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椽喫完“保時捷富婆帶去的鴻門宴”,出了飯店門,在路邊掃了一輛共享單車。

    騎到一段近四十五度角上坡路的時候,他開始後悔。

    從飯店出來後他膝蓋有點疼。但車得還回指定地點,他只能硬着頭皮繼續蹬。

    目的地在t市老城區最北邊,那裏有一間紋身工作室,名字叫“蕭瑟工作室”。

    因爲老闆本人的名字就叫蕭瑟,不僅是個紋身師,還是個鼓手——噩夢的鼓手。

    蕭瑟不僅是他的藝名,也是他的真名,此處引用本人的話,“反正這名聽着跟藝名似的,說是真名反而沒人信”。

    高椽當年落地t市第一件事不是找住處,而是搜索紋身店。

    當他把“t市專業紋身”幾個關鍵詞合併搜索之後,跳出來的第一條就是蕭瑟的紋身工作室。

    他照直登堂入室。

    但他不是去紋身的,而是去洗紋身的。

    雖然蕭瑟有一整套專業的洗紋身設備,但他從來沒洗過紋身……結果昭彰,洗了還沒五分之一,高老師就不行了,人生第一次舉手投降。

    “嗚——汪!汪汪汪!”

    熟悉的迎接方式。

    高椽把金毛從身上扒拉下去,反手關上門,金毛在他腳邊繞圈搖尾巴,他彎腰擼了兩把。

    兩把顯然還不夠,金毛睜着黑溜溜的眼睛衝他搖尾巴。

    入耳沒有紋身槍震動的“嗡嗡”聲,看來今天沒有客人。

    “嘿!狗子!別纏人家高老師了,我就知道你喜歡這一款,真不像我。”有人發出爽朗的笑聲。

    從裏屋出來的男人一頭棕色的長卷毛,看上去和金毛可以稱兄道弟,他衝金毛拍了幾下手,金毛“嗷嗚”一聲撲他去了。

    不一會兒,蕭瑟牽着狗繩走過來,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又下定決心來洗紋身了?這回還逃嗎?”

    “不洗,上次逃還剌了條口子。”高椽躺在紋身牀上閉目養神。

    “喝點茶?我這裏有不正宗的信陽毛尖,和肯定是假冒的正山小種。”

    “來點假冒的。”

    蕭瑟一邊泡茶一邊擼狗,“聽說昨天虎子去排練室鬧事了?”

    “嗯。”

    “然後呢,讓老總揍了?”

    “嗯。”

    蕭瑟嘆了口氣,“以虎子的尿性,他還會去鬧事的。”

    “……嗯。”高椽從茶杯口撿出一根狗毛。

    “這事兒惹你心煩了?”

    高椽又撿出一根狗毛,“沒有。”

    “可你滿臉寫着不高興。”

    “和虎子沒關係,我中午沒喫好。”

    高椽閉上眼睛。

    脖子上掛着“近期出土,含古代放射性元素,切勿接觸”標籤的老幾位又在他眼前晃,晃得他心煩。

    他只好睜開眼睛,盯着昏黃的天花板。

    “唉早說啊,想喫啥?我這個草原大漢給你搞。”蕭瑟豪邁地錘自己胸口。

    “……我不搞大漢。”

    蕭瑟一愣,隨即一頓爆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艹,你少逮我漏洞,我土話說慣了!”

    “上次的羊肉。”

    “羊肉啊,我看看……”說着蕭瑟站起身去翻冰箱,工作室就和他家似的,有喫有喝,一應俱全。

    “有,我煮個鍋子?”蕭瑟從冷凍櫃裏拎出一袋羊肉塊。

    “嗯。”

    “等着啊。”

    蕭瑟在t市已經住了十多年,但身上那股草原人民的熱情樸實好像從未消失過。

    看來大城市也有馴化不了的人。

    他是高椽選擇加入噩夢的原因之一——蕭瑟是個很成熟的鼓手,拍子無比精準,和他合作是一種享受。

    噩夢的成員除了蕭瑟,平均年齡不超過二十八歲,換句話說,他們結成初期都是一羣未成年或剛成年的黃毛小子。

    在這個年紀就開始被無盡的追捧、迷戀、酒精和異性包圍,可想而知,會長成什麼不堪入目的樣子。

    蕭瑟從茶几下面把電磁爐搬上來,架了口薄不鏽鋼盆,開始煮底料,廚房裏開火焯着羊肉。

    “咕嘟咕嘟……”

    煮水聲佔據了整個空間,熱氣騰騰,高椽躺在紋身牀上犯困。

    他熬夜,但那位懸疑作家似乎比他更能熬。每次當他以爲自己熬贏了,嚴戎總能用秒回的郵件擊敗他的驕傲。

    “蕭老闆。”

    “咕嘟咕嘟……”

    “蕭瑟。”

    蕭瑟遲了幾秒纔回應他,聲音聽着有些發緊,“欸。”

    “怎麼了?”高椽睜開眼睛從紋身牀上坐起來。

    “媽的,我那喪秧子二舅家又出事了。”蕭瑟擰着眉頭看手機,一臉不快。

    “去吧。”

    “肉纔剛煮上。”

    “沒事,我給你收拾。”

    “其實焯得差不多了,擱湯裏燉會兒就行,你自己行不,下次我媽來讓她給你煮正宗的。”

    蕭瑟說着站起來,拿上外套,“那我先走了啊,門你帶上就行。”

    蕭瑟走之前把金毛引誘到裏屋暫時關起來,“我不在你管不住它,一會兒饞瘋了盆都能給你掀了。”

    “嗯。”

    “走了啊。”

    “慢點,別跟你二舅着急。”

    “知道。”

    高椽把蕭瑟送出門,再回來的時候,還是一室響個不停的“咕嘟”聲,但明顯冷清了許多。

    人和狗都不在了。

    再過幾天就是中秋節。

    高椽伸手關了火,一顆顆空心的草果浮到了湯水的表面。他又把火打開,起身去廚房盛了半碗焯熟的羊肉。

    中秋節後一天就是新噩夢的live。

    蕭瑟的喪秧子二舅是橋洞底下開小麪館的,能出最大的事就是被農民工兄弟砸攤子——他二舅人不夠實誠。

    高椽把羊肉塊埋進紅湯裏,筷子上沾了一層浮油。他盯着鍋,突然很想去嚴戎家喫螃蟹。

    儘管他給嚴戎貼的印象標籤在“這貨疑似亂搞”和“這貨熬大夜”中間左右浮動,卻總是不自覺地想起嚴戎在嬉皮笑臉時一雙平靜的眼睛。

    他很好奇,那是爲什麼。

    這個懸疑作家本身也像一部懸疑小說。

    他對大多數人事物的興趣始終徘徊於冰點,回國兩年半,他腦子裏還是第一次產生“好奇”這個抽象名詞……他想或許是因爲在嚴戎身上,他嗅到了同類的氣息。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