侯玄的回信,夏侯玄軸,他則更犟,於是他又回了一封書信寄給了夏侯玄:

    “泰初兄如唔:易曰:‘屨校滅趾,無咎。‘仲尼解曰:‘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滅趾,謂去足,爲小懲明矣。勝白。”

    ————————

    當夏侯玄收到李勝的第二封信後,本來還有幾分猶豫的他犟勁也被徹底激發了出來。於是,李勝預料之中的收到了夏侯玄的第三封回信:

    “公昭兄親啓:暴之取死,此自然也。傷人不改,縱暴滋多,殺之可也。傷人而能改悔,則豈須肉刑而後止哉!殺人以除暴,自然理也。斷截之政,末俗之所云耳。孔少府曰:‘殺人無所,斫人有小瘡。故刖趾不可以報屍,而髡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爲罰已重,不厭衆心也。玄白。”

    李勝少年時曾遊歷京師,曾在月旦評得了‘雅有才智’的評語,其氣度脾氣本來都是極佳的,但夏侯玄一連三封反駁的書信,讓李豐骨子裏的爭強好勝徹底被激發了出來,李勝一看夏侯玄依舊不同意恢復肉刑,甚至就連孔融這個腐儒的話都被他翻了出來,於是氣不過的他連夜起身來到案前,揮毫寫下了他的第三封信:

    “泰初先前所言暴之取死,亦有由來,非自然也。傷人不改,亦治道未洽,而刑輕不足以大戒。若刑之與殺,俱非自然,而刑輕於殺,何雲殘酷哉?夫刖趾不可報屍,誠然;髡輸固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爲罪已重;夷人之面,截其手足,以髡輸償之,不亦輕乎?但慮其重,不惟其輕,不其偏哉!孔氏之議,恐未足爲雅論師也。勝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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