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在香江警隊的日子 >第122章 表證成立
    “COURT!(開庭)”

    林美娟被庭警帶上證人席後,此時法庭職員大喊一聲,高正倫法官重新回到裁判席上。

    尹美鳳從主控官席位上站起來,首先向法官點頭致意,然後向證人席走了過來,“請你.......”

    兩人又再次從頭開始,繼續上一次在法庭上還未完成的證供,這次林美娟上庭作供表現鎮靜。

    她清楚表達陳述整個案發經過,包括林有才對她實施了侵嗐,並事後威脅她不準說出去。

    在當晚喫飯的時候,林彩嬌發覺姐姐林美娟的情緒十分異常,然後告知了MAMA王美娥。

    在王美娥的追問和逼問下,林美娟只能把發生的事告訴她,哭訴林有才犯下的BAO行。

    包括當天晚上王美娥和林有才發生激烈的爭吵,還大罵出那句:“你爲什麼不出去叫雞,偏偏要拿自己的.....”

    此事已經鑄成無可挽回的大錯,王美娥在左右爲難的情況下,最後無奈選擇了忍氣吞聲。

    她非但沒有選擇報案,反而勸說林美娟,讓她不要追究,並保證以後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林美娟在王燕娥的苦苦哀求下,同時她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最終逼不得已就答應了下來。

    但是林有才受到警告後,只不過收斂了一段時間,卻依然死性不改,甚至是越來越肆無忌憚。

    他趁着鎵哩沒有人在的時候,又借酒行事,使用BAO力手段迫使林美娟和他發生S行爲。

    林美娟出於懦弱心裏不敢反抗,繼續忍受林有才的這種侵嗐,直到後來發現自己竟然出事了。

    事情已經紙包不住火,王燕娥帶着林美娟去深水埗的一間黒市診所,偷偷做懷Y中止手術。

    在解決林美娟DU子裏的孽ZHONG,王美娥把她安排到親戚家暫住,不再給林有才機會接觸林美娟。

    但是在林美娟搬出去住後,林有才卻依然不改擒獣本色,竟然還敢繼續把黒手伸向林彩嬌。

    這是直接導致她離鎵出走的原因。

    林美娟作爲本案的受害人和原告,她親口所作之證供是很大程度上會被法庭採納的。

    尤其她在其中一段供詞上,與剛纔林彩嬌在庭上所作之證供是吻合的,這也印證了事實。

    犯人欄中的林有才開始坐立不安,眼睛頻頻看向坐在辯護律師席位上的楊軼文,把希望寄託給他了。

    但是楊軼文沒有理會他的目光,只是沉着臉色靜靜坐在那裏,並沒有表露出什麼。

    此刻的他,只是在思考着接下來盤問的時候,用什麼方式,有力去質疑道她供詞的真實性。

    十幾分鍾後,尹美鳳順利地詢問主要證人林美娟的證供後,滿意地坐下在主控席位上。

    楊軼文從辯護站起來先向法官致意,然後開始向林美娟盤問:“請問你......”

    他這次盤問的重點問題和內容,依然是堅持上次說法,就是有理由相信這是一場誣告。

    楊軼文一口咬定是因林有才拆散林美娟與男友的戀情關係,因此懷恨在心去誣告林有才。

    而上次他就是用這招逼問,導致林美娟出現精神奔潰,無法作供,因此又再度故技重施。

    但是這次林美娟幾乎是有問必答,而且回答很清楚流暢,條理分明,陳述用詞也十分到位。

    作爲辯護律師的楊軼文,卻感到十分鬱悶,任他如何盤問,都拿不到對被告有利的證供。

    他經手的這種案件實在太多了,有時候只要嚇一嚇,就能夠讓證人自亂陣腳,找到證供漏洞。

    但是他以前無往不利的那套手法,在這個女孩面前似乎效果不太明顯,她實在太冷靜了。

    爲了達到目的,他甚至是使用一些誘導性或刺激性的盤問方式,依然沒有取得什麼效果。

    他想破腦袋也想不明白,這個黃毛丫頭,今天怎麼忽然轉了性子,變得這麼難對付了。

    這和她第一次上庭作供的狀態,簡直是判若兩人,讓他準備好的說辭,也無從下手。

    他都在懷疑是不是林美娟本人了,甚至覺得她此刻就像一隻木偶,被人暗中操控着,一切的回答都是有準備的。

    當然,也不止是他一個人有這種感覺,幾乎參與過之前聆訊的人,不約而同都有這個感覺。

    到底是什麼原因,竟然會讓林美娟的性情有如此大轉變,這個答案永遠只有李仁杰知道了。

    因爲在來裁判署的途中,他給林美娟喝的那支水中,裏邊含有某些鎮靜和催眠成份的藥物。

    他一般不會使用這種手段,似乎有點不按正途,難免會有一種使出作弊,沒挑戰性的感覺。

    但是爲了避免林美娟像上次那樣出現精神奔潰,導致無法作供的情況,也唯有用點小手段了。

    法官高正倫在聽取林美娟證供的時候頻頻點頭,表示他個人對林美娟所作之證供的認可。

    隨着在主控官尹美鳳的詢問,以及辯方律師楊軼文的盤問,林美娟順利地完成了出庭的作供。

    在控辯雙方交手完畢,大家現在都把目光看向了裁判司,想知道法官會最後做什麼樣的判決。

    但尹美鳳此時卻是朝旁聽席看了一眼,那個一直保持淡定自信的男人,似乎從開始就不擔心。

    他對這場官司,似乎勝券在握。

    法官高正倫做出了裁決:“本席根據各方面的供詞,尤其是控方兩位證人的供詞,都有充分而合理的邏輯,因此本席認爲被告林有才兩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本案需要解高院定讞。”

    他停了一停,“同時根據控方提出的要求,鑑於被告與原告是特殊關係,存在影響證人或阻礙調查的可能,因此被告不得假釋,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法官聆訊本案控辯雙方陳詞,接納控方證供,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

    案件由首次提堂開始,進入初級偵訊,到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裁判署完成了審判交付程序。

    旁聽席上座着的專案小組成員,都不由紛紛露出了喜色,這一階段的努力,終於沒有白費。

    但是站在被告席林有才聽完法官的判決,看向自己的辯護律師,神色難免露出了失望和慌張。

    “COURT!(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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