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化成是副主席,按理說,沒資格有獨立辦公室。只是當時急於進京與他對調的那個領導爲了促成這件事,爲馮化成努力爭取了不少利益,獨立辦公室就是其中的一項。
有了這個獨立辦公室,馮化成在作協的地位顯著提升。並且,可以有一個私人空間見一些文學女青年了。
文學作品是需要人捧的,沒人捧寫的再好也很難出頭。本來混日子的作協領導,因爲有話語權,格外受人追捧。正因爲這樣,張欣這樣的文學女青年爲了成名,纔想到走捷徑,讓快到五十的馮化成睡的。
馮化成對想成名的女青年更是格外照顧,不過,喜歡文學創作的女青年,長得好看的鳳毛麟角,大多相貌極其平庸,馮化成很難看上眼。
以前,馮化成沒覺得張欣如何出衆,一段時間後發現,張欣在文學女青年中簡直是天仙。他甚至有些後悔,當時爲什麼看不上張欣,故意跟她疏遠。
現在張欣有了高幹子弟的男朋友,身份不一樣,再也不讓他碰了。
馮化成悔之晚矣。
今天是正月初十,好久沒來馮化成辦公室張欣,進來到了他的辦公室。
與郎健同居以後,張欣就再沒見過馮化成,更沒讓他碰過。
郎健知道張欣懷上孩子之後,已經決定和張欣結婚了。
郎健這個決定,令張欣無比激動。
郎健是什麼人?大領導的兒子,堂堂高幹子弟。
儘管吉春人都知道,郎健不是郎大平親生的,可對外郎健還是郎大平的兒子,家住在大院的官二代。
能嫁給郎健,對於張欣來說,是一次階層的跨越。
自然,不會再想與馮化成有什麼瓜葛了。一想到跟馮化成睡過兩個晚上,那兩個晚上正式懷上孩子的時候,張欣暗暗有些擔心,肚子裏的孩子會不會不是郎健而是馮化成的。
不過想到跟馮化成那兩個晚上,都保護的很好,除非出現意外,應該不是。可越這麼想,越是疑心。
以至於很多時候,因爲這樣的懷疑,而徹夜不眠。
張欣的疏遠,馮化成倒也將講究,沒再去騷擾她。要不是爲了要回馮楠,他可能不會再與張欣主動聯繫了。畢竟這個年代,有婦之夫搞破鞋是違法的。
可一想到自己兩個女兒都在陸天裏,馮化成覺得不能就這麼看着了。
他深愛的周蓉成了陸天的妻子,自己如花似玉的大女兒周玥也深愛上了陸天。陸天離婚是不是因爲周玥,馮化成看來都有可能。
馮化成清楚,周玥他是管不了了,她想做什麼也只能讓她去做。
可馮楠才八歲,早一點離開周家,就少一分危險。
在馮化成眼中,陸天是十分危險的角色。別看大出二女兒馮楠將近二十歲,可十年後,馮楠十八歲的時候,陸天也才四十,萬一二女兒也像大女兒那樣,喜歡上陸天,那臉就丟大了。
所以,一定要把馮楠接回來。
想接回馮楠,與陸好好商量看來是不可能了,只能通過法院這個途徑。現在陸天和周蓉離婚,失去了監護人資格,通過法院要回孩子,成爲可能。
不過馮化成擔心的是,一旦通過法院,陸天就有可能魚死網破,把他跟張欣的事抖落出來,那樣他就完全被動了。
……
進到馮化成房間,關上辦公室的門。
張欣上前幾步,坐在馮化成辦公桌前的木凳上。
看着馮化成,開口說:“馮主席,你找我什麼事?”
馮化成戴上眼鏡,望了望眼前稍稍有些豐腴的張欣道:“我找你就一件事,我想問你,那天你去商業公司找玥玥,說我們開房的事,除了玥玥外,有沒有其他人聽到?”
馮化成提起張欣不願提及的事,令她心生怒火,“馮老師,我們不是說過,那件事已經過去,誰也不再提,你怎麼又要提了?”
馮化成見張欣有氣,忙說:“我也不想提,不過,不得不提。”
“爲什麼?”張欣質問道。
“我懷疑玥玥把你跟她說的告訴給了陸天,陸天有可能把我們的事告到派出所,那樣的話,我們就是搞破鞋,搞不好,我們都得被抓緊去。”馮化成清楚張欣攀上了高幹子弟郎健,以前的事不想被翻出來,連唬帶嚇,半真半假說道。
果然,張欣被馮化成嚇到了。現在還沒有跟郎健登記,當然不想讓郎健知道她還跟馮化成睡過。
忙說:“我跟周玥說我們兩人事的時候,只有我和周玥在場,沒有第三個人。”
聽完張欣的話,馮化成又問:“那天你來政府招待所,有沒有人注意到你?”
“這個……”張欣努力回憶當天的情形後說:“那天我去賓館,先去前臺取了鑰匙,第二天早上走的時候,打掃衛生的跟我走到對面,至於他們對我有沒有印象,就不好說了。”
張欣這番話後,馮化成安心了不少,“張欣,我覺得我們應該統一口徑,萬一陸天告我們,我們堅決不承認。”
不用馮化成說,張欣也不想承認這事,忙說:“我們本來就什麼事都沒有。”
“不僅什麼事都沒有,你要一口咬定,根本就沒跟玥玥說過。無論誰問,就說沒這回事。”馮化成強調。
張欣微微點點頭,“你說的我記住了,我根本沒跟周玥說過,周玥要怎麼說,就是污衊我。不過,我擔心較真起來,去政府招待所查那天的事,怎麼辦?”
“那也不承認,就是沒去過。”張欣來之前,馮化成已經想好,只要堅決不承認,派出所也沒辦法。
此時的張欣已經沒有別的選擇,點了點頭,“馮老師我聽你,就是不承認。”
“記住就好。”馮化成囑咐道。
二人又把細節考慮細緻後,張欣離開了馮化成辦公室。
張欣走後,馮化成一個人呆在辦公室,吧嗒吧嗒抽着菸捲,思量着要回馮楠的可能性。
如果自己沒有和張欣的事,去法院起訴,要回馮楠的可能性很大。可有了張欣的事,就大不相同了。
儘管已經與張欣達成一致,堅決不承認兩人發生過關係。可張欣那天的確在政府招待所過的夜,這也是事實。
萬一有人看到當天晚上張欣就是在自己隔壁房間住了一晚,這個房間還是他準備的,就很難解釋了。
是進?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